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十年員工肱骨頭壞死,單位隻準其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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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底,劉娜(化名)卻還要為自己的底薪奔波。她今年 40 歲,在周大福工作了十年,現居遼寧沈陽。

去年 7 月份,她發現自己腿疼得無法走路,於是到醫院就診。後她被診斷為左側股骨頭缺血壞死,醫生建議住院治療。

診斷書。圖|受訪者提供

此後,劉娜開始接受治療,轉眼間到了年底。這時她發現,治療期間不僅沒有底薪,還要自費繳納個人的五險一金。

【1】訴求:想要治療期間的底薪

劉娜說,按照周大福的規定,員工一年的病假有 15 天。休完病假之後,公司的人就不再讓她休病假,而是改為事假。這為後續的糾紛埋下了伏筆。

住院治療期間,劉娜發現她的底薪沒有了,還要出錢繳納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部分。她解釋," 如果休的是病假,他們要給我發底薪。改為事假之後就不用發底薪了。"

她認為公司的這個做法不對,但與之溝通的進展並不順利。自身的病痛和為底薪掙紮的苦惱,讓劉娜悲從中來,這些年對單位的怨氣傾瀉而出。

她指出,自己在工作期間經常要免費加班," 正常是下午三點上班,但經常上午十點就要到。" 而且這份工作要求她久站," 周大福要求我們上班必須穿 3 至 5 厘米的高跟鞋,每天隻有三十分鍾吃飯時間允許坐著。" 她覺得,這也是導致自己股骨頭壞死的原因之一。

她說,其實早在 2021 年 6 月就開始腿疼,彼時醫生要求她靜養治療,少走路。但單位不讓她休息,她隻能忍著病痛繼續工作,直到去年疼得無法上班。

兩年來,她飽受病痛的折磨," 我的病非常痛,去衛生間五十米的距離都要走十多分鍾。"

【2】溝通:公司曾想發 6000 餘元慰問金

為了討回底薪,劉娜多次和單位反映。考慮到自己短時間內不能上班,她也於去年年底申請醫療期。

劉娜說,她希望周大福補發 2022 年 8 月份至今的底薪,按照合同,她的底薪為兩千七百多元。其次,她想從 2022 年 12 月 15 日開始申請醫療期,為期一年。

周大福給出的方案是,劉娜的醫療期為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醫療期間,每月工資 1528 元。此外,公司給予慰問金 6260 元。

劉娜認為,公司這個做法是將她的底薪拆成了兩種形式發放,和她的訴求不一致,而且公司提出的醫療期時間和她提出的不符,因此拒絕接受。

告知書,劉娜拒絕簽字圖|受訪者提供

針對劉娜的訴求,2022 年 12 月 30 日,周大福珠寶金行(沈陽)有限公司出具了一則《告知書》,稱公司不存在欠薪的情況。因為 8 至 11 月劉娜申請的是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且公司根據她的具體情況給付慰問金,她也拒絕接受。

其還提到," 如果您認為您的疾病與工作相關,可依法申請工傷或者職業病認定,公司尊重您的權力,亦將按照認定結論給予相關待遇 "。

劉娜表示她不接受告知書的內容,拒絕簽字。

1 月 10 日,九派新聞聯係周大福,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事情發生後他們多次和劉娜溝通," 我們的做法都是合法合規的。" 至於劉娜提及的加班、體罰,病假改事假等事,對方以 " 我隻代表我個人,不代表周大福 " 為由,拒絕進一步溝通。

【3】律師:疾病救濟費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針對劉娜的遭遇,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律師說,事假是因個人私事或原因請假,沒有工資。病假是因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而請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他表示,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 80%。本事件中,員工要提供醫院有效診斷書,證明自己患病且需要治療,公司經審查後給予其病假待遇。

九派新聞查詢發現,2022 年沈陽最低工資一檔標準為 1910 元,80% 為 1528 元。

藍天彬律師還表示,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如果劉娜在公司工作十年了,醫療期可以達到十二個月。

藍天彬律師建議,公司要積極和劉娜協商,既要按照法律規定處理,也要本著人道主義立場,爭取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