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9年獻血381次被疑誇張?專家:最高可獻6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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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丨李文滔

編輯丨彭疆

“29年獻血381次,獻血總量超15萬毫升……”日前,“湖北獻血第一人”李光明因已滿60歲,在獻血之路上光榮“退役”。但李光明幾十年來獻血的次數卻引發了一些爭議。有網友稱,按規定無償獻血者間隔6個月才能獻1次,按報道所述,此人平均每月獻1次,一次近400毫升,如此宣傳是不是太離譜?

對此,血液專家、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輸血科主任王海燕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於6個月,該規定是指獻全血的劑量和間隔時間。我國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中對無償獻血者年齡、獻血時間有非常具體的要求,單采血小板獻血間隔為不少於兩周。

1月2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就網友質疑聯係武漢血液中心釋疑未果,亦未能通過該中心聯係到李光明本人。記者查閱報道發現,李光明最後一次獻血是在武漢血液中心成分獻血科。報道稱,2003年起,他(李光明)就將每月的成分獻血視作習慣,“雷打不動。”

王海燕表示,根據李光明獻血時間和獻血量估算,“李光明應該是隻要身體狀況一符合法規要求,就去獻血奉獻愛心了。我覺得李光明這樣把獻血視作習慣的無私奉獻精神非常偉大。”

29年獻血381次

獻血總量超15萬毫升

據湖北當地媒體報道,1月13日,李光明在武漢血液中心成分獻血科迎來自己第381次獻血。當天是他60歲生日,按規定達到國家獻血年齡上限,這也是他最後一次獻血。

據悉,李光明現在武漢光穀從事小區物業保安工作。自1994年起,他累計獻血達381次(含外地獻血),獻血總量超過15萬毫升,相當於將全身血液換了30餘次,捐獻的血液足以讓近800人得到及時救治。因在湖北省獻血次數最多,多次獲“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武漢市“最美誌願者”等榮譽稱號,他被譽為湖北省“獻血第一人”。

報道稱,李光明自幼家庭貧困,小學畢業後便進入社會謀生。1994年冬天,他外出撿廢品時,偶然得知一位殘疾人為救生命垂危的陌生女孩無償獻血,內心受到觸動,便萌生了參與無償獻血的想法。“一個殘疾人能有如此善舉,我身體這麽健康,肯定也能獻血救人。”

在武漢血液中心獻血的過程中,李光明了解到獻血不僅可以獻全血,還可以捐獻血小板,其中捐獻血小板的間隔期更短,參與頻次更高,可以幫助更多人。從2003年起,他就將每月的成分獻血視作習慣,雷打不動。

不僅自己獻血,李光明也帶動家人無償獻血。起初,家人並不理解,但他漸漸用事實說服了家人,獻血對身體並無害處。在他潛移默化及感召下,他的子女、弟弟、外甥女婿、侄兒都加入了無償獻血的隊伍。

“我這一輩子沒有大本事,隻能為社會做點小貢獻。無償獻血就是我奉獻社會的方式。”李光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

除了無償獻血,李光明還參與各項公益活動。多年來,他資助腦癱兒、大學生,捐助白血病患兒,參與各類公益捐款,金額已超10萬元。每年年底前還會用獻血積分兌換各種禮品送給孩子們。家裏的獻血證及獎章證書,甚至一個行李箱都裝不下。

據報道,為了幫助他人,李光明省吃儉用,還每天堅持工作13小時。

專家:

理論上可獻696次,獻血者精神可貴

但李光明多年來的獻血次數卻遭到了部分網友質疑。有網友稱,按照29年381次獻血量超15萬毫升來算,李光明平均每年獻血13次,每次獻血393毫升。而根據相關規定,無償獻血者間隔6個月才能獻1次,且每次將近400毫升,如此宣傳是否太離譜?

1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就前述質疑聯係武漢血液中心釋疑未果,亦未能通過該中心聯係到李光明本人。

不過,有血液專家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29年無償獻血381次並非誇張。“網友說6個月才能獻一次血是肯定的,但這是指的獻全血。對於成分獻血即獻血小板來說,14天一次就可以。”



成分獻血相關科普知識 據武漢血液中心官方微信



成分獻血的間隔周期 據河南省人民醫院

“我覺得這位李先生真的是付出了很多愛心。”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輸血科主任王海燕在對李光明的鮮血次數進行計算後如是表示,“他近30年來如一日地獻血,應該是把時間計算得很好,一到時間他就去獻血。”

王海燕稱,按照我國《獻血法》第九條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於6個月。同時根據我國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規定,單采血小板獻血間隔不少於2周,不大於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醫生批準,最短間隔時間不少於1周。



我國2012年頒布的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中的相關變動及要求 據國家衛健委官網

“按照規定,如果李先生每半年獻一次全血的話,那麽29年可以獻58次;如果李先生每年獻一次全血,剩下時間用來獻血小板的話,因為獻完全血要休息3個月,那麽29年可以獻血200次左右;如果單算獻血小板的話,29年就是696次,從2003年開始計算也可達到456次。”王海燕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全血是指包含了所有的血液成分,如紅細胞、血小板、白細胞、血漿的一種血液製劑,我們平時做血常規從靜脈血裏抽出來的就是全血。成分血是指含其中一種或兩種血液成分的血製劑。”王海燕解釋道,紅細胞的生理作用是運輸氧氣和二氧化碳,對身體非常重要。紅細胞釋放入血液後平均壽命約為120天,這也是國家為什麽規定要求獻全血6個月才能再次捐獻。

“對於血小板來說,它的壽命是7~14天,身體內的血小板到14天新陳代謝也差不多了。”王海燕進一步解釋道,現在采集血小板一般采用機器采集,“簡單說就是應用一次性的封閉管道,在無菌條件下把人體的部分血小板連同250毫升血漿分離出來,而紅細胞、白細胞等都不會被分離出來。”

王海燕稱,目前我國對獻血的標準非常規範,首先《獻血法》及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都要求獻血者是18周歲至60周歲的健康公民,其次在到血站或獻血點獻血時,要填寫調查問卷。血站有專業醫師對獻血者身體狀況進行評價,比如詢問近期有沒有拔牙或發燒吃藥,心肺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有先天性疾病等,以保護獻血者和受血者。

“抽血之前還要做一遍血常規,看血紅蛋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能不能進行獻血。”王海燕告訴記者,血液采集好後會送到血站進行傳染病以及病毒方麵的檢測,通過質檢達到國家標準後才能進行發放。

“我國出台《獻血法》,既是為了保障獻血者的權益,也是為了保障受血者的權益。”王海燕稱,每年國家都會對血液進行嚴格檢查,“每一個獻血記錄包括從采血開始到醫院患者輸用都是可以閉環追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