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沸沸揚揚的
張傑謝娜買房跳單一事
有了最新進展
法院判定
謝娜張傑不存在跳單
今天(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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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 APP
顯示,近日,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與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行紀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文書公開,駁回原告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文書詳情顯示,係爭房屋原登記於被告思和中心名下。原告雅鑾公司認為,謝某、張某等人係其 2019 年 6 月 21
日的帶看房意向客戶,根據《思南公館來訪登記表》備注約定,對於中介帶看客戶的有效期為 6 個月,即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前,謝某、張某作為雅鑾公司的客戶,是雅鑾公司的獨有信息,而思和中心在明知存在客戶有效期情況,造成由太平戴維斯公司居間成功,故思和中心的行為構成
" 跳單 "
的違約行為。法院審理認為,對於謝某是否簽署了《思南公館來訪登記表》,是否獲得謝某的居間授權,雅鑾公司並未提供相應的證據。
思和中心知道謝某看過房,但是並不存在跳過雅鑾公司直接與謝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跳單行為。事實上,謝某是通過委托太平戴維斯公司居間與思和中心洽談,思和中心亦按照結算傭金流程對太平戴維斯公司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核,並按照合同價款的
1% 支付了傭金,不存在逃避支付傭金的行為。
綜上,思和中心在與雅鑾公司中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並不存在違約行為,雅鑾公司要求思和中心支付傭金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
據媒體報道,此前曾有中介在網上發文怒斥張傑謝娜夫婦買豪宅 " 跳單
"。對此,謝娜張傑方發律師聲明,辟謠跳單等為不實信息,同時稱中介偷拍並發布個人隱私等行為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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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 App 顯示,涉事中介公司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8 年 7
月,霍如學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並全資持股。目前,該公司以及霍如學已因多個合同糾紛案件被上海百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申請限製消費,霍如學還被限製出境。此外,上海百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已申請對雅鑾房產進行破產審查,法院現已受理該破產清算案。
2022 年 2 月 7 日。一位化名為 H 的中介人發文表示,張傑和謝娜夫婦在 2019 年 6 月 21 和 6 月 22
日兩天在其親自帶領介紹下看房,但兩人在自己麵前卻表現出無意買房的假象,後期經過自己的調查發現,張傑和謝娜夫妻已經跳過自己直接和這套房源的房主私下簽約。這種跳單買房的事情讓該中介十分不滿,於是發文控訴。
謝娜和張傑夫妻就此事做出回應,委托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聲明中也就買房跳單問題做出了解釋,否認自己跳單,認為中介 H
先生涉嫌造謠誹謗並且表示將選擇走司法程序還自己一個清白。
什麽是跳單?
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明確規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但是在跳單中,中介人怎樣證明自己提供了相關的中介服務是個難點,最保險方式還是在提供相關服務時簽訂與委托人簽訂相關委托協議,或者留存直接的服務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