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抄襲“翻車”,一句道歉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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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3 日,有網友發現熱播劇《我們的日子》中台詞抄襲小說《天官賜福》,引發爭議。隨後,劇方發致歉聲明,表示相關畫麵已在第一時間處理,今日內將完成修改替換,在此向大家道歉。同時,將嚴格整改與加強審核,為大家呈現出更好作品。

還有網友指出,該劇撞款多部爆劇,堪稱 " 大亂燉 "。人物設定是電視劇《父母愛情》和《人世間》的綜合體,整個框架和韓劇《請回答 1998》相似,編劇還借 " 喜愛 " 辯解,類似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從宣發物料、片頭、配樂,到人物造型、台詞 …… 近年來,影視行業剽竊、抄襲事件頻發。被群眾指責後,片方大多用幾句輕描淡寫的道歉、加強監督等迂回話術回應批評,美其名曰解決問題,倒不如說試圖敷衍了事,少了誠意。

片方不會受到任何懲戒,甚至劇目會因負麵新聞上熱搜,客觀上也給作品帶來了更高的關注度,頗有 " 黑紅 " 營銷之嫌。

盡管抄襲的原因有很多,如設計師版權意識淡薄,審核方閱片量不足、把關不嚴,或者故意蹭熱點、蹭經典,但很少走到法律程序,即便有人較真,判定抄襲的尺度也比較模糊,所以大多都隻是受到網友口頭譴責。

有媒體報道,2021 年某微信公眾號作者的原創文章被抖音博主搬運口播。舉報未果後,原創者花費 2260 元公證費、15000 元律師費起訴其侵權行為,然而經過長達半年的審理之後,原創者獲賠不到 2 萬元。考試抄襲都要被判零分,創意抄襲卻令人趨之若鶩,歸根究底,還是因為抄襲成本極低,維權訴訟成本卻過高,被侵權者得不到對等的賠償,被迫放棄追責。

碰巧雷同、靈感 " 撞車 " 和致敬經典不能混為一談。更何況是像《我們的日子》這樣照搬照抄、複製粘貼,不僅令人氣憤,而且後患無窮,一旦形成不良風氣,或將劣幣驅逐良幣,令人們失去創新精神,搞 " 山寨 "" 高仿 "" 融梗 " 賺快錢,從來不是一件值得引以為榮的事情。

抄襲台詞對比

相比於千篇一律的道歉、整改等 " 自罰三杯 " 式的官方聲明,網友更想要的是重拳整治剽竊、抄襲亂象。該厘清的法律責任要厘清,該罰的絕不能手軟,抄襲者必須付出代價。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新修改的著作權法施行,其中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故意、情節嚴重的認定,計算基數、倍數的確定等作出具體規定,大幅度提高了侵權成本。未來,應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底線、紅線,知識產權 " 袋口 " 才能不斷係緊。

反抄襲的價值歸依是守護原創、鼓勵創新。影視破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好劇本,好劇本則來自與眾不同、標新立異的好作品、有新意。

因此,《我們的日子》抄襲事件可以是一次反抄襲的機會,有關部門理應引起重視,在機製和環境上不斷規範行業亂象,遏製侵權行為,令尊重原創蔚然成風。

抄襲就是抄襲,別用致敬經典來狡辯,更別用雲淡風輕的道歉來搪塞。對於爆款作品的迷信和複製,一直是影視行業的一個桎梏,也是法律規章的一處灰色地帶,想要突破束縛,使文藝領域百花齊放,需各方共勉並落於行動,拿點真東西、新東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