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吃火鍋發現有劇毒章魚!律師:商家可能會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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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6 日,有網友發帖詢稱,在火鍋店菜品裏發現疑為藍環章魚的動物。隨後中國國家地理博物雜誌官方微博回複稱:" 確實是豹紋蛸(藍環章魚),它們的毒素是河魨毒素,毒性非常強而且受熱不分解。"

不可食用的章魚為何出現在餐桌上?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藍環章魚屬於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如果生產、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需承擔刑事責任。



1 月 16 日,網友發帖稱:" 火鍋店裏看到的 這是藍環章魚嗎 ,可以下鍋嗎?在線等,有點急。"

@博物雜誌官方微博回複稱,確為豹紋蛸(藍環章魚)。據悉,藍環章魚會用河豚毒素麻痹獵物,在海洋中屬於劇毒生物之一,被這種小章魚咬上一口能致人死亡。但這種章魚不會主動攻擊人類,除非它們受到很大的威脅。溫馨提醒:藍環章魚千萬不能吃。

許多網友看到帖子後關心發帖博主," 博主,你還好嗎?沒有吃吧,快告訴店家,這個有毒不能吃。" 博主回複稱 " 沒吃,沒吃,已經撤下 "。

1 月 17 日,瀟湘晨報記者私信發帖博主,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據了解,藍環章魚俗稱藍圈章魚,豹紋章魚廣泛分布在日本與澳大利亞之間的太平海域中,是一種很小的章魚品種,臂跨不超過 15 厘米。可以飼喂小魚、蟹、蝦及甲殼類動物,會用很強的毒素(河豚毒素)麻痹獵物。

針對藍環章魚出現在菜品中,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藍環章魚是含有河豚毒素的劇毒生物,屬於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在本案中,餐廳將藍環章魚銷售給顧客食用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二項的規定,構成了經營禁止經營的食品的行為。

劉凱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生產、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劉凱表示,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此外,對於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記者查詢企查查發現,有多家飯店及水產店曾因檢出河豚毒素被處罰。其中,台州椒江區望海樓餐廳因購買野生河豚製作河豚魚鯗,抽檢出河豚毒素含量為 39.4ug/kg,被罰款 5 萬元;仙居縣神豪酒店因銷售的黃鰭東方魨檢測出河豚毒素含量 42.8μg/kg,被罰款 1 萬元;台州市椒江陳友水產經營部因銷售的黃鰭多紀魨河豚毒素含量為 868μg/kg,被吊銷營業執照,並記入信用檔案。此外,該店經營者已被法院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