山西失聯男孩身亡案,知情人:曾被繼父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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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西運城臨猗縣公安局最新通報,此前警方懸賞1萬元尋找的10歲男孩張某僑,在失聯20天後確認不幸身亡。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王某某已被臨猗縣公安局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5月24日,臨猗縣公安局一名民警透露,張某僑遺體發現地是在下豆氏村周邊墓地,兩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係被害人張某僑的生母謝某多和繼父王某虎。

下豆氏村所在的臨晉鎮政府工作人員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鎮政府已關注到此案,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中國新聞周刊連線采訪了下豆氏村村民李芳,李芳家距王某虎家隻有幾百米,對其家情況比較熟悉。她表示,王某虎脾氣暴躁,有家暴傾向,不僅打繼子(死者),也打親生女兒,“去年把繼子打骨折了兩處”。



繼父曾含淚錄尋子視頻

5月8日,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公安局發布協查通報,稱接到謝某多報案,其兒子張某僑於5月3日淩晨在臨猗縣臨晉鎮下豆氏村離家出走至今未歸,要求公安機關協助查找。通報明確,如有線索,公安機關經核實後給予1萬元獎勵。

報案的謝某多是張某僑的生母,也是警情通報中的犯罪嫌疑人謝某某。


尋人啟事。

協查通報顯示,張某僑失蹤時上身穿橘色、黑色格子假兩件衣服,下身穿墨綠色褲子,腳穿藍色運動鞋,攜帶書包。

當地公安部門調取的監控顯示,4月28日下午,張某僑在臨晉鎮上與謝某多分開後,獨自打車回到下豆氏村,村口的監控記錄下了張某僑下車往家裏走的畫麵,這也是張某僑失蹤前的最後影像。

李芳透露,張某僑失蹤後,其生父帶著200多人每天開車去找,“一晚上急得頭發白了”。

張某僑的失蹤也牽動了無數網友的心。在失蹤後,當地政府曾派出多組搜救隊,以下豆氏村為中心,往外進行地毯式搜查,但一直未發現男孩的蹤跡。

不過,這裏麵有個細節耐人尋味。張某僑生父張先生曾透露,在找尋孩子過程中,他曾一度聯係不上孩子的生母和繼父。

在張某僑“失蹤”期間,各種猜測眾說紛紜。

張某僑的奶奶表示,失蹤之前,孩子母親謝某多因為懷疑孩子偷拿了800元錢,動手打了孩子。這曾被推測為張某僑選擇“離家出走”的主因。

此前,有不少網友表示,從尋人啟事中透露出的信息來看,張某僑雖然11歲,但身高隻有135厘米,體重61斤,生長發育明顯不達標,懷疑日常生活沒有得到很好照顧,可能存在營養不良情況。

因而,有不少網友將懷疑的目光轉向了孩子的生母和繼父。在孩子屍體被找到前,就有傳言稱,孩子的死,與謝某多和王某虎夫妻二人有著密切的聯係。

對此,謝某多和王某虎曾流淚拍攝尋人視頻,在視頻中,謝某多低頭不停抹淚抽泣,王某虎則委屈說道,他到處去找娃,說“隻要有房,隻要有坑,我都去”,並說“我是後爸,我澄清不了,我不能讓任何人澄清,我現在隻有安安靜靜把娃找出來,才是對我最大的澄清。”

該視頻曾一度引發大眾對這對夫妻的同情。之後,張某僑的奶奶、姑姑等親戚,也在網上發布尋人視頻。

李芳認為,謝某多和王某虎尋子是“不得已而為之”。她解釋說,孩子一直沒有去上學,學校聯係到了家裏,謝某多跑到學校辯稱孩子是不是去生父家了,後來估計心虛了,才去報的警。

李芳還透露,張某僑失蹤後,謝某多娘家人沒有去找過孩子。

村民指王某虎有暴力傾向

張某僑生活在一個重組家庭。

張某僑的生父張先生向媒體透露,自己前幾年與謝某多離婚後,大的孩子留給了他,小兒子張某僑被前妻接走,戶口也遷到了謝某多戶籍所在地臨晉鎮雲衝村,“孩子失蹤的那個村子是他媽媽現任老公的家,家裏平時好像也隻有他們三個人居住”。

在李芳看來,孩子生父一家都是老實人,並透露生父在婚姻續存期間,對謝某多很好。

李芳說,謝某多平日不怎麽管這個小兒子,“張某僑從小由其奶奶帶大,她(謝某多)還說她孩子就是放養的。”

張某僑的繼父王某虎是個大貨車司機,之前也有過一段婚姻,但在村裏風評並不好。“工作不積極,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李芳說,其“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

李芳也曾聽王某虎前妻抱怨,王某虎經常家暴她,“打人不光用手,看見什麽工具就用什麽打”。據李芳說,王某虎自己的女兒也時常被他打得遍體鱗傷,“可殘忍了,給她女兒有的時候都打骨折”。

當地另一位知情者的孩子和張某僑一個班級,他向媒體透露,張某僑學習成績特別好,“但孩子的繼父疑似有家暴傾向”。

李芳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孩子是在墳地被刨出來的,“昨天警方帶著王某虎去了陵園(下豆氏村民死後一般都葬在那裏),我跟著去了,屍體埋在了王某虎爺爺的墳上”,“聽說是把小孩放塑料袋裏了埋了,還拿膠帶纏住”。

據她所述,王某虎爺爺已經去世幾十年,墳上長滿了雜草,因為重新埋屍,墳頭草都拔光,填上了新土,“前幾天他們去陵園找,一看是‘新墳’就沒注意,聽說後來是警犬發現的”。

5月23日,謝某多和王某虎被帶去指認現場,周圍拉起了警戒線,很多村民去圍觀。“不明白他們怎麽對孩子下得了手。”李芳憤憤道。

律師:若查實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目前,警方尚未通報男孩的死亡原因。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彭素芬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若最終查明確實係男孩的生母、繼父殺害了男孩,他們無疑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彭素芬表示,故意殺人罪最高刑是可以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具體這個案子,還是應結合案件事實情況才能作出相應的判斷。

她說,若查明男孩的生母、繼父確實屬於殺害男孩的凶手,則根據法律的規定,男孩生母、繼父符合判處死刑的情形,“如果作案動機極為卑劣、作案手段特別凶殘,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

但是彭素芬指出,“若查明本案屬於共同犯罪,若存在有主有次,或者存在一方被脅迫等情況,從犯、脅從犯等可能會被減輕或從輕處罰。”

彭素芬提到,目前暫不知本案是故意殺人,還是管教過程中過失殺人。她分析,如果是後者,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過失殺人,最高刑期為七年。”她說。

彭素芬補充道,若案件辦理過程中,凶手獲得了被害人近親屬,比如孩子父親的諒解,也不排除減輕處罰的可能性。

彭素芬認為,結合近期發生的類似案例,像重慶雙胞胎墜亡案,隻有加強普法宣傳力度,明確行為後果,才能提前起到威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