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殺人嫌犯”郭尚仁蒙冤39年平反 計劃用補償款還債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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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郭尚仁與高知花在北京。 (受訪者供圖/圖)
春節將至,2023年1月10日下午6點,剛踏上北京回老家的火車,高知花就接到了丈夫郭尚仁的電話:“政府還了自己清白,這麽多年終於熬到頭了。”高知花沒忍住哭了出來,她感覺心裏一下子就敞亮了,高興得晚上一兩點才睡著。

這是她盼了29年的消息——丈夫無罪。

1月10日上午10點,甘肅省隴南市徽縣泥陽鎮政府的一間會議室裏坐滿了人。徽縣公安局向郭尚仁出具了終止偵查決定書:“我局辦理的XXX(此處隱去受害人姓名)被殺案,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現決定終止對郭尚仁的偵查。”落款日期為2023年1月9日。

這份終止偵查決定書意味著,郭尚仁不再是殺人嫌犯——這個身份,他背了39年。
公安部門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 (受訪者供圖/圖)
“一家人終於可以抬頭做人了”

39年前,即1984年,泥陽鎮上發生一起女青年被殺命案,死者是郭尚仁女友,時年22歲的郭尚仁被指控為犯罪嫌疑人。被批準逮捕的郭尚仁先後被判死刑、無期徒刑,都被甘肅高級人民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郭尚仁在看守所度過了10年,直到1994年被取保候審。

郭尚仁既沒被判有罪,也沒被宣告無罪,而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了“掛”在案件中的人,這一掛,掛了29年。直到這份終止偵查決定書,讓郭尚仁不再“掛”在案中,而是清白地落了地。

擺脫了“強奸殺人嫌犯”的身份,高知花發現家裏的氛圍都好了,平時兒子和女兒老說不到一塊,現在總在一起嘻嘻哈哈的。郭尚仁也高興,他踏出家門,不論是去人少的地方還是人多的地方,都能挺直腰杆,因為自己終於清白了。

坐了19個小時火車,1月11日晚上高知花才回到家。郭尚仁提議晚上出去吃飯,一是慶祝自己洗刷冤情,二是犒勞辛苦一年的高知花,二女兒和小兒子想吃火鍋,一家四口就去了縣城。遠在千裏之外、已懷孕的大女兒隻能隔著視頻心急,直呼想回家。

村裏的大部分人都還不知道這件事,但郭尚仁的朋友基本都已知曉,見麵時他們會朝他豎個大拇指,郭尚仁說那是攢勁的意思,意思是“熬出頭了,現在可以享福了”。

除了洗刷罪名,郭尚仁還獲得了一筆補償款。他稱匯款方是徽縣信訪局,具體金額不便對外透露。1月12日,補償款一到賬就被取出部分用來還賬。“以前我們沒有錢還賬,感覺對不起人家,現在有錢了,還賬是我們首先要做的。”郭尚仁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目前,他已還了部分私人欠賬,還有孩子上學和蓋房的錢要還,最大一筆欠賬是信用社的貸款,可能有十多萬元。“現在還一筆,我們心裏就敞亮一點,我們高興,收錢的人也高興,高高興興過年。”高知花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一家人終於可以抬頭做人了。

開啟新生活

還賬的間隙,郭尚仁陪著高知花到縣醫院做了檢查。在北京當保姆照顧老人時,高知花閃了腰,走路直疼。醫生看了片子,說沒有大問題,好好休息就行。郭尚仁覺得現在和以往不同了,再也不用因為沒錢而不去醫院了。

取保候審的郭尚仁被要求不能出市,這些年他隻在附近的鎮子、縣裏謀生打轉,勉強糊口。後因經濟困難,高知花獨自前往北京打工,擔起了養活一家人的重擔。

如今,這筆賠償金存在一張銀行卡裏,郭尚仁和高知花都知道密碼,兩人商量了一下,卡放在誰那裏自己都放心。

對於賠償金,郭尚仁有自己的打算,先把賬還清,再買一輛10萬元以內的代步車,把家裏建了幾年仍是毛坯的房子裝修一下,剩下的錢就留給自己和高知花養老。60歲的他對52歲妻子說:“現在想吃什麽就吃,再不吃還等到什麽時候吃,還能吃多長時間。”

孩子的想法和郭尚仁不同,他們更想買一輛好車,最起碼要10萬元以上。

高知花覺得這筆賠償金是郭尚仁拿命換來的,錢來得不容易。她計劃2023年上半年在家裝修房子,等房子裝修好了,想打工的話再出去。

郭尚仁打算大年三十那天晚上,一家人買上禮炮、紙錢,去到他父母的墳前祭奠。郭尚仁被關看守所期間,郭母遭受打擊過世,郭父一直為他四處申冤,在郭尚仁取保候審不到一年離世。

對於免費援助自己的律師王飛、李顯峰,郭尚仁說不完的感謝:“律師是我的貴人,感謝律師。也感謝所有出過力的、幫過忙的、操過心的人。”

“這張終止偵查決定書早就應該給郭尚仁。”李顯峰表示,公安機關長達29年的“補充偵查”沒有法律依據,郭尚仁這29年的申訴都是在與之較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