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跡!“泰國墜崖孕婦” 3 年後站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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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8 日江蘇南京," 泰國墜崖孕婦 " 王暖暖更新了一段視頻,事情過去 3 年後,她終於能再次站起來了。

2019 年 6 月 9 日,懷胎 5 月的王暖暖和丈夫在泰國旅遊時,被丈夫推下懸崖,全身 17 處骨折,打了 100 多根鋼釘。傷好之後,她一直坐輪椅出行,而且還被醫生告知有可能終生不能走路。

據王暖暖透露,3 年多的時間她一直在醫療康複和手術,她就像是一個嬰兒一樣,需要重新學習拉伸以及做各種動作等等。這個過程不僅痛苦,而且非常磨煉心智。

新聞背景:

泰國孕婦墜崖一案在國內一直受到較高關注度。

2019 年 6 月 9 日,江蘇籍孕婦王暖暖在泰國烏汶府國家公園跌崖,身受重傷。王暖暖蘇醒後向警方表示,她跌落懸崖的確不是意外,而是被丈夫俞某冬推下去的。經過數月的調查和審理,其間俞某冬一直是零口供,泰國法院在一審判處俞某冬無期徒刑,附帶 585 萬泰銖民事賠償。二審時,法官認為俞某冬不構成蓄意殺人罪,將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年。

" 丈夫擁吻後一把將我推下去 "

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暖暖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 那天我們去看日出,周圍有大概 10 多個泰國人。看完之後周圍的人陸陸續續都已經回停車場了,我老公說前麵還有一個 3000 年前古人類的壁畫,帶我去看一下。他在空曠的懸崖邊往指定觀看點引導,他在前我在後跟著。走到前麵是斷頭路,沒有路可以走了,也沒有看到什麽 3000 年的圖騰。"

" 返回時就是我在前他在後了。他突然從身後摟住我的腰,抱了我一下,親了一下我的右臉;親完以後使勁用雙手從我的背後拚命一推,把我推下懸崖。我當時大喊‘不要啊’,我還企圖去抓什麽能夠救命(的東西),但什麽也沒抓到,瞬間就落下去了。"

" 在救援隊來救我之前,我喊救命喊了大概有 20 分鍾,然後救援隊來了。我本人是清醒的,在這一次的墜崖事件當中,雖然身上多處骨折,但是頭沒有摔到。"

當丈夫再次與她見麵後,王暖暖回憶:" 我當時見到他第一時間就質問他:‘為什麽要這樣對我?為什麽要推我?而他卻走過來說‘你在說什麽老婆?你去哪裏了,我找不到你!’ "

" 因為我們全程都在一起形影不離,並且我沒有頭暈,是他推我下去的,所以這是他的假話。"

王暖暖補充道:" 自然國家公園這邊人煙稀少,沒有目擊證人,在景區攝像又不像中國那麽完善的情況下,製造妻子意外失足墜崖,又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他就是蓄意謀殺。"

" 他曾因搶錢被判 12 年 "

王暖暖此前在記者專訪時提到,她和丈夫俞某冬是 2017 年 5 月在朋友的一個聚會上相識,認識不到兩個月就 " 閃婚 " 了。在婚前兩人互相並不算十分了解,婚後她才慢慢發現俞某冬的諸多問題。其中,王暖暖提到婚前俞某冬曾向她簡單坦白過曾經的一段犯罪記錄,俞某冬曾在江蘇無錫因搶錢被判 12 年,減刑後共坐了 8 年牢。

案發後,王暖暖稱從知情人處拿到了俞某冬當年的判決書,俞某冬的案底並不像她之前想象的那麽簡單," 看完後很震驚,根據他之前給我的描述,我以為隻有一起,但是我看到罪案不止一起。"

王暖暖表示,俞某冬之前跟她說的是搶劫未遂,而且不是主犯。她看到判決書後表示,俞某冬婚前的說法並不屬實," 犯的事情不止一件,明明就是多次作案。隱瞞我這麽久,直到看到判決書我才知道。"

一份由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俞某,男,漢族,初中文化,住江陰市。2003 年 9 月因盜竊被江陰市公安局決定罰款 200 元;2005 年 12 月因尋釁滋事被江陰市公安局決定行政拘留 15 日。因本案於 2006 年 4 月 18 日被刑事拘留,5 月 25 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無錫市第三看守所。

判決書指出,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以 " 錫惠檢刑訴 [ 2006 ] 433 號 "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俞某等人犯搶劫罪、盜竊罪,於 2006 年 11 月 21 日向該院提起公訴。最終,被告人俞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該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二審從無期徒刑改判為 10 年

經過數月的調查和審理,其間俞某冬一直是零口供,泰國法院在一審判處俞某冬無期徒刑,附帶 585 萬泰銖民事賠償。二審時,法官認為俞某冬不構成蓄意殺人罪,將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年。

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當事人代理律師向記者透露,二審法官之所以改判,是認為 " 蓄意 " 有疑問,所以二審法官認為被告人不構成蓄意殺人罪,但構成殺人罪,由於當事人幸存,屬於殺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