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市民因在地鐵站停留太久,被加收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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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一市民在乘坐地鐵時,因在站內停留4小時,除車費外,還被收取了15元的“超時費”,

消息一度衝上熱搜。



在地鐵待太久被收“超時費” 有網友稱曾遇相同情況

據該市民發布的截圖顯示,乘車路線為10號線的“上李朗——五和”。該乘車段途經8站,票價4元。



在社交平台上,也有其他市民發布了自己在地鐵站內因超時而額外支付費用的情況。





深圳地鐵官方回應:付費區停留超時,需補交票款

據了解,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和公眾號都曾提醒乘客,驗票進閘後,乘車最長時間為210分鍾,付費區停留超過210分鍾,屬於超時,需補交票款





4月13日,深圳地鐵官方微博再次發文,表示發生超時的情況時,乘客需要按目前深圳市地鐵全線網普通車廂最高單程票價15元補交票款



文中進一步提到,目前深圳市地鐵線網中的最長路徑站點為沙田站——海上田園東站,全程約91.7公裏,包含換乘時間在內的乘車時間約為114分鍾。



另外,有媒體發現,在深圳地鐵出入口處等位置牆上均粘貼了地鐵票務相關規定。





據深圳地鐵官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運營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那麽,其他的城市情況如何呢?

多個城市有類似規定 限定時間長短不一



資料顯示,北京、廣州、蘇州等城市地鐵都有相關規定,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製定具體細則。

廣州地鐵:

乘車時限為270分鍾

廣州地鐵規定進閘後須在270分鍾內出閘

,超時出閘的,將按照出閘站所在線網的最高票價收取。

重慶地鐵:

超出180分鍾收費7元

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2019年第二次修訂)第三條規定:“自進入進站閘機起至出站時止,每次乘車時限為180分鍾

;超過180分鍾的,應按線網最高票價另交車費;但因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原因導致的超時除外。”

北京地鐵:

實行“4小時”辦法

北京地鐵2014年開始實行“4小時”辦法,即乘客從刷卡進地鐵站計算,一次行程在付費區內最多停留4小時

,超過4小時的按單程最低票價補交超時車費出站,即3元起步價,不限超時時間。

蘇州地鐵:

超過120分鍾自動扣超時費8元

乘客使用“蘇e行”APP乘車在付費區時長超過120分鍾

,係統扣除行程費用的同時,將自動扣除超時費用8元。除此之外,在《蘇州市軌道交通票務規則》第十五條明確:“各類票卡驗卡進站後,出站時超過120分鍾的,需以現金形式補交線網最高票價票款(軌交原因導致的除外)。”

天津地鐵:

超過180分鍾按線網最高票價11元收費

此前,天津地鐵也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超時問題。如果乘客在線網內停留時間超過180分鍾

,在出站時將按照線網最高票價即11元加收超時費用,而不再按照單線路標準扣費。

此外,上海地鐵、昆明地鐵、大連地鐵等均有相關規定,超時費各不相同。

而對於深圳地鐵是否應該收取超時費,網友們看法不一:

有網友認為,這樣的做法可以防止某些人“占便宜”。



也有網友認為,有時候通勤距離較遠、不小心坐反方向、在站台上突然接打電話、處理工作等情況,都很容易超出3.5小時的時限。





你被收過“超時費”嗎?你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