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親主播被扒強奸前科仍直播帶貨,遭網友多次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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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博主曬“刑滿釋放”證明文件博取關注,其中一部分人甚至成了所謂“浪子回頭勵誌網紅”,例如某短視頻平台帶貨主播“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雖被網友扒出強奸前科,仍坐擁十幾萬粉絲,還能直播帶貨、獲得粉絲打賞。1月18日,中央網信辦發文稱,決定即日起開展為期1個月的“清朗·2023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集中整治各類不良“網紅”問題,嚴肅處置存在炒作劣跡行為史、刻意扮醜等問題的“網紅”博主,查處炫耀服刑經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謂“勵誌網紅”。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18日,主播黃某(賬號名“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後曾改為“失孤男孩”)的賬號在被舉報後已被平台封禁。一名舉報者表示,在發現黃某有強奸前科後,她認為這樣的人不應該當網紅,所以開始對其賬號進行舉報,直至18日終於收到平台反饋的處理結果。



帶貨主播自述“悲慘身世和尋親經曆”圈粉十幾萬 因強奸前科引關注

近日,某平台帶貨主播黃某以賬號“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因強奸前科引發關注,其賬號簡介顯示,“黃某:於2000年被拐,2002年到廣西玉林養父家……我已采血入庫,由於沒有任何原生家庭的具體信息,小時候的記憶有點模糊……”黃某在網上自述身世和尋親經曆圈粉十幾萬。



而黃某強奸案的判決書顯示,黃某1995年出生於廣西玉林市福綿區,小學文化,其於2017年9月9日因涉嫌犯強奸罪被羈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逮捕。玉林市玉州區檢察院於2018年3月14日以強奸罪指控黃某並提起公訴。檢察院指控黃某2017年9月9日淩晨4時許,在玉州區某房間內要求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對方不願意。黃某便用一把水果刀架在對方脖子上威脅,最後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判決書載明,受害人稱,案發時其才15歲。案發後,當天8時許,受害人到派出所報案。接警後,民警在案發房間將黃某抓獲。經審理,法院認為黃某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奸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

當事主播曾為強奸行為辯解被舉報 警方對其開展教育並刪除不當言論

在被網友扒出強奸前科後,黃某曾在2022年9月發布一份“告知書”對此解釋稱,自己在20歲左右結交了不該結交的朋友,在朋友聚會中犯了案,並稱自己在服刑期間認罪悔過,認真接受教育和改造,原本四年級沒上完的文化程度也有所提高,還獲得了減刑。黃某雖自稱自己服刑期間認罪悔過,但在講述自己的犯案經過時,仍將過錯歸咎於“喝酒”“結交了不該結交的朋友”,且未正麵承認強奸行為,而是解釋為“酒後昏頭昏腦,在房間與女孩發生了關係”“關於案情,那天我因為喝了很多酒,很多細節不記得”。



1月18日,一位此前就多次舉報黃某短視頻賬號的網友楊慧(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黃某的“告知書”中對於強奸案的表述涉嫌汙蔑公檢法機關,被網友舉報了。楊慧提供的玉林市公安局福綿分局回複稱,已對相關賬號發布人開展教育並刪除不當言論,將持續關注,如其後續言論、行為構成違法犯罪,將依法處理。



當事主播賬號已被封禁 舉報者:因為發現其有強奸前科開始舉報他

楊慧稱,因為黃某的尋親身份,她從2022年9月份就開始關注他。當時,黃某的粉絲數已經十幾萬了。“我發現他的尋親行為疑似炒作,但有一些好心的阿姨是他的粉絲,相信了他的身世和尋親者身份,還給他打賞。後來有人爆料,說他曾經因為強奸坐過牢,我不太相信,但在網上確實找到了判決書。我覺得有過強奸前科的人,借尋親炒作,可能影響那些真正尋親的人,這樣的人當網紅,開直播、帶貨賺錢,也會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價值觀導向,就開始舉報他。”



楊慧說,自己第一次向短視頻平台舉報黃某是在2022年9月8日。為了讓更多人看到自己的舉報,楊慧還把自己的賬號名稱也改為“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隨後,她的舉報並未中斷,她用過“言語低俗”“違背公序良俗”“人身攻擊”等理由舉報,平台曾多次回複,“已收到反饋,將持續重點關注,一經核實將從嚴處理”。



據楊慧提供的截圖顯示,某短視頻平台在1月16日回複,對黃某賬號的視頻違規問題,已按照平台規則進行處理;在1月17日回複,對於用戶反饋的黃某賬號的直播違規問題,已反饋至相關部門進行核實處理。1月18日,該平台回複,對於用戶反饋的黃某賬號違規問題,已按照平台規則進行處理。目前,黃某的短視頻賬號顯示,因違反社區規定被禁止關注,該賬號已被封禁。目前,短視頻平台已搜不到黃某的短視頻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