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龍在中山大學有意點名,牽出一段耐人尋味的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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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法國總統馬克龍訪華備受關注。馬克龍到訪中山大學時,特意提到300多年前抵達廣州的法國“安菲特利特號”(L'Amphitrite,海神號),搭載的不是士兵、商人或是其他人,而是數學家。他強調友誼是通過知識和科學聯結起來的,“因此,我們的友誼才能長久”。

“安菲特利特號”是曆史上開啟中法貿易的首艘法國商船。“安菲特利特號”首航返歐後,帶回瓷器、漆器和餐具等中國商品並拍賣,推高歐洲的“中國器物熱”風潮,也成就了以“定製品”為特征的各式“中國風”。

本文基於“安菲特利特號”兩次遠航中國的經曆,爬梳17-18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發展史。作者認為,在法國17-18世紀掀起的“中國熱”中,以希臘海洋女神命名的法國船舶安菲特利特號兩次遠航中國,起到重要作用——這是現在所知的第一艘在中國海岸停泊過的法國大船。

作者指出,安菲特利特號作為一條線索,也能串聯起自從耶穌會的教祖方濟各·沙勿略於1522年故於廣東上川島後,法國與中國的一係列重大商業、宗教和文化活動。安菲特利特號船兩航中國,既是曆史上法國對華合作的一次高潮,也促進了海上絲綢之路的發展。

本文原載《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2001年第2期,原題為《從法國安菲特利特號船遠航中國看17-18世紀的海上絲綢之路》。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辨析。

從法國安菲特利特號船遠航中國

看17-18世紀的海上絲綢之路

安菲特利特號船遠航中國的緣起、船組人員及艙載貨物

筆者借助安菲特利特號的航行記與檔案文獻,在此對該船遠航中國的緣起、裝備這艘船的背景,多次險些造成災難的人員與利益衝突、艙載貨物及其銷售情況作一梗概性介紹。大而言之,甚至是與後期相比較,這次遠航沒有遇到很大障礙,也未為將來的發展留下太多的陰影。

安菲特利特號船遠航中國的始作俑者是法國入華耶穌會士白晉(Joachim Bouvet,1656—1730年),他是法國勒芒人。白晉神父是由法王路易十四於1685年出資派住中國的6位數學家耶穌會士之一。他於1688年2月到達北京,留在了清朝宮中並得到了大清皇帝某種程度的信任。他奉康熙皇帝的欽命,以“欽差”的身分返歐,為中國征募新人,實際上,康熙需要的主要並非是傳教士,而是科學家。

白晉於1692年7月8日離開北京,於1694年2月1日自澳門啟程返法,最終於1697年3月到達法國布雷斯特。由於受路易十四派遣而於1688年初蒞華的5名法國耶穌會士形成了獨立於“葡萄牙神父”之外的一股獨特力量,所以他們需要鞏固自己的地位和繼續擴大自己的勢力。康熙皇帝於1692年3月22日頒了一道著名的詔書,恩準在中國各地自由地從事天主教的布道活動,傳教士們的情緒為之大振,形成了一種先歸化中國皇帝和上層士大夫,然後自上而下地歸化整個中華帝國的戰略。

實際上,傳教士們的這種歡欣,是以誤解為基礎的。康熙皇帝對傳教士們表現出了浩蕩皇恩,是由於他一則希望表現出洋洋大國、澤被四夷的風範;另一方麵更是希望能利用傳教士的科學知識。而傳教士們迂回地從事科學事業卻是為了發展其布道活動,雙方各有自己的打算。所以,一方的主要目的,對於另一方來說則是無關宏旨的次要瑣事了。數年後,由於歐洲天主教諸國之間的利益糾紛、嫉妒心情以及天主教不同修會之間的競爭或門戶之見,激起了衝突。嚴嘉樂(Charles Maigrot,1652-1730年)1693年3月26日有關中國禮儀的主教通諭,並未使傳教士們立即失去康熙皇帝容教聖旨賦予他們的優惠條件。康熙對法國數學家耶穌會士們產生了極大好感與興趣,於1693年7月4日在皇城內賜他們一處住院(白晉所說的地處“皇宮圍牆內”,實際上是有些誇大其辭)。同一天,康熙皇帝便命令白晉神父返法以攜歸新學者,白晉也決心利用這次出使而為法國傳教區謀求最大利益。他於7月18日以一位清朝大皇帝“欽差”的身分,離開北京返歐。當白晉神父離開法國4年後再度返回時,便迫不及待地開始了遊說活動。為了製造輿論和說服路易十四本人,他於1697年用法文出版了《呈奏國王的中國皇帝之曆史肖像》(即《康熙帝傳》)一書,此書實際上是他當時呈奏路易十四的一份有關康熙時代中國國情的秘密報告。

但白晉並非是康熙派往歐洲的第一位使節,意大利籍的入華耶穌會士閔明我(Claudio Filippo Grimaldi,事實是冒名頂替了已逃走的多明我會士Navarette),在白晉離京時,就已經奉康熙欽命持節出使歐洲並順利返歸。白晉於其書中首次將康熙比作路易十四,並對中法兩國君主都竭盡美譽之辭。當然,他為了向路易十四邀功並促使國王重視中國,不辱康熙之欽命,為了法國傳教區的未來利益,說得有許多言過其實之處。法國殖民地檔案館中收藏著一卷《中國皇帝派往法國的使節—尊敬的××神父的呈文》的檔案,其中闡述了中國皇帝的意圖並要求法國國王作出積極回答。

這位匿名神父無疑正是白晉。他於上奏路易十四的呈文中,提到了康熙皇帝在向法國耶穌會士們賜住宅的同一日,又選擇白晉本人赴歐向法王致以敬意。白晉聲稱中國皇帝對“太陽王”高度敬仰,希望自己身邊能有更多的法國耶穌會士科學家,更希望每年都有大批這樣的人進入東方第一帝國,並經由他們而引入西方所有藝術和科學。康熙希望每年都能看到“日落處的王國”法國的船舶駛往“日出處的王國”中國的港口,並給予他們國王陛下所希望的一切經商自由和優惠待遇。

有人對白晉的身分提出質疑,詢問他為什麽未攜帶中國皇帝致“太陽王”的親筆禦書。白晉回答說,中國皇帝隻習慣於向其附庸國或藩部下達命令,他持有“欽差”的證書就足夠了。當有人要求白晉出示康熙的證書時,他又詭稱在離華時交回去了,因為這種證書隻能頒發給皇帝的臣民。他有一部從北京到蘇拉特之間的旅行日誌,其中記載了沿途所發生的一切事件。他請求太陽王向中國派遣一艘船,以此船運送一批精心選擇的新傳教士,國王還應該頒布一道聖旨,支持入華耶穌會士們以宗教和科學手段來布道,他甚至要求路易十四允許入華耶穌會士們在北京建立一所與法國科學院有直接聯係的科學院,彼此能互相通報最新科學發現,他最後還提供了一大批可以證明其“欽差”身分的中國人名單。

無論康熙皇帝還是白晉神父,他們都希望法國能派遣傳教士入華,但最大的困難是運送問題。占據澳門的葡萄牙人以其君主保教權的名義,向法國耶穌會士們封鎖這條通道。白晉以其4年的長途跋涉,也感到讓法國傳教士們通過澳門需要很長時間並會冒很大危險。但如果法國派遣一艘運送傳教士們的皇家禦船赴華,那麽其處境就會大大改善。白晉於路易十四麵前炫耀康熙“敬重”自己,認為這是大清王朝皇恩浩蕩的證據。

路易十四的大臣們卻並未對白晉那娓娓動聽的說詞心悅誠服。他們不相信法國國王的一艘皇家禦船會在中華帝國受到歡迎,因為康熙大帝沒有依禮呈送國書,而僅以對待藩部附庸的模式托傳“口信”。白晉已經預料到了其計劃可能會流產,但他無論如何也必須獲得一條船。路易十四是否真正賜禦船無關緊要,他可以假傳矯詔。康熙所希望的也隻是能看到法國船舶每年都進入中國港口,並恩準路易十四所希望的那種“自由和優惠的貿易”之要求。白晉返回東印度公司後,甚至吹噓中國皇帝允許在其所有港口設立法國貿易商行。

由於官方的渠道不通,白晉於是便被迫向私營企業求援,他首先想到了東印度公司。該公司自1664年以來就壟斷了自好望角到印度以及整個中國南海的貿易。法國東印度公司雖在暹羅作出過嚐試,但其活動從未超越印度以遠地區,其17世紀末葉的經濟形勢不允許它在遠東發起新的商業攻勢。白晉通過蓬查特蘭伯爵的引薦,結識了讓·儒爾丹(Jean Jourdan)。儒爾丹在20多年間創辦了一係列貿易公司,經曆過各種挫折,於 1710年在蓬查特蘭的支持下,於洛裏昂開辦了一家海事保險公司。

佛朗索瓦·熱古(Francois Egou)在《戰爭港口洛裏昂的曆史》(1887年第2版)中講到過格魯埃的領主讓·儒爾丹(Jean Jourdan de Grouee)。馬德羅爾稱他為“格魯西的儒爾丹”(Jourdan de Groussy),並以為他是一名“工業巨富和玻璃製造商”。索塔(Sottas)於其《皇家東印度公司的曆史》(巴黎1905年版)和凱普蘭(P. Kaepplin)於其《東印度公司》(1908年巴黎版)中,都稱儒爾丹為“大船主”。達爾格倫(Dahlgren)於其《法國與太平洋沿岸的貿易關係》(1909年巴黎版)中指出,“格魯埃的儒爾丹”又自稱為“格魯西的儒爾丹”,並且認為他是巴黎的香料富賈和批發商;貝勒維奇-期坦凱維奇則認為他是在巴黎做批發商和玻璃製造商的馬賽人;考狄在《中國通史》第3卷中認為他是馬賽人和批發富商;福雷奇則認為“格魯西的儒爾丹是玻璃製造富商”。從各種跡象來看,我們應稱之為“格魯西的儒爾丹”較為合適。他事實上很可能是玻璃製造商,因為安菲特利特號船上裝載著大批玻璃,它們在中國市場上的銷售成了商務代理人麵臨的棘手問題,而且大家確實知道正是儒爾丹將這些玻璃裝上船的。

儒爾丹等人為向中國派遣一艘船,為此而專門草創了一家公司。儒爾丹熱衷於經商和裝備船舶,事事都對白晉的建議言聽計從。儒爾丹及其朋友們的最大困難,則是設法從東印度公司處謀求準許派遣大船駛往中國。東印度公司財大氣粗,它隻希望獨自裝備白晉所要求的那艘船。在蓬查特蘭的幹預下,最終達成了妥協。1698年1月4日,雙方簽訂了一項共有12款的協議。東印度公司授權儒爾丹相繼派兩艘船直接入華經商,但不允許它以東印度公司的名義連續第3次遠航中國。這兩次遠航也不能在中法兩國途中任何港口中經商。

每艘船上必須設兩位東印度公司的監察大員,並由儒爾丹提供經費。船舶返歸聖·路易港後,要由東印度公司出麵銷售運回的中國商品,而且還提取5%的利潤。法國行政法院於1689年1月22日批準了這項協議。為了赴中國旅行,法國政府向儒爾丹出售了安菲特利特號這艘快速三桅帆船,該船當時正停泊在羅什福爾港(Rochefort)。它是由快速輕帆船長德·拉羅克(de LaRoque)裝備的,他根據1698年1月28日由凡爾賽宮頒布的一道國王敕令而獲得了這艘船的導航權。同一天,正在凡爾賽的海軍警衛隊的路易·德·拉格朗熱也使拉羅克成了該船上的執旗官。當拉格朗熱於1698年2月25日抵達拉羅歇爾港時,安菲特利特號船即將下水,並已為裝載儒爾丹采購的貨物準備就緒。

路易十四國王於1698年2月8日從凡爾賽向拉羅克頒發敕令。敕令中提到這艘船是經國王的批準駛往中國的,但卻特別明確指出它不是一艘皇家禦船,而是完全如同荷蘭人和英國人所做的那樣,隻是一艘普通商船,以免對國王將來向中國派遣官船造成消極影響。敕令要求他們既不能在沿途向歐洲其他列強的船舶致敬,也不要求其他船舶與之聯係。

一旦在中國港口停泊後,就要特別注重於觀察那裏的季風、潮汐、氣候以及與航海有關的一切資料情報,調查中國是否有港口、拋錨地、海岸地圖以及航海指南。如能找到這一切,那就必須將它們呈奏國王陛下。他們還必須調查中國與歐亞各國之間經商的方式,特別要調查中國的風俗習慣,以利於法國政府將來方便時派船駛往那裏。敕令特別要求,當該船返航時,必須準確全麵地向國王稟報所搜集到的一切情報。

拉格朗熱於其《神奇的旅行》一書中向我們介紹了拉羅克騎士的家庭關係。指出此人出生在巴黎一個富裕的市民家庭。拉羅克的個人檔案也說明他一生中始終在遠洋船上供職。至於安菲特利特號船上的大副,班尼斯特認為是薩裏奧茲(Salioz)和弗羅熱·德·拉·裏戈迪埃爾(Forgerde La Rigaudier)。薩裏奧茲在此之前就曾在馬六甲海峽航行過。裏戈迪埃爾原為羅什福爾港口的官員。裏戈迪埃爾在1698-1700年首航中國時,似乎是一名忠於職守的嚴肅官吏,盡可能地避免介入諸同事之間的糾紛。在該船二航中國時,白晉與他(一名大副)和外科醫生組成了一個“三頭政治”集團,拉·裏戈迪埃爾似乎公開投身於耶穌會士們的陣營中了。

安菲特利特號船上的兩名二副分別是德·布瓦西(de Boissy)和德·巴裏利(de Barilly)。德·布瓦西是儒爾丹的弟弟,他似乎不是職業海員,但由於儒爾丹的原因才躋身於這批人中,而且還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巴裏利於1706-1707年間才出現於路易港。該船上的海軍軍官是德·薩布勒瓦(de Sabrevois)、德·拉格朗熱、德·博利厄(de Beaulieu)、小熱拉爾丹(Geraldin Le Jeune)和菲利。在安菲特利特號第2次遠航中國期間,博利厄任少尉軍官。在拉格朗熱與拉羅克的旅行記以及劉應(Claudede Visdelou,1665-1737年)神父致儒爾丹的書簡中,都提到過薩布勒瓦,此人是羅什福爾港的官員,1692年成為海軍見習軍官,1703年成為海軍少尉,1709年9月30日死於一次海難事故。1699年3月1日,拉羅克將薩布勒瓦派回歐洲,以向國王稟報安菲特利特號船遠航中國的艱辛曆程。

除了上述各司其職的船組人員外,安菲特利特號船還運去了儒爾丹公司的3名經理:第一商務經理德·貝納克(de Benac)、經理和出納員勒·普萊特爾(Le Pouletel)、經理和商務監察官員呂西安·布瓦紮爾(Lucien Boizard)。其中貝納克是個名氣很大的人物。人們發現貝納克與拉羅克之間的關係很緊張,幾乎從啟程航行時便劍拔弩張了。在該船到達廣州時,這種衝突關係達到了白熱化程度。因為貝納克認為拉羅克是船長,而第一經理卻是公司的代理人。所以當拉羅克於1699年2月5日正式以法國國王的名義拜訪廣州巡撫時,貝納克拒絕陪同前往。入華耶穌會士們本來希望遏製他的這種喜怒無常的行為,他們甚至把他當作狂徒看待。中國人也不會接受由一名蠻夷商客代表法國國王。

在安菲特利特號於中國停泊期間,貝納克始終與拉羅克爭奪名譽權。貝納克最後與兩名經理滯留廣州,以銷售該船運來的商品,當地人習慣於用中文稱他為“貝老爺”。事態進展得並非一帆風順。薩裏奧茲於1701年初帶到馬德拉斯的信件中,便包括貝納克於1699年對普萊特爾和布瓦紮爾的控告紀要,迫使貝納克發表聲明,萬般無奈地放棄對中國公司的領導權。當安菲特利特號於1701年秋二航中國時,帶來了以費熱拉爾(Figeral)為首的一批新任商務經理,從而結束了貝納克在華的活動。安菲特利特號於1703年8月17日將貝納克帶回了布雷斯特。

對於聖-馬洛人普萊特爾和布瓦紮爾的情況,大家所知甚少,惟有通過貝納克發自廣州的書簡或屢屢發出的怨言而略知一、二。此二人與入華耶穌會士們聯手反對貝納克。在安菲特利特號二航中國期間,勒·普萊特爾於1702年5月14日秘密地離開廣州赴南京,途中參觀景德鎮瓷都後,於6月28日順利到達南京,並於11月17日返回廣州,不久便乘安菲特利特號船返法。

在這3位商務經理之外,乘安菲特利特號船入華的貿易公司職員還包括1名“商人”、1名秘書、2名雇員和8名夥計。“商人”即產品服務部主任,弗羅熱於其《遊記》中稱之為弗朗西亞(Francia),白晉為他起的漢名是方儒法,在他與廣州海關官員們打交道時便使用此名,其完整的法文原名很可能為喬治·弗朗西來(Georges Francia)。他隨安菲特利特號船首航中國返法後,又隨該船二航中國並暫留廣州,直到1709年2月15日仍在廣州任商務經理。

該公司的秘書叫作拉加爾德(LaGarde或Lagarde)。他似乎未曾起過巨大作用,在1703年6月25日於安菲特利特號返歸歐洲海岸之前逝世。

弗羅熱提到了赴華公司的兩名夥計,但卻未指出其姓名。馬德羅爾認為他們是“文書”,分別叫作薩巴蒂埃(Dabattier)和布格雷(Bougre,或作Bongre)。薩巴蒂埃是“國王的作家”,布格雷隻出現在白晉的日誌中,他曾參加過安菲特利特號首航中國。但由於該船二航中國後某些商務人員滯留中國,所以他可能在留華人員之列。在中國公司1703年12月12日的一封書簡中,還提到布格雷仍在廣州。

馬德羅爾也提到了兩名商務代理人,分別叫作維萊特(Vilette)和丹迪涅(d'Andigne)他們曾陪同首席經理往赴北京朝廷。因為中國公司原計劃讓貝納克晉京入宮,公司認為這樣作有利於實施其計劃。我們通過1698年9月28日在海上才拆封的一道中國公司的命令而獲悉這一切。為了這次旅行,公司選擇了貝納克、布瓦希、弗羅熱等人。其中隻字未提及維萊特和丹迪涅,而且這後一個名字既未出現在弗羅熱的書中,也未在拉格朗熱的著作中記錄在案。白晉神父反對這次北京之行的計劃,因為貿易公司事先未曾征求過他的意見。於是便決定,在安菲特利特號船到達廣州後,必須開會專門進行討論。耶穌會士們始終反對讓中國公司的代理商進入中國腹地,無論是進入各省還是京城,都一概反對。

但是,維萊特和丹迪涅最終還是北上北京,白晉神父於日記中寫道:“1702年1月1日,丹迪涅和維萊特先生到達了北京”(馬德羅爾書,第140頁)。馬德羅爾於其書中的注釋中指出,“他們是於1700年12月從廣州出發晉京的”。他們二人實際上於1699年12月離粵晉京。因為班尼斯特指出:“我們於1700年1月26日離北京返法,將中國公司的三位經理、薩裏奧茲先生、兩名夥計和6名其他法國人留在廣州,其中兩名法國人於1699年12月離粵晉京”。我們通過白晉日記的有關段落獲知,這兩個人在北京逗留期間,如同中國“皇帝的奴才”一樣生活,由大清皇帝支付奉祿,如同在北京為大清朝廷效力的耶穌會士一樣地為康熙皇帝工作。這已經不是中國公司的“商務代理人”所能接受的那種角色了。維萊特未曾受過高等教育,神父們反對在北京稱他們為“老爺”。安菲特利特號實際上是運來了幾名“夥計”或“工人”。

在法國皇家玻璃製造廠的3名包稅人的倡導下,安菲特利特號船運載了大批玻璃,白晉神父肯定曾向他們信誓旦旦地斷言,中國是暢銷玻璃的市場。由於玻璃易碎和必須切割與裝配,所以又在中國公司的文職人員中增列8名“鏡子工”。白晉曾向儒爾丹建議在廣州城籌建一家玻璃製造廠,這8名玻璃工也可能正是為此目的才赴華的,大約是到了1699年4月末,其中的某些人在第3位經理的主持下,將破損的玻璃作了一番清理。

該年11月末,中國公司的第一經理婉言謝絕了洪若翰神父有關向大清皇帝派遣兩名玻璃工的請求。12月13日,曾遭貝納克拒絕的兩個人中的主要人物逃往總督府,不久又與另一個人共同前往北京。這次逃亡在某種程度上是在耶穌會士神父們的挑唆下發生的。弗羅熱聲稱,當安菲特利特號船於1700年1月26日離開中國廣州時,在那裏安置了中國公司的3位經理、薩裏奧茲、兩名職員和其他6個法國人,其中兩名已於前一個月晉京。這裏所說的6名法國人都是由中國公司經理們挽留下來的玻璃鏡子工,一個月前晉京的兩個人便是丹迪涅和維萊特。前者於1699年12月13日從公司所在地逃走,後者不久也與之相會合。

丹迪涅就是遭貝納克拒絕的主要人員,維萊特便是那個未曾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衛嘉祿(Charles de Belleville,1657年—1730年)修士和其他某些人的學問實際上也並不比他高深多少。清朝皇帝於其行宮中召見所有西洋人時,維萊特被耶穌會士們冷落在一旁了。當然,對於17世紀末葉來說,挽留一個玻璃鏡子工在北京,即使他是一位手藝高超的巨匠,也會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現在尚未找到保存下來的有關此人的任何記載。

安菲特利特號船除了運送中國公司成員之外,還帶去了印度公司的兩名職員。他們負責監督貿易經營,同時又阻止安菲特利特號船在中法之間漫長航程中逐港口地交易。此二人分別叫作讓·佩什貝蒂(Jean Pech-berty)和讓·德厄(Jean Dieu)。正如現在收藏於法國國家檔案館的一封此二人1699年2月17日寫於廣州的書簡所證明的那樣,他們的處境並不如意。1698年1月4日的協議加強了對他們的控製。

中國公司的經理們不但拒絕向他們傳授任何貿易知識,而且也不肯於公司所在地為他們提供食宿。東印度公司的兩名職員還申辯說,他們親眼目睹過儒爾丹的一道直到廣州才被啟封的命令,要求經理們盡一切可能不讓這些人掌握任何科學知識。佩什貝蒂與讓·德厄經過在死亡線上的掙紮和飽受虐待之後,終於隨船返回法國。佩什貝蒂從未曾與中國公司反目,他甚至在脫離東印度公司後,於安菲特利特號二航中國時仍出任中國公司的第二經理。佩什貝蒂和另一名叫作迪·朱斯(Du Jus)的職員曾製定過一項赴江西饒州和南京的旅行計劃,但由於耶穌會士們橫加阻攔而最終未能成行。繼安菲特利特號二航離華後,佩什貝蒂仍暫留廣州並作為第一經理,直到1705年11月23日尚滯留於那裏。

在安菲特利特號船上的世俗人員中,還包括一名醫士長。他是由船長供應食宿和支付旅費的“巴黎青年”。拉格朗熱於其《神奇的旅行》第218頁中提到過此人。

除了這些分工明確的文武世俗人員外,安菲特利特號船上還有一大批耶穌會士。白晉首先從儒爾丹船長那裏獲許,除年修士外,讓該船再免費運送5名耶穌會士入華。最後卻增至10名。這些耶穌會士個個名聲顯赫,諸如巴多明(Dominique Parrenin,1665—1741年)和馬若瑟那樣後來成了中國傳教史上的明星人物。

儒爾丹曾認為,其經理們可以晉京見駕。白晉曾向他許諾,借助於奉獻康熙皇帝與權貴們的禮物,可以在寧波或廣州開辦一家商行,並使清朝對於舶來品貨物免征關稅。這一切後來均未能兌現。

對於北京之行,當船員們於途中開啟巴黎指令時,連白晉也大為疑惑不解,因為其中規定貝納克必須晉京。傳教士們一般都不想讓中國內地的人見到歐洲軍人或商人,因為教士們都看不起商客,認為此等歐洲天主教徒不會對土著天主教徒起到好的表率作用。洪若翰神父在一封書簡中指出,在歐洲船舶習慣於停泊的中國港口,隻能使極少數中國人接受歸化,因為那些海員們無法與當地居民中的精英人物接觸與交流。白晉認為,到達北京的西洋人會在那裏發現一種與他在《中國皇帝的曆史形象》中的勾勒完全不同的形象。如果安菲特利特號船上的商客們竟直北上京城,那麽白晉就無法於宮中再保守他吹噓的該船具有“官方和政府特征”的秘密了。拉格朗熱和白晉都曾強調指出,中國人在康熙皇帝時代隻知道商船和貢船,不大精於其他通商之道。

白晉曾許諾,要設法讓中國免除安菲特利特號船的噸位稅和船艙貨物的關稅。中國海關回答說,如果該船是貢船,那就應該將其貨物入貢北京朝廷;如果它是商船,那就必須照章納稅。白晉在近一年期間費盡心機,玩弄各種手段,以擺脫這種進退維穀的窘境。路易十四給拉羅克的敕令非常明確“本船絕不是國王陛下的禦船,而是一艘普通商船”。

然而,貝納克在1700年12月20日的一封書簡中,卻抱怨說白晉讓他簽署了一份中文文件,其中詭稱安菲特利特號船是受法王欽差的皇家禦船,隻不過是個別商人利用這一機會赴華從事某些貿易而已。白晉日記中也聲稱,為了更加安全可靠一些,他要求船上的文武人員都簽署一份文件,證明安菲特利特號是屬於國王的一艘皇家禦船,受法國國王'欽差”,以將他們運載到中國。拉格朗熱也於其遊記中指出,如果聲稱安菲特利特號既非一艘貢船,也不是商船,而是法國國王的一艘禦船,那就會使中國人感到驚訝,因為中國人從未聽說過有第三種船舶。

當廣東總督質問貝納克為什麽不晉京時,白晉神父回答說,安菲特利特號是一艘禦船,法國人不會入朝進貢;如果貝納克是一名隨船前來的商客,那麽他就會試圖在中國經商。貝納克自己也不願意晉京,因為他害怕由於不熟悉中國傳統禮節或有失檢點而貽笑大方。

1699年2月5日,拉羅克隆重地去參拜總督。他聲稱法國“國王是西方的第一帝王,陛下專門派我將白晉神父送回中國”。此外,早在1698年10月,白晉神父就指出,澳門那些不懷好意的人可能會聲稱安菲特利特號是一艘私船。拉羅克會讓人散布說它確為一艘皇家禦船,對這種看法持異議的人將被視為違抗王命。甚至中國公司的經理們,也以他們向白晉神父簽署的一份文件而默許了這種事實。安菲特利特號船是“皇家禦船”的觀點,在歐洲人中也廣為流傳,誤認為它是由路易十四欽差中國的“使節”。中國人更認為法國人是前來朝拜其皇帝的,始終堅信安菲特利特號是一艘“法王”的禦船,當時的中文文獻中都稱之為“貢船”。

與安菲特利特號的船組人員相比較,耶穌會士們在熟悉中國的國情、語言和風俗習慣方麵,都占有很大優勢,在為康熙皇帝效勞方麵也擁有很高的威信。雖然他們誇大了自己在皇帝麵前的威望,但他們確實贏得了各省官吏們的好感。白晉這次以大清皇帝“欽差”身份赴歐之行,與先於他的閔明我(Claudio-Filippo Grimaldi,1639—1712年)和晚於他的傅聖鐸(Jean-Francois pelisson,1657—1713年)或薄賢士(Antoine de Beauvollier,1657—1708年)諸神父的歐洲之行,有頗多相似之處,特別是薄賢士也在巴黎津津樂道地自稱是中國皇帝的“欽差”。

白晉玩弄字眼,吹噓他這位中國皇帝的“欽差”身負出使“世界第一帝王”—法蘭西國王的特殊使命。他在為法國北京傳教區追求物質和宗教利益的同時,也在廣州幫助儒爾丹的公司,由於他使安菲特利特號船具有了官方特征,所以該船被迫在廣州停泊近15個月,而普通商船卻隻需停泊3個月。中國當局對於該船自願停泊如此之長的時間毫不理解,甚至感到焦慮不安。中國公司的經紀人和船組成員很快便愈發堅信,最好的辦法就是服從中國為普通商船製定的法規,交納關稅,甚至還可以交小費,完全如同英國人和荷蘭人一貫所為的那樣。早在1699年2月17日,東印度公司的兩名職員就認為,與中國的貿易對商船和印度都十分有利。後來為了照顧東印度公司的特權,故而法國才取締了中國公司。

弗羅熱對於中國文明的評價,與拉格朗熱和白晉的評價同出一轍,完全基於一種對中國文明的膚淺認識。但弗羅熱與1701-1703年航行記的作者,都轉引了某些頗有價值的資料。他們也揭示了當時入華耶穌會士們的諸多內幕,這一切都是對當時所產生的有關文獻的頗有裨益的補充。

通過安菲特利特號船船組人員狀況,大家便可以洞悉該船的重要性、船舶的性質、遠航中國的目的及其從事的工作;通過其人員組成,便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絕不是法國國王的一艘禦船,而是一艘地道的商船;通過他們所從事的工作,便可以看到法國在經濟和文化方麵對中國的興趣;通過其影響,便可以理解法國18世紀的“中國熱”的原因了。

安菲特利特號船在華的活動及其運載的中國商品

安菲特利特號船於1698—1700年首航中國時,實際上是法國的中國公司購買了法國國王的這艘500噸級的輕型三桅船。1697-1698年的裝配費及其艙貨,耗資共達506948鎊。這項事業完全由特意為此而組建的中國公司出資興辦。法國政府不肯給予資金讚助,而隻給予保護及在進出口關稅、貨物檢驗方麵的某些特權。因為法國政府希望這項事業首先必須保持其民間特征,為其以後的活動保留餘地。

1698年3月6日,安菲特利特號船從法國的大西洋名港拉羅歇爾港啟錨遠航,由拉羅克騎士指揮。6月10日,該船航抵好望角並在那裏停泊20多天,以稍事休整。在從好望角到蘇門答臘之間,由於它未能順利地通過巽他(Sonde)海峽,所以隻好於8月18日在印尼的亞齊靠泊。經曆了9月27日在中國西沙群島的一次風暴後,於10月5日到達在中國廣東的上川島並組織拜謁了方濟各·沙勿略墓,1698年10月24日到達澳門。11月2日,這艘船在經過7個多月的遠航漂泊之後,終於在廣東珠江口拋錨。白晉將船留在珠江口外海,自己偕利聖學(J-Ch. de Brossia,1660-1704年)和年修士前往廣州城。白晉以其“欽差”的身份,享受到了此尊號在中國應得到的所有榮譽,兵勇們向他致敬,鼓樂齊鳴並放禮炮,廣州的官吏們都前來迎接這位康熙大帝“欽差”的榮歸。

巧舌如簧的白晉神父極力說服兩廣總督堅信,安菲特利特號船本為戰船,法國國王為運送他返華而專門派遣遠航。所以該船獲準減免1.2萬-1.5萬埃居的關稅。就在這艘法國船於廣州港停泊的同時,恰有一艘阿拉伯船靠岸,它必須依法為其船艙噸位檢測費而支付8500兩白銀,與安菲特利特號被免交的稅金基本相同。安菲特利特號船還為其船組成員獲得了下榻於一座由當地政府開辦的“公館”之待遇,它主要是被用作拉羅克騎士的榮譽住所。

馬若瑟神父在致拉雪茲神父的書簡中曾寫道:“外國人從未在該國受到過這種榮譽接待。當然也從未有過外國船會像我們這艘船到達中國時受到的那種隆重接待。在距法國有6000多法裏(Lieue,每法裏約合4公裏)的地方,提到法國的名字,對她的尊嚴與體麵沒有任何傷害”。其實,中國人對於路易十四基本上一無所知,無法用太陽王在中國的威望來解釋安菲特利特號船在中國受到的禮遇。這件事首先應歸功於深諳中國習俗的白晉之吹噓,其次是由於法國人又花費重金溝通了關係。如黃埔海關監督曾得到價值300兩白銀的商品禮物,中國公司也向黃埔海關送禮600兩。

1698年1月17日,當白晉拜見兩廣總督石琳時,奉上了由中國公司提供的豐厚禮物。總督回贈的禮品包括3隻裝滿香料的金瓶、1隻鑲瓷的銅瓶、15個杯子和1尊頗受中國人器重的深紅色石雕像、2個仿瑪腦的白色小杯、4個漆盒、2個大古董瓶、10匹絲綢和數目巨大的一批中國白絹畫。總督自己花錢買下了所有玻璃,因為他想以轉賣而賺取巨額利潤。

事實上,一切都不像耶穌會士們企圖讓人相信的那樣如願以償。法國人覺得中國人的行為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中國人習慣於高傲地對待蕃夷商人。該船的入關商品申報單是用中文寫成的,法國經理們不樂意以普通商人的身分簽署它,因為其中未提到他們的尊號。當方儒法去呈交商品清單時,中國海關的官員甚至不屑於起立,而隻滿足於向他指定一個座位。

12月17日開始檢驗商品。中國海關官員仔細地檢驗了整整一箱子畫像,它們都是當時尚活在人世的法國宮廷大員中的人物的畫像。他們計量了玻璃、玻離窗以及呢絨的數量和大小,並作了詳細記錄,一切都計算得非常準確。

1699年1月20日,終於允許法國商人出售或與中國人交易這些商品了。當地中國人認為這些法國人一定是帶了很多銀錢,於是便從各地攜帶大批商品紛至遝來,爭相向他們推銷。從而使法國人在15天內購得滿船的中國商品。但很快便從北京傳來了一道上諭,嚴加禁止這種交易。1月26日,康熙皇帝的使者—劉應、蘇霖(Jose Suarez,1656-1736年,葡萄牙耶穌會士)神父和一名韃靼人風風火火地趕到,他們是由康熙皇帝派來的,以迎接白晉神父和法國人。因為在安菲特利特號船到達廣州時,康熙皇帝正在巡視韃靼地區。他於1698年12月15日回鑾北京,翌日便遣耶穌會士們與清朝官吏前往迎接白晉及其攜歸的其他傳教士。2月25日,耶穌會士們攜帶奉獻皇帝的禮物入朝,康熙熱烈歡迎傳教士們並破例恩準他們隨駕出巡。

在與大批中國人的一次會見中,來使證實,大清皇帝免除了安菲特利特號船的所有進口稅和商品檢驗稅,應法國商人的請求而允許他們在廣州開設一家商行。皇帝不久又允許他們繼續從事商品交易了。數日後,拉羅克騎士登門拜訪兩廣總督,對皇帝的浩蕩皇恩表示謝恩。該騎士隻依法國的禮儀朝拜,傳教士們則依中國慣例行三拜九叩禮。騎士在致詞中厚顏聲稱,他是法國國王的欽差,是為了將康熙欽差白晉神父送回中國而受派遣的。

中國政府從不歡迎外國船舶於其廣州水域長期停泊。8月27日,康熙皇帝命令兩廣總督設法催促法國人盡快地離港,安菲特利特號船必須在季風之始揚帆駛去。12月24日,兩廣總督通知法國人,根據皇帝敕令,他們必須限日駛離黃埔港。法國人於是隻得匆忙將最後一批貨物裝入船艙後,於1700年1月26日,安菲特利特號最終駛離廣州水域,運走了一艙豐富的銅器、布帛、瓷器以及大清皇帝贈送路易十四國王的重禮。

皇帝禦禮由洪若翰神父負責監運並將親自呈交法國國王。1700年5月13日,儒爾丹在巴黎向法國航運局長宣布,安菲特利特號船即將從中國返航,當時決定讓它在聖路易港停泊,船載商品將被運往南特東印度公司的倉庫中。根據協議,東印度公司要從中國商品的出售中提取比例很高的利潤。法國政府據此而下達命令,當該船在羅什福爾、布列斯特和拉羅歇爾停泊時,不允許將任何貨物卸船走私。

1700年8月3日,安菲特利特號船曆盡兩年半的千辛萬苦之後,順利返回聖路易港。8月11日,法國政府簽發一份允許自由運輸中國皇帝禦禮的運輸特許證。路易十四於其特許證中通告各省政府和執法長官,有一批中國皇帝禦禮的箱包,由耶穌會士洪若翰神父護送抵法,沿途不準設置任何障礙與製造任何混亂,禁止征收任何稅金和開啟任何箱包。箱包最後被運到耶穌會所在地,當著一名政府官員的麵而啟封。洪若翰神父以康熙皇帝的名義向路易十四呈上了“絢麗多彩的布帛,非常雅致的瓷器和幾大塊茶磚”,人們在法國尚從未有幸目睹這樣精美的“東方舶來品”。

根據分別於1687—1700年通過的東印度公司章程,法國的中國公司隻有權進口15萬鎊的中國布帛。但東印度公司的經理們卻聲稱,由安菲特利特號運來的那些棉與絲和金銀混紡的布帛,都可以包括在這一限額之內。儒爾丹與其股東們聯名上書路易十四,重申國王曾允許他們作與中國通商的嚐試,他們派船遠航中國,並已滿載中國貨物返航,這些商品可為法蘭西提供大量財富。路易十四也法外開恩地給予特許。安菲特利特號從中國運回的商品,從1700年10月4日起,在南特公開銷售。當時的法國國務部長蓬查特蘭在1700年11月3日致德格拉西埃爾(Desgrassiere)的信中,對這次銷售中國商品的盛況感歎萬千。

其中特別提到中國銅器,漆器和瓷器的暢銷風景。原來準備出售300鎊一件,在公開拍賣中漲至380鎊。《優雅信使報》於1700年9月9號發表過有關這次銷售的公告。其中除了提到大批的紅銅和黃銅器皿之外,還提到了大量布帛如絹、綺、普通羅和縐紋羅、緞麵、重縐紋織物、嗶嘰、平紋布、織錦,共計8000餘匹。同時還銷售了中國的漆器、刺繡和繪畫。共有17個箱子中收藏有瓷瓶、瓷碗、瓷盒、瓷壺、瓷碟、大小瓷盤、瓷杯或瓷茶具、瓷酒瓶、平底瓷杯、帶把瓷杯、瓷糖罐、瓷鹽罐、壁爐瓷器配套物、其他各種細瓷產品。這批貨物中還包括17箱漆器,其中有4箱各自內裝3件小漆匣和帶堆金花卉圖案的文房四寶,另外9箱中裝有各種各樣的漆桌、14小箱酒具、21小箱漆畫和人物花卉畫等。此外還有36箱中國屏風、4箱樹葉屏風和3箱尚未安裝好的紙屏風,455根手杖、大批紙張、廣州和南京刺繡、12條掛毯以及繡花緞、11條絲巾、6卷繪畫、38件麻織品。《優雅信使報》還告訴其讀者說,人們可以在許多箱中發現其種類和質量相同,而數量各有所異的商品。

這次中國商品的“大舉入侵”引起了法國製造商們的陣陣驚悸。蓬查特蘭在他1701年1月12日致中國公司經理們的書簡寫道:“本人獲悉,扇子、桌子、細木家具與陶瓷製造商們,都在指控你們從中國運來了其行業的大批產品。他們認為你們的貿易不應建立在這種有損於他們利益的基礎上,你們隻應運來更好和更便宜的此類商品,以滿足那些從外國進口此類商品的人之好奇心,要避免將來會有人對你們的行為提出指責”。但我們隻要看一下安菲特利特號二航中國時運回的中國貨物申報單,便會理解這些怨言未產生效果。

1703年,有關方麵對這次商務活動作了結算,股東們收回了本金並賺取了50%的利潤。1698年協議中有一項條款規定,允許儒爾丹在安菲特利特號船首航中國後,如果認為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再派一艘船二航中國,為他運回被迫暫存廣州的貨物,以彌補首航時可能會造成的虧損。當安菲特利特號剛一返航,受到首航成功鼓舞的儒爾丹,便刻不容緩地令人檢修船體,以使它能夠從事第2次遠航中國。根據1700年10月23日與東印度公司續訂並於11月9日批準的協議,儒爾丹及其股東們獲得了中國貿易的特許權,不過僅限於中國的廣州和寧波港,他們在自己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有權向那裏派遣一定數量的船舶和進出口一定數量的商品,其條件是每年首次返航時要交納2.5萬鎊的稅。其本金應由12位經理的繳款與公共認捐所提供。

安菲特利特號船二航中國時(1700-1703年),其裝備共耗資186736鎊,其運載貨物價值約為363264鎊。當然,這都是中國公司在與聖馬洛公司合並時申報的數字,可能有某種程度的誇張。1701年運往中國的商品清單已由沙瓦裏(Savary)發表於其《貿易辭典》的《中國貿易》條目中了,這純粹是為了滿足那些希望知道什麽商品能在中國暢銷的批發商之好奇心。沙瓦裏僅限於提供安菲特利特號船二航中國時的商品發貨單。因為該船首航中國僅僅是法國人在新貿易地區從事的一次嚐試,其二航中國的目的則是為了通過親身體驗而了解適合中國的商品,特別是適應法國人準備建立商行的廣州所需求的商品。儒爾丹於1700年3月3日致信國家貿易總監,要求從英國運去某些出口中國的商品以研究其質量,這一要求在安菲特利特號船首航中國返法時得到了滿足。

由於中國人非常喜歡白銀,所以中國公司這次共運去319846鎊的銀錠、銀條和銀幣,僅有價值25663鎊白銀的商品。其商品主要有1箱書籍,諸如《聖經》、《宗教史》、《猶太史》、《馬勒伯朗士論集》等書;普散(Poussin)以《聖經》為主題的繪畫,以及勒布倫(Lebrun)、小誇佩爾(Goypel LeFils)、米尼亞爾(Mignard)等人的版畫,國王和王太子的畫像,枝形燈架和多枝燭台,布魯塞爾的羽紗、羽筆,西班牙蠟燭、小刀、鍍金刀、珊瑚、望遠鏡、首飾、鼻煙壺、首飾盒等;各種計算器、德國水晶、巴黎水晶等。

總而言之,安菲特利特號船二航中國不及首航那樣哄動朝野。它共用4個多月的光陰才到達中國的海岸,又在那裏停泊4個多月。由於遇到風暴,它被迫從中國的一個海島移泊於另一個海島,始終冒著被沉沒的嚴重危險。當廣東電白的官員獲悉運載著法國國王進獻中國皇帝禮物的船舶處境危險時,感到非常惶恐不安,當地李都司派去了救生小船,優先搶運進獻皇帝的禮物。當水手們被這種重物不重人的行為激怒時,殺死了一名清朝小吏。白晉於其旅行記中曾對這一偶發事件作過長篇介紹。

白晉日記中還記載了安菲特利特號船二航中國回程時在廣州運載的中國商品清單。除了銅器、生絲、茶葉和藥品外,還有93箱瓷器,45箱屏風,22箱油漆茶具,12箱燈籠,4箱扇子,7箱刺繡品、床、梳妝台、便袍,1箱瓷器樣品或陳列品以及漆盒。該船同時還運回了它首航中國時暫存廣州的商品,其中包括30箱瓷器,35箱漆櫥,1箱帶琺琅的南京銅器,總督的兩箱禮品(2張弓弩、2個裝滿箭的箭囊、1架馬鞍、2把鍍金銅刀、4件古瓷)。法國入華耶穌會士們也利用這一機會而托運回19箱瓷器、9箱生絲和絲綢。這是一宗數額巨大的托運物,船長對於是否接受承運感到猶豫不決,後經理事會討論才決定接受承運。

白晉記述說,在經理們忙著為安菲特利特號裝船時,又想到了派遣兩個人—佩什貝蒂和朱斯赴江西饒州和南京,以在那裏采購最絢麗多彩的絲綢、瓷器和漆器,並且就此而向兩廣總督提出了要求。總督認為這些商品在廣州也不匱缺,因而對此項要求不予批準。傅聖鐸神父致信經理們,勸說他們放棄這項計劃,以免違犯禁止外國人未經允許而進入中國內地的法律。白晉認為,如果佩什貝蒂和朱斯能夠前往南京采購,那麽中國公司便可有10萬埃居的純利潤入帳。

但中國公司的商務正處於一種“過熱”狀態。它於1701—1702年被迫從事的借貸增至150萬埃居。1701年先借貸865576埃居,後又增補559260埃居。1702年共借貸20萬鎊。其借貸總額高達1624836鎊。其股東們也未能使每人應付的4萬鎊資金到位,其餘額隻剩下68817鎊了,甚至連儒爾丹本人也拖欠公司57146鎊。為使該公司擺脫困境,蓬查特蘭建議經理們聯合幾家富商,以等待安菲特利特號船返歸時還清借貸。

1701年11月7日,中國公司與聖·馬洛的一家商會簽訂一項協議。這兩個公司的本金高達160萬鎊。聖·馬洛方麵準備共裝備4艘船,有兩艘赴中國內港,另外兩艘赴中國南海。每艘船都大約需要20萬鎊,總共需要80萬鎊。巴黎方麵為裝備安菲特利特號船需要186736鎊,船艙貨物價值363264鎊,暫存廣州的商品價值250000鎊,也折合80萬鎊。這樣一來便組成了第二家中國貿易公司。它裝備的兩艘赴華船舶隻是聖·法蘭西斯號和法國大法官號。由於西班牙的王位繼承之戰,該船通過太平洋而遠航中國的要求頗費周折之後才被批準,但路易十四卻明確地命令船長既不能在西班牙港口停泊,又不能與敵對民族互市。

中國公司焦慮不安地等待安菲特利特號二航中國的返航,因為它可能會緩和該公司陷入困境的經營。該船於1703年8月11日才返航,其艙貨價值約為150萬鎊。貨物首先卸在布列斯特,然後又將部分商品用船運往南特,由國王的護衛艇護航。由於逆風,船航行得很慢,所以,直到10月初才開始出售中國商品,而運來的大部分商品卻留在布列斯特。中國公司所獲利潤甚微。安菲特利特號二航中國時攜歸了大批家具,其中的漆器便被好奇者稱為“中國-安菲特利特漆器”(Vernis Chine Amphitrite)。

最後,中國公司請求將安菲特利特號船轉賣給海軍。1704年5月7日,中國公司的經理們被告知說,法國國王將贖回該船,包括船上的火藥以及一應裝備在內,共付資28791鎊。次年,安菲特利特號船被國王出租給了阿西安特(Assiente)公司。17-18世紀之交的這場法國商船遠航中國的大幕終於落下了。

Capitaltwo 發表評論於
馬克龍演講會上講了法國革命史並帶領學生一起高唱國際歌。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歡迎歐洲各國訪華,隻要習總麵子上好看,貿易大單有的是。以前慈禧太後隻要有洋人來朝拜,賞賜多的是。
Armweak 發表評論於
還有一條船,小馬哥沒有提:

“紅海早過了,船在印度洋麵上開駛著,但是太陽依然不饒人地遲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紙浸了油,變成半透明體;它給太陽擁抱住了,分不出身來,也許是給太陽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隱褪後的夜色也帶著酡紅。到紅消醉醒,船艙裏的睡人也一身膩汗地醒來,洗了澡趕到甲板上吹海風,又是一天開始。這是七月下旬,合中國舊曆的三伏,一年最熱的時候。在中國熱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後大家都說是兵戈之象,因為這就是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

這條法國郵船白拉日隆子爵號(Vicomte de Bragelonne)正向中國開來。早晨八點多鍾,衝洗過的三等艙甲板濕意未幹,但已坐立滿了人,法國人、德國流亡出來的猶太人、印度人、安南人,不用說還有中國人。……”
stapler123 發表評論於
把書搬過來
zhanglao9 發表評論於
習主席和老馬在廣州的鬆園,聽了古琴表演。這把古琴,是唐朝的,叫做九霄環佩,郭子儀和蘇軾都玩過。中國五千年,都是傳統專製體製,中華民族最優秀的人才,都去當官。郭子儀是其中的最厲害的之一。資治通鑒的評價是,功蓋天下而主不疑,位極人臣而眾不疾,窮奢極欲而不非之。老馬肯定不知道這些奧秘。
noborders 發表評論於
誰有時間看這樣的宏篇大作,我就想知道外國傳教士熱衷於來中國傳教的目的,僅僅是要傳播福音,普渡眾生那麽簡單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