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協委員:煙花爆竹不能“一禁了之”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隨著春節臨近,“過年期間能否燃放煙花爆竹”再次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

“建議在全省範圍內改‘禁燃’為‘限燃’,把年味還給春節。同時借鑒疫情以來健康碼和場所碼的應用,為煙花爆竹賦‘安全健康碼’,做到全流程可追溯。”1月11日,浙江省政協委員、浙江傳媒學院教授葛繼宏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已向當天開幕的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於在浙江範圍內有限製地燃放煙花爆竹的建議。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民俗。近年隨著“禁燃令”推行不少人感覺“年味”越來越淡。澎湃新聞注意到,隨著群眾呼籲鬆綁煙花爆竹“禁燃令”之聲增多,目前全國已有包括遼寧大連、山東東營、廣東珠海等多地調整煙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規定時段、規定區域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浙江在內的很多地方,仍以‘文明’或‘安全’為由一禁了之。”葛繼宏表示,煙花的“禁”與“放”應該成為各地有關部門必須正視的公共議題,在情與理中找到環保安全和尊重民俗之間的平衡,找到各方訴求的“最大公約數”。

葛繼宏建議,春節期間可讓市民在指定地區、有組織地燃放煙花爆竹。“限燃”主要分為時間限製和地區限製。時間以傳統的春節為宜,由各地因地製宜選擇其中幾天在規定的時間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地區限製方麵建議不能進行類似“主城區禁燃”的一刀切管理,而應以社區為單位,在轄區內選取合適的地區,如空曠的操場、廣場、運河邊的空地等作為“煙花廣場”,市民可在指定的時間段內、就近選擇“煙花廣場”進行燃放。燃放完後應主動清理、歸置相關垃圾,減輕環衛工人清掃壓力。

安全方麵,葛繼宏表示,隨著科技進步相關企業已生產出一係列藥量小、噪音低、安全又環保的煙花產品,以適合城市環境的燃放。有關部門可進一步對上市銷售的煙花爆竹賦“安全健康碼”,做到全流程可追溯。同時使用者在燃放時需通過“安全健康碼”解碼才能在限定區域點火,“好比給煙花爆竹設置了類似共享單車的安全鎖,隻有在符合燃放條件的區域才能點火”,如市中心隻能燃放低藥量、小規格的煙花,城郊可適當放寬規格限製,超規格燃放者應予以處罰,並列入誠信檔案。

改“禁燃”為“限燃”,也是拉動消費、提升產業能級的需求,葛繼宏認為,為解決有可能產生的衍生問題,可以考慮設立“煙花稅”,將這部分稅收收入用於研究相關的環保問題,給予消防、公安、環衛等協同成本,從而實現良性循環,促進花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鬆綁的同時還要多措並舉讓大眾明確知悉禁燃區,如醫療機構、學校、敬老院、車站、碼頭、機場、文保單位、輸變電設施、山林、草原等區域及周邊嚴禁燃放,加大安全教育。官方也可有組織的以“煙花大會”的形式集中燃放,並以此為媒介打造浙江文旅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