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菜1500元,6根麵條20元,“逢節必漲”怎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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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滿心歡喜出遊,不料卻遇到“美食刺客”。

日前,有消費者反映,春節期間在北海一家海鮮飯店用餐,結果4個菜花了1500元,這個價格令消費者“好難受”。

無獨有偶,近期網上頻頻出現消費者“就餐被宰”的新聞,“20元6根麵條”、“58元燴菜沒有肉”,相關話題一經報道立刻引發網友熱議。

每逢傳統節日,特別是春節,與百姓生活休戚相關的商品,如交通、旅遊等產品,尤其是餐飲,“漲”字總能觸動消費者。為何“逢節必漲”?這一怪圈又該如何破?

消費者遭遇“美食刺客”

據報道,1月24日,消費者一行4人到廣西北海銀灘遊玩後,被一出租車司機帶去“僑港漁村美食”飯店用餐。在消費者表示極少吃海鮮、對海鮮不了解的情況下,店主現場推薦了4樣海鮮並當麵稱重宰殺。點菜單由消費者本人簽字確認。

然而消費者在吃完結賬時才發現,4個菜居然要1573元。回到住宿的地方,民宿老板表示價格實在太離譜了,消費者覺得心裏好難受,“我們那麽相信那個司機大哥,不僅錢被騙了,信任感也被騙了”。



4個菜花了1500元。圖/網絡視頻截圖

上述事件一經報道,迅速引發關注。1月28日淩晨,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對此事的調查處理情況。

根據通報,當事人當天所點的四道菜分別是油螺辣炒、龍躉石斑、馬蹄螺和貴妃螺辣炒。其中:油螺辣炒3.8斤,單價168元/斤,金額638元;龍躉石斑(店家標注為“龍頂”)清蒸3.1斤,單價168元/斤,金額520元;馬蹄螺3.5斤,單價68元/斤,金額238元;貴妃螺辣炒3.7斤,單價48元/斤,金額177元。

4個海鮮菜品共1573元,加上米飯、紙巾金額14元,實際消費共計1587元,店家實收1500元。

通報顯示,該店海鮮池內的海鮮產品全部明碼標價,消費者所點的四道海鮮在點菜單上的價格也與海鮮池標注價格一致。經與市內多家同檔次餐廳進行價格比對,該店定價基本符合春節期間海鮮餐飲消費價格;經與北海海產品市場當日價格比對,該店四類海鮮產品經加工、烹飪後的價格在合理區間。

針對消費者質疑四道海鮮烹飪後分量不足問題,為確保核查真實,執法人員按照點菜單標注的重量,逐一稱斤並複原烹飪菜品。經比對,未發現有海鮮掉包、摻雜摻假等行為。不過油螺加工後可食用部分縮水明顯,馬蹄螺和貴妃螺經對比也存在份量略少的情況。

此外,監管部門經調查發現,該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車司機回扣招攬客人、未與消費者充分溝通即匆忙配菜下單、部分海鮮經烹飪後份量略少等問題。

目前已責令該店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並立案處罰。店家表示將向消費者致歉並退款。對涉事出租車司機,相關部門已責令出租車公司對其進行約談、罰款和限期停運處罰。

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孔磊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上述消費過程中,商家未與消費者充分溝通即匆忙配菜下單,該行為涉嫌利用信息不對稱,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而出租車司機未經乘客同意,通過采取回扣的方式,欺騙了乘客,客觀上也損害了乘客的知情權。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向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涉事餐館給與司機回扣,還涉嫌商業賄賂,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屬於不正當競爭。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二)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如何打破“逢節必漲”的怪圈

遊客感覺被宰的事件還發生在同為熱門旅遊城市的西安。

1月25日,一段遊客投訴西安回民街某麵館6根麵賣20元的視頻引關注。視頻中,這名遊客正用筷子撥弄著麵條,並不滿地說道,“這是20塊錢的油潑麵,連大帶小隻有6根麵。”

26日,事發轄區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稱,麵條確實分量不足,已督促麵館整改,油潑麵增加50%的分量,價格明碼標價,同時提升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



6根麵條20元。圖/網絡視頻截圖

還有消費者表示,在西安華清宮外的“天下第一麵”,點了一碗燴菜,上菜後發現這道58元的菜品內壓根沒有肉,像是一碗“白菜湯”。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表示,目前正在調查處理此事。

事實上,“逢節必漲”並不局限於餐飲行業,也出現在酒店住宿、美容美發、家政洗車等服務業。客觀上來說,服務業在春節期間漲價,是市場價值規律調節的結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從法律層麵來講,我國價格法規定的價格有3種: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除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外,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這其中就包括屬於完全競爭狀態的餐飲、住宿、旅遊等服務業。

孔磊表示,從經濟學角度講,供求關係決定價格。春節期間,一些熱門城市、熱門景點遊客井噴,這些城市和景點周邊,用餐和住宿的需求大幅增加,處於賣方市場,價格必然會上漲。

此外,不少服務業從業者選擇在春節返鄉回家,這也導致用工成本增加。餐飲行業人士秦偉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以餐飲業為例,從過去多年的經驗看,春節前後,用工成本上升、階段性用工短缺等已經成了常態。“盡管大多餐館為了能留住員工,開出金額不菲的獎勵,但大量員工依然選擇回家過年”。

雲海肴發布的寒假工招募顯示,日薪為150元/天,並給出了春節三薪、免費提供工作餐和員工公寓的待遇。

即便漲價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必須正視的是,不少市民對消費市場漲價亂象感到心塞,這也意味著漲價不可任意而為。

陳音江指出,對於服務業來說,漲不漲、漲多少,最理想的情況還是應該交給市場,但不能盲目交給市場,尤其是春節期間。“在明顯供不應求的情形下,消費者無法經由行使消費選擇權對不合理漲價發揮抑製作用。因此,政府部門應當出麵幹預,加強監管,引導市場主體誠信經營。”

化解漲價困局需雙管齊下

在陳音江看來,解決“逢節必漲”困局,需要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雙向奔赴。

一方麵,監管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對不明碼標價、坐地起價、串通漲價、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從重從快查處,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避免個別不良商家損害城市的形象。

在國新辦1月1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負責人陳誌江指出,要密切關注酒店、旅遊、餐飲行業消費情況,規範景區、餐飲、住宿、娛樂、購物、停車等環節價格秩序。正確區分價格恢複性上漲和亂漲價問題,指導經營者明碼標價、收費公示。

1月27日,三亞市海鮮餐飲協會發起倡議,除政府實行限價的78種常規海產品外,其他各類海產品要合理計算成本,控製加價率,建議各餐飲商家針對各類珍稀海產品平均加價率控製在50%以內。

三亞市海鮮餐飲協會秘書長汪裴在回應中國新聞周刊時稱,目前三亞海鮮市場加價率基本在50%以內,不過今年春節當地也出現了個別商家加價率超出50%的情況。

據汪裴介紹,近年來三亞針對海鮮餐飲市場實施分級管理。其中78種常規海產品,主要依據政府指導價格:三星級店家依據政府指導價格,四星級店家可自主上調10%價格,五星級店家可以自主定價,“這些商家加價率也是控製在50%以內”,珍稀海鮮店家可以自主定價,但必須明碼標價。

除對餐飲商家發出倡議外,協會還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對供貨及采購環節的海產品等價格進行檢查。汪裴表示,今年有的供貨商價格甚至比往年春節翻了2-3倍。

另一方麵,市場主體也需要認識到,節假日適當漲價可以,但不能任性而為。孔磊表示,服務行業內部要提高共識,一時的“宰客”是無法發家致富的,弄砸了口碑,倒黴的是當地的整個服務行業。此外,在漲價的同時還要做好服務,不要讓消費者在濃烈的節日氣氛中,花了錢還寒了心。

在秦偉看來,在“4個菜1500元”事件中,雖然北海市場監管部門的通報顯示商家做到了明碼標價,價格也屬於合理區間,但服務依舊有優化提升的空間。

“對於海鮮餐館這種現殺現做的餐飲業態,明碼標價通常指的是單品單價,而不是菜品最終的出品價格,尤其對於海鮮並不了解的消費者,往往對最終的價格沒有概念。因此,商家應該對消費者給與更多建議,避免最終超出消費心理預期。”

春節漲價,不僅關乎眼前的小賬,更關乎長遠的大賬。陳音江分析道,疫情後,消費迎來回補,但消費信心的恢複仍然需要一個過程,現階段大幅漲價會傷害消費者的積極性,不利於行業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