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鏈女事件”:誰認定施暴者的某些行為是合法的

“鐵鏈女事件”:誰認定施暴者的某些行為是合法的
0:00
0:00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一年後,徐州“鐵鏈女事件”的犯罪分子紛紛被判。

消息傳來,網絡刷屏。

其中法院判決被告人董誌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

對於這個結果,輿論反映不一。

有人說法律得到彰顯,壞人被繩之於法,但更多的法律人士追問:

董誌民難道沒有強奸?難道強製和買賣婚姻是合法的?

這其中就包括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

她是一位非常知名的法律人士,且在業內更有著較好的口碑。

判決的消息傳來後,遲夙生追問說:

董誌民為什麽沒定強奸犯罪?

“法度Law”今日的文章說:多名受訪律師也都表達了上述觀點,認為一審判決漏掉了“強奸罪”這個最應該認定的罪名。

還有另一位律師周立新,他認為,此案判決隱藏的最危險的問題是認可了強製、買賣婚姻的有效性。

當然這隻是律師自己的觀點,怎麽審,怎麽判,法院說了算。

但是,有幾個細節不得不提。

首先,法院認為被告人董誌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轉,具有致被害人重傷的加重情節;董誌民非法剝奪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數罪並罰。

也就是說,法律已認可了“小花梅”是董誌民的“家庭成員”身份。

這由此引發了疑惑:

被拐賣來的“小花梅”長期遭受虐待,淩辱,難道法律真的認為她是這個家庭的成員?

專業的法律問題自然有司法機關去解釋——隻是這樣的認定,對於“小花梅”來說,是否公平。

這或也是周立新的質疑的緣由。

另外就是大家普遍關係的問題:

董誌民為何沒有被定為強奸罪?

根據案件披露的細節顯示:另一被告人霍福得將小花梅帶至豐縣歡口鎮,經劉某柱介紹,以人民幣5000元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誌民。

注意,這裏說的是“轉賣“,而不是介紹對象。

被轉賣給被告人董誌民後,他便將“小花梅”帶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

必須注意這個細節:這裏說的“生活”還應該包括“性生活”。

判決的細節還說,剛到董家時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與人交流,但有時存在癡笑、目光呆滯等表現。

也即是說,被轉賣來的時候,“小花梅”精神狀態已經不那麽正常。那麽,之後董誌民到底是在什麽情形下,與“小花梅”發生的性關係?

這一點非常重要。

從現在來看,毫無疑問且非常肯定具有強迫性或違背意願的情形——這一點不接受任何的反駁:

這位可憐的、被拐賣又精神出現問題的小女孩,當時才21歲;

而此時,已老大不小且連個老婆都沒有的董誌民,已經32歲。

在彼時的農村,32歲連個老婆都沒有——可見條件差到什麽程度。

也許隻有腦殘或人渣,才會認為倆人的性行為是“愛的交融”。

更重要的是,法律對強奸的認定有著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強奸罪,是指行為人背被害人意願,采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

注意構成要件,是違背受害人意願。說白了,哪怕自己媳婦如果不想跟你睡,你來硬的都可能被認定強奸。

就這一點來說,董誌民犯有強奸罪無疑了。

何況從開始小花梅就有精神障礙的疾病。

判決通報載明:

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加明顯。

其間,董誌民僅於2013年上半年帶“小花梅”到鄰縣鄉鎮醫院門診開藥治療,後再未送醫治療。

由此可以肯定,從2011年開始“小花梅”已有精神疾病,但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後生育七個子女。

注意前述判決內容:且在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加明顯。

知灼小編不是學法律的,於是百度檢索了一下:

法律規定,跟精神病人發生性關係,應以強奸罪論處,因為精神病人沒有性防衛能力,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

按照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奸淫因智力殘疾或者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的,以強奸論,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因而和精神病人發生性關係的,都會涉嫌強奸罪。至於最終是否會被以強奸罪定罪論處,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案件情況來定。

反觀被轉買來的且有精神疾病的“小花梅”,遭到董誌民強行發生性關係多年,還不算強奸?

到底是眼瞎還是心瞎?

最後,再看一下官方披露的另一個事實:

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誌民還對小花梅實施了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拘禁行為。此間,小花梅的飲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時常挨餓受凍,居住場所無水電陽光,生活環境惡劣。董誌民的虐待行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傷害。經鑒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樓下 一般都是先(刑訊)讓嫌疑人招供。如果不招供,而且取證困難,就會拖延結案時間。有些案子檢方不想拖(例如本案有輿論壓力的情況),那麽如果嫌疑人能夠認個較輕的罪,就可以盡快結案。你覺得中國官方會在乎判他九年還是二十年嗎?會在乎判不判他強奸罪嗎?根本沒必要包庇他。就算因為想快點結案,有些罪名證據不足,才判輕了。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法律已認可了“小花梅”是董誌民的“家庭成員”身份 - Sure and they have 政府發的結婚證 and 100% legal! Don't blame CCP for this since you don;t have money to buy several wives. From now on work harder and make more money to buy more wives in China. Long live Chinese Civil Laws! How about Civil Law Expert Luo Xiang can say?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這起案件哪能判強奸罪?買下拐賣婦女當老婆的在當地多的是,法不責眾嘛。
3HXS 發表評論於
結婚證是政府發的,法院能判政府發證錯誤嗎?不可能的。
2maomao 發表評論於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3-04-08 02:34:19
達成認罪協議的情況很多的。被告認了虐待,檢察官把更重的罪撤了
———————————————-
洗地也需要專業知識,不懂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中國是大陸法係,不同於英美法係。中國采用法庭審訊製度,英美采用法官自由心證。在中國,隻要人證物證書證足夠即可定罪,從來沒有達成認罪協議一說。
8421 發表評論於
如果受害人是李瑩, 那根本就是瞎判。
周8皮 發表評論於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3-04-08 02:34:19
達成認罪協議的情況很多的。被告認了虐待,檢察官把更重的罪撤了。
--------------------------------
扯什麽雞8蛋啊。強國司法實踐中有認罪協議這個玩意兒麽?強國法律支持認罪協議麽?
裝什麽外賓!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隻要是從人販手中買來的女人,就不算強姦?中共哪有法?所有的政治運動中,被殺死,被迫自殺死的,哦!已經死後平反了,但是,對家屬賠償了沒有? 中共的法律就是一個笑話。
luguoluguo 發表評論於
這個法就是個笑話,小化沒的身份認定了嗎?如果是李瑩的話被轉賣時還未成年。
大宋屯 發表評論於
在人治的地方講法治….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達成認罪協議的情況很多的。被告認了虐待,檢察官把更重的罪撤了。
ellamoney 發表評論於
小化沒現在在哪裏啊?
周8皮 發表評論於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3-04-07 22:15:29
這個Reno2389真是沒有人味
—————————-
換成美帝的克利夫蘭發生的男子地牢囚禁三女子並生育子女的事兒,他們就是另一口風了。
沒心沒肝,屁股替代了腦袋作為思考器官。黨媽拉的什麽屍米,他們都能品出與眾不同的香甜味。
fancyorange 發表評論於
奇葩的國家
難為 發表評論於
強奸法律,法官比強奸犯更惡劣。
難為 發表評論於
忽然明白了,鎖鏈女的結婚證是民政部門非法簽發的,法院判書“家庭成員”一詞是為給民政部門洗地。
seator 發表評論於
這個Reno2389真是沒有人味
seator 發表評論於
reno2389 發表評論於 2023-04-07 22:09:59
‘也就是說,法律已認可了“小花梅”是董誌民的“家庭成員”身份。“

---------
生了七個孩子,如果不是家庭成員,那這些孩子是誰的?

============

禁不住要罵人了,這是什麽混蛋邏輯,難道強奸不能生孩子?還是說隻要生了孩子就是一家人了?
reno2389 發表評論於
‘也就是說,法律已認可了“小花梅”是董誌民的“家庭成員”身份。“

---------
生了七個孩子,如果不是家庭成員,那這些孩子是誰的?
笨傻癡呆戇 發表評論於
斷丫一家男性子孫根!!!
難為 發表評論於
鎖鏈女精神問題十有八九是強奸造成的,強奸的傷害比虐待惡劣得多。
lhj2188 發表評論於
這個政府已經爛透了
雲一片 發表評論於
這是一個他們說什麽就是什麽的地方,法律隻是做做樣子而已
2maomao 發表評論於
婚姻法中定義的婚姻是基於男女自願原則。鐵鏈女從一開始就是被非法綁架,非法拘禁和非法買賣的受害者,絕不是施暴者的家庭成員,要引用法律條文隻能是強奸罪。而徐州法院這一判決明確了國家對以買賣婦女強迫婚姻的這一行為的認可,荒謬之極!
貓咪寶寶 發表評論於
為什麽不裁定小花梅的婚姻不合法?難道9年後董誌民還能回歸家庭,並作為小花梅這個精神病人的家屬對她有決定權?
w666888 發表評論於
如果受害人是李瑩, 那根本就是未成年。明明她本人就會說話,偏偏找些亂七八糟的人 念稿 這絕對是中共特色, 習近平就是念稿 還總念錯
w666888 發表評論於
受害人被消失 沒有任何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