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年裏多次猥褻朋友的女兒 拒不認罪 26年後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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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時間裏,多次猥褻朋友幼女的凶手終於道歉了。



但是你們看看他寫的道歉信,這是道歉嗎?



“經檢察機關查明......”自己做下的事還要注上查明?

“一審敗訴,本人上訴.....”竟然還有臉上訴。

最後道歉也不寫良心發現,而是按照檢察機關要求。

看不到懺悔,隻看到滿滿的不服和不屑,甚至是嘲諷。



但是大家也別生氣。

因為據《瀟湘晨報》報道,這個道歉信,其實是法院寫的。



嶽某金,根本就不認罪,也不賠償。

法院忍不住了,下場強製執行,曝光了他的信息。



我也勸大家保護好自己。

聽說當年紅星新聞和鳳凰周刊報道了這件事,嶽某金就把兩大官媒告了,說侵犯了他的名譽權。

這個無恥的程度,也是聞所未聞。



能說什麽呢,好人不長命,禍害留千年。

如果有印象的話,在寫嘟嘟醬被繼父猥褻的時候,我們曾經舉了一個“性騷擾取證難改為追究民事賠償”的例子。

那個例子說的其實就是小冉。

她真實的遭遇遠比“道歉信”裏寫的曲折悲慘。

本來小冉一家生活在河北,有一個穩定體麵的生活。

2015年,小冉還收到了英國幾所大學的通知書,要去讀研了。

但因為和父母的意見不合,兩代人發生了爭吵。

下意識裏,小冉說出了自己童年曾被猥褻的事。

但是再問是誰猥褻的,小冉就不願說了。

“她一個人呆在房間裏,也不怎麽講話。”

重新撕裂過去的記憶無疑是最難受的,小冉患上了焦慮抑鬱。

顧不得再追究凶手,李父帶著女兒輾轉北京各大醫院看病。

一直到2017年,小冉和媽媽散步時說出了凶手的名字,嶽某金。

父親一夜沒睡,他想過很多有可能作案的凶手,但從來沒有想過是嶽某金。

因為他是李家多年以來的朋友,過去兩家人的房子就挨著。

嶽某金自己也有一個女兒,兩個孩子天天在一起玩。

最重要的是,嶽某金是公職人員,科研知識分子,他怎麽能做出這樣的事?

“對人的信任完全崩塌了”。

糾結了好幾天,李父獨自去北京單位找嶽某金對峙。

為了留存證據,李父特意全程用手機錄屏。

一開始質問,嶽某金承認了在小冉讀初中前摸過她的下體。

沒想到兩周後,李父再次找到嶽某金對峙細節,嶽某金卻翻供了。

隻說自己是無意間碰到了小冉的私處。

氣憤至極,李父隨手撿起石頭砸了嶽某金,結果嶽某金直接報警,以故意傷害罪把李父拘留了。



討公道不成反被抓,消息傳回河北,小冉更抑鬱了。

她無法接受自己帶來的災難,壓抑到極限又把過錯都歸結到母親身上。

怨恨母親先認識了嶽某金一家。

母親覺得女兒應該罵自己,她自己也恨,恨交友不慎、防備心不夠,恨這樣的事落到了女兒頭上。

在海澱看守所呆了三周後,因為海澱檢方不予起訴,李父終於恢複自由。

回到家,妻子的頭發都成了灰白色。

夫妻倆也在反思。首先是取證前應該谘詢律師,其次是對女兒性教育的疏忽。

隻告訴女孩子別和男生走得太近,卻沒注意到,在某一個時刻女兒就再沒穿過裙子。

“究竟哪裏出了錯?”

想著想著又意識到,“我們沒有錯,是碰到壞人了。”

之後的幾年裏,李父一邊陪女兒治病,一邊找律師打官司。

2017年李家人整理好資料後正式報警,在派出所小冉完整講述了自己的受害經曆。

警方判斷,嶽某金最後實施犯罪的時間為2004年。

但是一審認為,嶽某金的行為雖然符合猥褻情節,但是過了追訴時效,沒辦法追究責任。

再上訴,二審還是認為嶽某金有罪,但不在追訴期。

得知判決結果的日子無疑是晦暗的。

與此同時,甘肅李奕奕遭遇班主任猥褻後,患上抑鬱症,多次自殺。



最終在一片起哄中,跳樓自殺。





李父害怕女兒也會這樣,但他又不敢過分壓迫女兒的空間,也不敢一直擔心下去。

“一家人總要有個領頭的人。”

轉機發生在二審後,一位老檢察長支招說,刑事走不通,可以試試民事訴訟。

得知李家人又起訴,嶽某金也馬上上訴,說自己根本沒有犯罪,事實不清。

但是舉頭三尺有神明,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於是這才有了今天這封遲來的道歉信。

判令嶽某金向李小冉賠禮道歉,賠償30萬元。

隻可惜,聽說嶽某金依然是公職人員,僅僅是開除了黨籍,也不賠償也不認罪。



而2020年,單位“鑒於嶽某金違紀行為發生時間較早,且為教育本人能夠認識錯誤”,對嶽某金進行留用察看二年的處分。



到去年,早就到期了。

李父也在社交平台發文,要求開除其公職,但是估計很難。



又想起過去有自媒體寫高校教師騷擾女性,結果他也是以侵犯名譽權上訴索賠。

拿這些壞人真的沒有辦法。

傷害了一個女生,摧毀了一個家庭,僅僅是一封道歉信。

我對性侵犯越來越憤怒和仇恨了。

為何不能化學閹割呢?為什麽所有的後果都要受害者來承受?

越來越多女性受害的新聞真讓我害怕了,從嬰兒落地起,要躲避多少威脅,明麵的、潛在的,才能健康長大?

一出生就要遭遇重男輕女的歧視。

稍微離開一點視線就害怕她被偷被拐被侵害。

出了意外還要被人指指點點。

為了能夠平安的過完一生,很多人聽從著建議,小心翼翼地生活著。

真的辛苦,可是,“我做錯了什麽嗎?”



麵對殘暴的歹徒,做什麽好像都沒有用都不對。

為什麽那麽多人在討論女性要學會自保,可卻很少有人說男性要從小被教育尊重女性?

所有案件發生的原因隻有一個:就是因為那些心懷不軌、內心邪惡的犯罪者的存在。

是他們有人生沒人教,仗著自己的地位、手段對弱小的人施暴。

真希望有一天,能有一條法律,讓性侵幼童的人,進行閹割,最好株連一下以儆效尤。



因為一個猥褻犯沒有付出代價,更多的凶手便會有恃無恐。

這是一種讓人血液倒灌的驚恐。

比如說之前的鮑毓明案,有個明星在微博上說:

為什麽鮑毓明有養女,我就不能有?我們每天互相取悅,玩得很刺激。



法律強硬了,惡魔才會慫。

處罰公平了,才能撫慰受害者。



“我非常自責,引狼入室,遇人不淑。”

我對李父的自責也是同情又怨恨。

維權對於我們老百姓是艱難的、遙遠的、陌生的......

我們普通人鬥不過藏在暗處的凶手,唯有防範。

而所有的兒童猥褻性侵案,其實就是兩個防範點。

第一,是性教育。

很多父母不知道,或者是在這方麵的教育完全是空白,和孩子的溝通是匱乏的。

他們總是覺得,“猥褻”、“性侵”這件事情,都是別人家孩子的事,離自己孩子很遠。

就像前幾天熱搜醫生強製報告揪出強奸犯的事。

孩子身體異常來醫院檢查,才發現她遭遇了侵害。



如果有教過性教育知識,告訴孩子們男女有別,親密有度。

讓孩子從小明白,你的身體任何人不可以隨意觸碰,即使父母也不行。

那麽孩子是不是就能夠麵對侵害第一時間說出來。

或許顧慮羞恥,但是受害者永遠沒有錯,錯的隻有那些心生邪念的惡魔。

而且越羞恥,越沉默,對方越變本加厲。

就像嶽某金,猥褻時間長達8年,這不是助紂為虐?

孩子最需要父母的支持和安慰,需要父母第一時間舉起法律的武器製裁壞人。



第二個點,熟人,提防熟人。

家裏有女孩的要防範,有男童的也要防範。

盡量少一點讓孩子和熟悉又陌生的成年人單獨相處。

我們不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人,但人性,真的禁不起考驗。

這幾年我們已經見過很多很多熟人作案的新聞。

2020年哈爾濱一名年僅五歲的女童被54歲的鄰居領走。

第二天鄰居把女童送回,已經渾身是傷、下體破裂。



廣西11歲的留守女孩小雨,從2011-2013年,遭到了同村16人摧殘,被性侵至少50次。

嫌疑人中最大的70多歲,小雨還常把他當爺爺看。



而截止到2019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3681個性侵犯罪樣本中,88%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是熟人所為。

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麵不知心。

所以一定不要放鬆警惕,尤其是那些大齡單身、有前科的人。

其實還有一個點,孩子的老師這類的上位者。

女作家林奕含,就是小時候遭到老師誘奸而患上嚴重心裏疾病,婚後選擇自殺。

但是對於這類事,我們可能拚盡全力也無法時時照看好。

隻希望能夠嚴格把關這類從業者,過濾掉人渣。

也希望所有的父母,包括還沒有孩子的女孩子們,都有一個意識:

我們與惡的距離,真的不遙遠。

隻有我們提高了對於猥褻犯罪的注意力,才能夠更好的擠兌死這些性變態和人渣,不是嗎?



父母這一生最要緊的事,真的就是想盡辦法護孩子周全。

在這點上,加倍小心沒有錯,也不能少。

多個心眼,就能早點遠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