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案 肇事者通話中說“好像撞倒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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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關注的“寶馬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將於4月11日在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開庭。4月9日,海報新聞記者從被撞女子謝某的代理律師處了解到更多案件細節。

2022年9月2日23時52分許,肖某某(女,28歲)醉酒後駕駛轎車在婁底市婁星區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後被執勤交警截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22年12月,謝某家屬收到“婁星區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其中提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一案,婁底市公安局於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交起訴。

4月9日,謝某的代理律師薛律師告訴海報新聞記者,她曾去相關單位查看了案件筆錄。據她回憶,筆錄及行車記錄儀內容提到,肖某某事發前和梁某某等人喝酒。酒後梁某某等人勸肖某某別開車,但肖某某表示距離不遠執意駕車。上車後肖某某和梁某某保持通話,通話中肖某某兩次提到“我好像撞倒一個人”。梁某某則建議肖某某別管,否則可能會暴露自己酒駕。

“目前謝某還在醫院,醫藥費還沒有確切數字,具體要提多少賠償也沒統計出來,所以目前我們還沒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薛律師說。

謝某弟弟謝先生介紹,謝某是在上班途中被撞,但目前沒有收到工傷補償。肖某某丈夫在事發一個星期左右曾出麵給了10萬元醫藥費,此外沒有給其他賠償款。與肖某某通話的梁某某也一直未出麵。“4月11日案件開庭時我們也準備帶姐姐去法院旁聽。”謝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