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被打者還在住院,打人者返校讀書?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被打者還在住院,打人者返校讀書?

近日,海南省臨高縣發生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霸淩事件,一群女孩手腳並用,把一名女孩按在地上拳打腳踢,將其一腳踢下水溝後,又拉上來,揪著被打女孩頭發進行毆打。期間,被打女孩不斷哭泣並求饒,但仍被施暴者使用異物插入眼角,被逼迫下跪道歉並舉起手機錄製視頻。被打者 13 歲,被非法拘禁 5 天,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目前,被打者還在醫院住院,家人稱付不起高昂的醫療費,隻能靠親戚朋友的幫助。打人者已經返校正常上課。

據了解,被打者父母殘疾,被打原因是對方看她不順眼。打人者手段殘忍,暴行令人發指,被打者眼睛受到不可逆的損傷。然而,這幾個打人者卻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最多,隻是他們的監護人會被要求加強對打人者的監管。

法律是最後的底線,作惡必須受到懲罰。這些打人者不會被法律懲罰隻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規定,14 周歲以下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行為者,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殺人放火都沒事。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不斷引起社會關注,校園霸淩事件不斷在各地上演,每一次都引發熱議。每一次都是受害者受傷很深,加害者因為年齡原因,不被法律懲罰,這種結果往往給受害者帶來二次心理傷害。

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保護每一個未成年人,特別是保護那些受害者,而不應該 " 保護 " 那些加害者。每一次出事,加害者都能安然躲在後麵,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保護霸淩者。

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孩子生長發育也有了很大提升,現在 14 周歲的孩子,可能比 30 年前的有些成年人還高。而且,信息社會,青少年接觸各種信息的渠道不斷加寬,其心理成熟年齡也在慢慢變小。14 歲,有些早熟的孩子生理和心理可能已經接近或者達到成年人的水平,但卻因為法律的滯後,而不用負法律責任。如果這個漏洞被人利用的話,比如,有犯罪分子瞄準這個年齡群體,藏在背後,教唆、引誘這些人違法犯罪,出了事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將更加可怕。

因此,基於現實情況,希望未成年人保護法能有所改變,將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從 14 歲改到 12 歲,讓 12 到 14 歲之間的未成年違法者,承擔有限的刑事責任。這樣,對這些違法的未成年人能起來一定的教育、震懾作用,也能更好地保護其他的未成年人,避免一些少年作惡者利用年齡漏洞無所顧忌地違法犯罪。

相關新聞:

海南13歲女孩遭校園霸淩:滿14歲的違法未成年人被行政處分,校長免職

據臨高縣融媒體中心“今日臨高”客戶端,3月24日,臨高縣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通報內容如下:

近期,網傳“臨高縣未成年人欺淩事件”引發公眾關注。對此,我縣立即組織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與核實。

經查,涉事人員均為我縣未成年人,其中當事人宋某與林某為某學校同班同學。宋某與林某因瑣事發生口角,雙方分別糾集多名未成年人於不同時間對對方實施毆打,期間雙方都拍攝視頻並上傳到網上引發關注,公安機關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其中已滿十四周歲的違法未成年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針對此次事件發現的學校管理方麵存在的問題,我縣已啟動問責調查程序,對嚴重失職失責的學校校長予以免職,其他相關人員責任處理結果後續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經公安機關調查,網傳“林某被非法拘禁5天”為不實消息。法醫已對雙方進行傷情鑒定。相關部門正在組織心理健康教育老師對涉事未成年人進行心理疏導,使其盡早恢複正常生活和學習。

為防止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請廣大網民不要傳播相關視頻圖片,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OldPortland 發表評論於
There is no law in China, and the rule of law protects evil
胖得理直氣壯 發表評論於
既然孩子不能負責任當然要由監護人付全責
白雲藍天 發表評論於
“目前,被打者還在醫院住院,家人稱付不起高昂的醫療費,隻能靠親戚朋友的幫助”——國家居然還不負擔受害人的醫療費!
俺是農民 發表評論於
滿14歲的違法未成年人被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個啥?最少該拘留一個月。
不過就知道在中國不可能按刑事立案。以後對於這種校園霸淩應追究其監護人責任,除了老師和學校的責任以外,要讓其父母(監護人)賠大量精神損失費。
難為 發表評論於
正常家庭的孩子哪來的這麽大的暴虐動機?先整治那些不合格的父母,傾家蕩產賠償受害者。
true? 發表評論於
這個可以類比。有人開槍殺了人。受害者已經下葬,可殺人者被判多少年後出獄。
甚至在美國有殺人者很快又自由自在地遊蕩並再次殺人。
但很多人不還是在反對死刑嗎?
希望害人者受的懲罰至少要超過受害者受的傷害。
舉頭三尺有神明 發表評論於
這種校園霸淩的新聞都不忍心看下去

青少年思想不成熟,下手沒輕沒重

父母早上送走孩子去上學,一天都是提心吊膽的

必須嚴厲追查學校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nyfan 發表評論於
我們要相信偉大領袖清華法律博士的領導能力,作為世界第一安全幸福指數第一的感覺,瑕不掩瑜!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未成年人的惡是天生的真惡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刑事責任可以免了,那民事責任不可以免吧。打人者的父母應該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損失。不然的話那就是一個嚴重的漏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