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年過六旬的李大爺應聘到河南一家物業公司擔任門崗保安。雙方口頭約定,每月工資1500元,每月休息2天,每天三班輪崗。李大爺離職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公司向其支付在崗期間的雙休日雙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共計9千餘元。
鶴壁市淇濱區法院經過審理不予支持,原因是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不再成立勞動關係。此判決一出引發網友熱議,認為無論年齡多大,隻要是勞動者,就應受到勞動法保護,也與現今推遲退休的政策相左。
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節假日三倍工資?家住河南鶴壁市山城區的李大爺便遇到這一問題。
他在退休後受聘於當地某物業公司,擔任門崗保安。辭職後,他向物業公司索要雙休日雙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
法院最終判決其訴求不符合法律規定。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則案例。
李大爺出生於1956年,現已年過六旬。
2021年6月,早已退休的他應聘到當地一家物業公司擔任門崗保安。雙方口頭約定,每月工資1500元,每月休息2天,每天三班輪崗。
次年2月,李大爺離職。隨後,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公司向其支付在崗期間的雙休日雙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共計9千餘元。
鶴壁市淇濱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李大爺要求的雙休日雙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予支持。
其表示,李大爺2021年6月到被告物業公司工作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因此與被告物業公司之間應成立勞務關係,而不再成立勞動關係。
“勞務關係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約定每月休息2天,施行三班倒的工作製度,該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應為有效,且被告物業公司依約履行了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其還表示,李大爺主張的雙休日雙倍工資和節假日三倍工資,屬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的範圍,該規定適用於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而李大爺與被告物業公司係勞務關係,其訴求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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