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芭”生意經:粉絲付費獲陪聊,每家集資數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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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近日,愛豆黃婷婷在與公司絲芭傳媒的解約官司中敗訴,被判決需要賠付350萬違約金,但因她名下僅被查出9萬財產,沒有償還能力,所以登上失信名單成了老賴。公司稱出道十年間為黃婷婷賺了將近900萬,但這些錢是否到了黃婷婷手裏,她有沒有提前轉移財產等問題,一時間引發熱議。

2.據鳳凰網《風暴眼》統計,十年之內已有20餘人與絲芭打解約官司。在已經公開的判決中,有11人需要賠付違約金,累計金額超過700萬。此前業內有爆料稱絲芭傳媒存在眾多霸王條款,比如總選前50名自動續約,有不少網友質疑絲芭是靠和藝人解約賺錢,故意不履行合同,不認真培養藝人。

3.受訪粉絲告訴鳳凰網《風暴眼》,粉絲可以通過會員APP花錢與心儀的偶像聊天,具體金額由偶像決定。他曾和剛出道不久的小偶像聊天,提問一次的成本是幾元到幾十元不等。絲芭傳媒抓住了粉絲想要尋求陪伴的心理,讓他們心甘情願買單,不斷聊天就可以賺取到源源不斷的金錢。

4.絲芭傳媒的賺錢套路還包括鼓勵粉絲給小偶像投票,去爭取各種活動的站位,雙人演出、雙人錄製單曲的機會。每年總選,每家粉絲都能集資大概幾百萬甚至千萬,受訪粉絲還有朋友為此花費60萬,並稱這在土豪中算非常少的。在此期間,讓偶像炒CP賣姬最能鼓動粉絲砸錢,因此整體環境越來越烏煙瘴氣。

5.絲芭傳媒的底層小偶像收入十分有限,沒有名氣的最低還有月入500元的,生活沒有保障,看病也需要自己花錢。不僅如此,絲芭傳媒還被爆出經常無故拖欠工資,製定奇葩的扣錢規則。即使是拿到總選第一成立工作室的藝人,也會因為落後的管理和不專業的團隊搞黃個人資源。

6.國內與藝人對簿公堂的經紀公司不止絲芭一家,很多人與公司解約後就此銷聲匿跡,隻有幸運的藝人能夠再次簽約經紀公司打拚出來。國內的愛豆產業不比演員,與絲芭同類型的公司也都大差不差,這些背負巨額違約金的藝人想要重新出發並不是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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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紅女愛豆日前被查出名下隻有9萬財產,一時間引起熱議。

因和公司打解約官司,名下隻有9萬財產無法賠償350萬違約金,藝人黃婷婷登上了失信名單。她的公司絲芭傳媒也被扒出曾通過多項解約官司,賺取不少了違約金,一時間被大眾懷疑故意不按合同培養藝人。藝人解約後除了麵臨高額賠償,幾乎也很難再重新開始工作,不少人就此退圈。

隨著深入了解,鳳凰網《風暴眼》發現絲芭傳媒的賺錢套路不少。粉絲隻要花錢就能換取和偶像親密互動的機會,30元就能與偶像握手一分鍾,5塊錢就能陪聊。偶像們也為了投粉絲所好換取資源,主動炒CP,賣腐...每一年SNH48偶像年度人氣總選舉,各家粉絲都能集資百萬甚至千萬,以小見大,源源不斷的金錢流進了公司錢包。

鳳凰網《風暴眼》就黃婷婷解約事件進行深入調查,通過律師詳細解讀絲芭傳媒在簽約、賠償套路,同時也連線粉絲講述追星曆程,揭開絲芭傳媒的偶像生意經。

01

當紅女愛豆十年賺九萬,收入都去哪兒了?

前些日子,絲芭當紅女愛豆黃婷婷登上失信名單的事兒讓網友大吃一驚。黃婷婷與公司打解約官司敗訴後需要賠償350萬,但法院強製執行調查了她名下的資產,卻隻查出9萬,所以她因為沒有償還能力,而成了老賴。她對此回應稱正在請律師積極解決,但實在沒想到公司卻直接申請了強製執行。



大家都以為娛樂圈藝人可以日入208萬,對此表示匪夷所思。據悉,在此前的判決書裏絲芭稱為黃婷婷賺了900萬,而她被強製執行時財產隻有9萬元,她是真的收入微薄,還是像有人猜測的她可能提前轉移了財產?

鳳凰網《風暴眼》查詢此前判決書發現,絲芭傳媒稱公司已經按約履行合同,還為黃婷婷賺取了將近900萬的報酬。但黃婷婷卻說自己隻收到了100多萬,判決文書中也顯示"鑒於原告絲芭不予配合,不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本院無法委托相關部門進行司法審計。"雙方各執一詞。



這900萬是否全部歸黃婷婷一人所得,有沒有真實的發到她手裏,鳳凰網《風暴眼》采訪了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的梁葳蕤律師,其表示具體的報酬分配情況確實可能需要絲芭的配合以及審計才能查明。黃婷婷名下若是有房產,在執行階段時法院會依法進行強製執行。

但是,梁律師表示:"絲芭可能出於保護商業秘密或者本案訴訟策略考慮不願配合,法院若是認為該專門性問題有必要進行鑒定的,是可以依職權進行鑒定的。"

對於網友猜測黃婷婷是否有可能提前轉移了財產,梁律師向鳳凰網《風暴眼》分析稱:"任何資金的流轉理論上來說一般都不是無因的,轉移財產的行為是否合理,交易金額是否符合市場價格,是否存在主觀惡意等,是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判斷的。"如果某些人認為黃婷婷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至少需要提供一定證據和線索,否則這種無依據的猜測可能涉及到另外的名譽權侵權。



黃婷婷與絲芭傳媒解約已經拉扯了四年。

2019年,黃婷婷因不滿公司沒有公平對待她,並隱瞞了一些重要的活動資源和財務狀況,第一次在社交平台上單方麵宣布和絲芭傳媒解約。絲芭傳媒之後把黃婷婷告上法庭,並稱公司已經按約履行合同。

第一次官司以黃婷婷敗訴結尾,2021年,黃婷婷第二次單方麵提出解約,但絲芭方麵依舊表示給黃婷婷賺了900萬,所以她想解約就得賠給公司1000萬。



黃婷婷和絲芭傳媒簽署的是演藝合同而並非勞動合同,梁律師對此解釋稱涉案合同屬於一種具有鮮明行業特征屬性的商事合同,兼具居間、委托、代理的綜合屬性,黃婷婷不享有單方任意解除權。

對於絲芭傳媒提出的1000萬高額違約金,梁律師向鳳凰網《風暴眼》分析稱,在屬於合法有效合同的情況下,約定較高的違約金本身無可厚非,實際發生糾紛後的違約金金額會根據個案情況進行調整,對於不合理的部分,法院在審理後也會酌情調整。

黃婷婷在起訴絲芭要求違約時,給出的理由是"公司未按合約規劃自己的演藝事業",但從公開的法律文書中,絲芭傳媒列舉了不少為培養黃婷婷所投入的資源。

如果想知道公司的行為是否符合合同,梁律師稱確實需要絲芭提供為黃婷婷進行培訓,安排影視活動、綜藝活動、商業代言、音樂作品拍攝等證明其已履行相關合同義務。

而最終黃婷婷敗訴,也並非代表公司百分之百履約,還要從多個角度來分析。從法院審理本案的角度來說,絲芭已經提供了多方麵的發展方向,但黃婷婷對其職業有新的定位和規劃,雙方應協商解決,黃婷婷未能進一步舉證絲芭的違約行為,所以法院認為黃婷婷主張的解約理由並不能成立。

最後法院並沒有按照絲芭主張的1000萬元判決,而是判賠350萬。梁葳蕤律師向鳳凰網《風暴眼》分析稱該數額是根據雙方已提供的證據材料,結合黃婷婷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同時考慮到合同履行期限、黃婷婷的違約時間、絲芭公司對黃婷婷的培養以及投入、黃婷婷的收入情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對演藝行業的影響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的。



根據絲芭官網及公開信息,目前絲芭旗下藝人有230人左右。能在娛樂圈有較為廣泛的知名度的藝人屈指可數。想與絲芭傳媒解約的藝人一數一大把,也大多需要自己承擔違約金。據鳳凰網《風暴眼》統計,十年之內,已有20餘人與絲芭打解約官司。在已經公開的判決中,有11人需要賠付違約金,累計金額超過700萬,剩下的幾人中,多為撤訴或者還未有最終結果。



這麽多年裏,隻有一位名叫陳逸菲的小愛豆考上了上海市的公務員,所以光明正大退團,沒有賠付違約金。



大部分人都和黃婷婷一樣,因為打官司耗費了寶貴的時間,耽誤了發展,最後還需要賠錢才能贖回"自由身",或者法院不予受理,來來回回打官司,不知何時能有結果。

何炅就曾在節目中揭露娛樂圈經紀公司內幕,他稱:"現在的經紀公司會大量簽約新人,一簽就是100多個,而且時間很長,有的長達十年。隻要有1個火了,那麽這100個新人都沒有白簽。至於剩下的99個,公司就慢慢和他們耗,想要解約,那就交違約金。無論如何,經紀公司都不會賠錢。" 他稱經紀公司最後賺的就是解約的錢,解約金最低一個人約50萬。



此前業內有爆料稱絲芭傳媒存在眾多霸王條款,比如總選前50名自動續約,也有不少網友質疑絲芭是靠和藝人解約賺錢,故意不履行合同。梁律師告訴鳳凰網《風暴眼》,藝人早期在尚未出名時與演藝公司簽約常常處於弱勢地位,對於合同條款的審核和修改也幾乎沒有話語權,如果抱著"先紅再說"的想法盲目簽約,風險較大,需要謹慎對待。

日後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是發現公司存在違約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時,應注意保留證據,維護自身權益。同時,藝人在公司的培養下獲得一定知名度和成就後,也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其實藝人與公司打官司解約賠償,早就不是什麽新鮮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即使法院公開判決,吃瓜群眾也不會完全了解藝人與公司之間的糾葛。

但這事兒落到絲芭傳媒上,就更難站隊了,畢竟這家公司的槽點遠不止這一點。

02

絲芭盈利模式套路多:

粉絲付費即可與偶像握手獲陪聊 ,為激勵粉絲氪金讓女愛豆炒CP

絲芭旗下最知名的女團SNH48原本是日本大型女子團體組合AKB48的中國官方團體。

2005年,日本偶像製作人秋元康建立起一個百人劇場,推出了AKB48女團,主打"可見麵、可握手、可近距離接觸"的偶像模式。2012年,中國與AKB48合作的首個中國姐妹團SNH48成立,延續日本的選拔和運營模式。



後來,因為諸多理念不合,SNH48與日本AKB48分道揚鑣,開始探索更符合中國本土的偶像運營模式。經過多年的發展,也逐漸建立起一套專屬的藝人培養模式、公司經營模式以及斂財粉絲模式。鳳凰網《風暴眼》聯係到一位追了絲芭女團多年的男粉博子,詳細講述了他在追星過程中的真實感受。

博子最早是在《奔跑吧,兄弟》《全員加速中》等綜藝節目中了解到SNH48的女團成員,後來通過《青春有你2》《創造營2020》等選秀節目,更加深入地認識了她們。



博子稱因為SNH48相比於其他愛豆團體,可以近距離接觸,所以更有雙向奔赴的感覺。但在入坑初期,博子一直都在海外上學,所以並沒有機會參與SNH48的線下演出和活動,隻能在網絡上觀看視頻,或者在粉絲APP中與喜歡的小偶像聊天。

SNH48有一個專門的會員APP,叫做口袋48,粉絲下載了之後就可以隨便看裏麵的內容,但是如果想與偶像真實互動,就需要花錢。



口袋48裏有一個充值雞腿的地方,博子告訴鳳凰網《風暴眼》,如果想與特定的偶像聊天,就需要用相應數量的雞腿兌換。1塊錢可以買10個雞腿,聊天所需雞腿數量由偶像們自己定,人氣高一點的成員一般一次是500左右,也有的成員隻需要幾十個雞腿就可以。但這些雞腿隻能問一次,且不能超過200個字符,如果想要繼續聊,就要不斷充值。也就是說,粉絲提問一次的成本是幾元到幾十元不等,如果聊天來來回回幾次也是不小的數額。

博子坦言在跟偶像聊天的時候非常快樂,因為他喜歡的幾個小偶像都是剛出道不久,會很認真地回複粉絲。比如說有一個昵稱是葉子的小偶像,對方會回複他聊天中說的每一個細節。

當時和葉子聊天,如果是所有粉絲都能在她聊天室看到的公開聊天模式,需要50個雞腿,但如果是隻能小偶像一個人看到的私密聊天方式,就需要66個雞腿。

長此以往,絲芭傳媒就可以從會員APP賺取到源源不斷的金錢,而這一切,甚至都是因為抓住了粉絲想要尋求陪伴的心理,讓他們心甘情願買單。

除了花錢聊天獲得陪伴感,博子稱對於大部分粉絲尤其是男粉而言,SNH48最吸引他們的就是整體顏值都非常高,而且基本上每周末都會有公演,很容易就可以見到她們。



在回國之後,博子就時常去參與線下活動,他說線下見麵會、演唱會或者握手會都不會設置門檻,日常的咖啡廳握手會大概是30元一張券握一分鍾,SNH48偶像年度人氣總選舉握手會一張券握20秒,一次性最多可以買12張券,一張券30-40元左右。

絲芭傳媒的賺錢套路遠不止這些,博子告訴鳳凰網《風暴眼》,除了鼓勵大家充值雞腿,就是鼓勵大家給小偶像投票,去爭取各種活動的站位,雙人演出、雙人錄製單曲的機會,還有就是賣總選的投票券。在此期間,讓偶像炒CP賣姬是最受用的,既能賺女同性戀的錢,又能讓唯粉和cp粉集體卷起來。



每一年的SNH48偶像年度人氣總選舉,為了讓偶像獲得更高的名次,各家粉絲早早開始集資做準備。有一些小偶像可能說過希望大家開始準備,但大部分偶像,特別是高人氣偶像的粉絲,都是自發籌備,公司不會在明麵上支持粉絲集資,隻能說是粉絲行為剛好正中公司下懷。

博子告訴鳳凰網《風暴眼》,據他了解每年總選集資,每家都能集大概幾百萬甚至千萬,但總選結束,打投的錢去了哪裏,大家也懶得去理,"反正到頭來估計都是流進了公司褲兜"。



在粉絲眼裏,絲芭對待藝人整體都挺差的,不公的事也多,在藝人管理培訓方麵一塌糊塗,並沒有給予正確的引導,歌舞mc都沒有老師,藝人全是野蠻生長。

所以,博子稱小偶像們想要出頭就必須投粉絲所好,認真努力練習的沒火幾個,賣姬的、發瘋的、同性戀愛be了的都挺火。而為了給偶像爭取更好的資源,粉絲也隻能暫時無視公司的作為,拚命砸錢。



在追星期間,博子前後為偶像花了大概接近萬元,但他隻為了偶像能夠和他產生更多的互動,或者有真心想要支持的人,不會白白送錢給公司充當冤大頭。但他向鳳凰網《風暴眼》透露,也有朋友在一次總選投票中給偶像砸了60萬,並表示這在土豪中仍算非常少的。

不過最讓他忍不了的,還是絲芭烏煙瘴氣的環境,賣姬嚴重、厭男嚴重。所以,這樣的地方確實也讓很多藝人難以待下去,在博子看來,因為公司不作為,藝人選擇解約也許不是什麽壞事。

03

內娛解約藝人不再少數,為何絲芭藝人出走頻率高?

不僅僅是絲芭傳媒一個公司,在業內,唐人、黑金、天娛等公司也都曾多次和藝人對簿公堂。



蔣夢婕、陳楚生、盛一倫、楊洋等都賠付了高額解約金,但不是所有藝人,在離開原公司後就能有更好的發展。

蔣夢婕為了和榮信達解約賠了1000多萬,之後簽約喜天再次以解約告終,現在幾乎已經沒有作品了。盛一倫在與樂漾解約後資源斷崖式下跌,就連上電視露個臉都變得很困難,都已經處於半退圈的狀態。

回顧這些藝人的解約理由,都是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規劃演藝事業、阻礙自身發展等大差不差的原因,與絲芭藝人提出的如出一轍。

國內的經紀公司大多是以簽約演員的居多,除了自家公司的資源,藝人也有許多外部的合作可以選擇。而且,這類型的經紀公司數量多,演員們在解約了或者合約到期之後,重新選擇新的公司合作是非常正常的事,也能有上升機會。

但是和絲芭傳媒這類以簽約偶像藝人為主的經紀公司簽約,不管是在團賺錢還是解約之後找個新出路,都無比艱難。

絲芭傳媒最核心的招牌,就是藝人要實打實的參與每一場公演,每個月也要依靠公司的工資和補貼過活,在出道初期主要依靠於公司才能有工作機會,根本不可能通過外部資源來賺錢。

等有一些知名度之後資源才會好一點,所以前幾年大批小偶像去參加綜藝、演一些小配角、或者去選秀節目刷臉。



從網絡上的知情人士爆料中得知,普通絲芭小偶像一個月的工資僅僅幾千塊,工資由生活津貼、公演補助、app提現、外務報酬等組成,剛簽約的小偶像隻能拿到無責任底薪。之後,偶像們參加公演可以拿到一定的報酬,但隻要缺勤就會扣錢。app隻有達到一定數額後才能按比例提現,外務的報酬也需要跟公司分成。

在2018年趙嘉敏和絲芭解約官司的最終判決書中顯示,SNH48正式成員的生活補助僅有3000元,後續的漲幅就要靠個人努力去賺。在趙嘉敏拿到總選第一後,基本補助翻了10倍,達到30000元。

等到連續兩年可以在年度總選中拿到第一或者在選秀節目中出道之後,公司才會為其成立個人工作室。

到目前為止,有鞠婧禕、李藝彤、戴萌、許佳琪等人成立了個人工作室發展,有知情人士在網絡上爆料,鞠婧禕的工作室隻是個空殼,公司承諾的個人演唱會和個人紀錄片也沒有兌現,許多工作人員依舊歸屬公司,做事情效率低拖遝,為了往鞠婧禕的劇裏塞人搞黃了她不少資源,白白錯過了很多好機會。



知名度高的藝人都尚且如此,更何況是那些底層小偶像,她們遠遠不是舞台上看起來風光的摸樣,曾經有SNH48的姐妹團GNZ48成員泄露自己的收入,僅僅隻有五百多塊錢。



如果沒有商業通告,僅靠劇場演出拿底薪,這些偶像們的薪資水平都相差不多,別說比不過普通上班族,可能她們連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都難以維係,而且也沒有五險一金,去醫院看病可能都要自費。

還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爆料,曾經有在絲芭混不下去的小藝人轉行找工作,稱自己十幾歲的時候就和公司簽下8年合約,每個月的收入隻有5000塊,排練學習非常累,但又看不到未來。



不僅如此,絲芭甚至還有特別多奇葩的扣錢規矩,有一位小偶像因為台上一個飛吻被扣3000元。據絲芭藝人蘇杉杉2020年在直播中透露,她們遲到一次就會被扣除1/30分之一的工資,她曾經被扣過600,反推一下,19年總選排名14的她大概的收入是18000元。



所以綜合下來,賺幾百塊,兩三千,大幾千、上萬元的都有,一切都是靠名氣買單。總得來說,小偶像們賺得並不多,那些賺得多的,基本上都是已經累積了一些知名度的藝人。但絲芭大部分都是籍籍無名的小藝人,出頭談何容易。

此外,她們出差一天連吃帶住隻有120元的報銷和20元的午餐補助,參加演出的服裝造型也都需要自己負擔,一套衣服幾百人輪著穿。在收入不多的情況下,需要花錢的地方也不少,也就入不敷出了。





絲芭傳媒還不止一次被爆料拖欠藝人工資。當藝人去找工作人員協商解決的時候,對方也會找各種理由搪塞、甩鍋。在這樣的情況下,她們中許多人選擇解約似乎不是不能理解。





作為公司來講,贏了官司可以賺到違約金,輸了官司大不了就放你走,不存在賠本的買賣。而藝人基本上都處於弱勢的一方,一旦選擇和公司對峙,就意味著你要放棄現有的一切工作機會,浪費大把時間去為自己爭取權益,錢賠了,發展也耽誤了。

國內對於愛豆的培養一直都沒能形成特別專業和完善的體係,哇唧唧哇、樂華等同類型主營偶像業務的公司也都存在類似的短板,所以愛豆們解約之後不管是繼續當偶像還是轉型,都非常困難。

絲芭的解約藝人,從開始打官司起就幾乎停工了,解約之後很少有人能再找到新工作,有的人偶爾在社交平台上露露臉,有的人就隻能退圈。

這些女孩子們最好的青春時光,最懵懂的唱跳夢想,可能就是這因為一紙合同而徹底破裂。

不可否認的是,相較於其他經紀公司而言,絲芭對於素人的門檻更低一些,為大批女孩提供了舞台和機遇,如果沒有絲芭,許多女孩也沒法從素人變成偶像,甚至在娛樂圈擁有姓名。

但相對的,選擇絲芭後試錯成本很高。對娛樂圈有夢想的年輕女孩們選擇這個平台,也是用青春做賭注搏前途,在沒有名氣的時候,她們選擇接受公司看起來有些苛刻的條款和要求簽約。這樣的選擇賠率遠遠大於勝率。畢竟在自己的公司尚有如此多的競爭對手,再把自己放到娛樂圈,便會更加渺小。而對於絲芭傳媒而言則不然,這基本是有賺無賠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