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裝修誤拆一麵牆 全棟31樓秒變危樓 200住戶急撤

這家裝修誤拆一麵牆 全棟31樓秒變危樓 200住戶急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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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誤拆承重牆,31樓高社區秒變危樓。(圖/微博)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鬆北區利民學苑內的一棟31層高的小區內,3樓的一個業主想要做大裝修,因室內的牆體隻靠人工搞不定,就把挖掘機、鏟車全部吊進去,開到了室內,目前多麵牆體已經被拆除,其中包含一整麵的承重牆,導致整棟建物瞬間變成危樓,害得200多戶人家被強製撤離,事件引發關注。

綜合陸媒報導,一名網友近日發文爆料,哈爾濱市鬆北區利民學苑有租戶擅自拆除承重牆,導致該樓每層基本都有牆裂情況,業主也因此無法回家居住。根據現場視頻,隻見一戶正在裝修的房子裡,多麵牆體被拆除,其中一麵牆體僅有鋼筋纏繞,該麵牆疑似就是承重牆。

據了解,拆掉3樓承重牆的利民學苑小區,在當地是比較熱門的小區,位於利民大學城的核心位置,附近包含了哈爾濱師範大學等20多所學院,建築麵積是106至128平方米,整棟樓層高達31層。



裝修誤拆承重牆,31樓高社區秒變危樓。(圖/微博)

對此,鬆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獲報後立即到達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牆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鑑定,製定拆改牆體恢複方案,並切實做好群眾服務保障工作。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另一方麵,當地政府已經成立了臨時指揮部,每戶每日按照200元標準進行貨幣補貼,直到房屋可以居住為止。業主和施工單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並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根據《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房屋建築使用者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以上10元以下罰款。



裝修誤拆承重牆,31樓高社區秒變危樓。(圖/微博)

speedway 發表評論於
又一個狗膽包天的家夥和建築商
needwait.. 發表評論於
這個法規明顯是過時的。如果是30年前,10萬還算巨款。
橘貓的幸福家園 發表評論於
真是找死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把一棟樓拆成危樓最多罰十萬,成本真低,難怪大家都越來越漠視法律了呢
mb 發表評論於
31層高樓不應該有承重牆。裝修業主可能破壞了框架結構導致其他房屋牆體開裂。
gameon 發表評論於
國內還是法治不健全,老百姓法治理念淡薄,搞不清那些事應該進義務,那些事不能幹,幹了以後會喪失什麽權益。

像這種胡亂破壞樓房結構,在加美輕了自己單元買不到房屋保險,重了整個大樓沒辦法買保險,而住沒有保險的房子,一但出事,房子賠進去恐怕都不夠。
有門部關 發表評論於
誤拆?
加拿大小毛驢 發表評論於
這種事情國內司空見慣。更多的危險改造,眾人根本就不知,都是偷偷摸摸找工人做的。工人隻想賺錢,砸牆多多益善,還經常建議屋主多砸,名曰"開放式空間"。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業主和施工單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房屋建築使用者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 - Too little, the damage can be millions or tens of millions Yuan, and they should be put into jail for > 20 years. Such idiots with any construction knowledge, even common sense, can do this, so ridiculous.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無知者無畏。
為什麽裝修尤其是大廈內單元的裝修在開工前不用審北設計方案?
gameon 發表評論於
搞不懂為什麽國內允許自己裝修房子。裝修時包工隊任意破壞房屋結構,把大樓變危房時有發生,而且裝修噪音此起彼伏,屋主們進駐十年八年都得不到消停,依然遭受噪音侵害。

政府可以立法所有單元樓房,都像加美一樣,搞成精裝修,屋主可以拎包入住? 當然屋主可以通過裝飾牆壁,鋪地毯,高檔家具等,來提高居住舒適度和呈現個人風格。
groogle 發表評論於
哈哈哈 彎道超車的都這麽幹
狄更絲 發表評論於
強拆和裝修都是一夥人吧
Tan7th 發表評論於
拆東牆補西牆
彎刀月 發表評論於
這樣沒有底線的人要是搞科研,把上帝惹毛了是遲早的事
潛伏999 發表評論於
政府和個人都在拆拆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承重牆是不能動的,這是常識。裝修隻能改變裝飾材料,不能改變結構,對於水電氣等也不得改變路徑,這是基本的裝修常識。

這已經構成了犯罪,不僅是罰款了
中華盛頓 發表評論於
在加速國住高層就是賭命,這是被發現的,不知道有多少不知道的呢。
bsmile 發表評論於
簡直是玩笑,侮辱智商!
過濾詞 發表評論於
這麽大規模的施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都不知道嗎?這個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了。
Panda44 發表評論於
才罰5萬人民幣?5億都不夠!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法律顯然不合理啊,才罰這麽點,
200戶*200萬,這一下就是4億損失
彎刀月 發表評論於
神馬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