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死刑判決1月7日被此人核準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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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江西法院公眾號平台發布勞榮枝案入選2022年十大刑事案件,不知道夠不夠組成7人合議庭要求的“較大影響力”條件,同時西北政法大學教授(處長、博導)在江西法院公眾號平台發表對勞榮枝案的點評:其核心內容就是認為勞榮枝的行為屬於“罪行極其嚴重”,但並不屬於“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情形。因為發布的平台是官方江西法院公眾號平台,還在法院報轉載出來,也算是王大人順便代替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勞榮枝死刑判決,同時做了宣布。



不過,王處長、王教授、王博導核準的理由實在讓人不敢苟同。

一、王大人核準理由第一點

“勞榮枝在犯罪過程中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為,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且獨立性較強,作用明顯“。王大人第一點理由違背了以下幾個刑事法律重大原則:

1、違背了疑罪從無原則

二十年前,勞榮枝“物色”“取款”是法子英逼迫還是勞榮枝主動,“誘騙”是被害人色膽包天想睡美女自己上門還是勞榮枝主動,“看管”是法子英淫威之下不敢不從還是勞榮枝主動,隻有基於二十年前模糊回憶形成的口供作為孤證,沒有任何其他證據,而勞榮枝的口供是1年多時間在法援律師勸說之下,偵查機關輪番高強度審訊的結果,已經當庭翻供。

人多地方的出租房“捆綁”被捉奸的脫光的男人一般不需暴力強製,也就不需要勞榮枝這種捆人外行來做。“威脅”被害人的紙條已經權威鑒定不是勞榮枝筆跡,且與綁架拿人質筆跡要錢常理不符。“踩點”、“購買作案工具”都是法子英所為,冰箱不是必然的作案工具,且已翻供,同時與另外兩名重要證人證言根本矛盾。

"分工明確”無法排除是法子英分的工的合理懷疑,“相互配合”無法排除是法子英淫威之下勞榮枝不得不配合的合理懷疑,“獨立性較強”無法排除是因為法子英用一家人性命威脅的合理懷疑,“作用明顯”隻能是職業犯罪人法子英領導有方。

王大人第一點裏邊所有一切沒有一個有確切證據,有的都是嫌疑人自證其罪的證據,自證其罪您王大人也敢核準死刑?

2、違背了主客觀一致的原則

不知王大人哪裏看到的勞榮枝的“積極”?勞榮枝一次差點被法子英打死,一次被打到毀容,所有的行為都是在法子英軟硬兼施強力控製之下完成的,王大人隻輕描淡寫的看一下法院判決書結論,對6萬多字的二審裁定書恐怕根本來不及看,四起案件第二起被害人是兩個女的,何來“色誘”模式?大人實在不想看判決書那就看完這個再來說話也行:

鐵證如山,勞榮枝係被法子英控製

3、違背了罪刑相適應原則

共犯很多種,王大人研究犯罪學恐怕跟您說也不懂,簡單說就是一個給殺人犯殺人之前擦過皮鞋的不要判死刑,做過飯的也不用,開過車的要看情況,拎過包的也要看情況,遞過刀的估計有責任,不一定要判死刑,你研究了勞榮枝到底是哪種類型?

二、王大人核準理由第二點:

在案發後她改名換姓、整容,潛逃長達20年時間,這些都充分說明其主觀之罪也達到了極其嚴重的程度。王大人第二點理由也跟兩個重要原則有關

1、違背了太陽不會從西邊出來原則,簡稱常識原則。

人家已經發布通緝令,大幅照片下麵八個大字“特大殺人犯勞榮枝”,不改名怎麽逃?改名逃就是主觀惡性強?

隻有她和法子英兩個在一起,一萬張嘴說的清?今天得輿論和一係列偵查審判過程中的神操作加您王大人的核準死刑的行為,證明人家當時的考慮不是錯誤。

2、堅持了公雞下蛋原則,簡稱無中生有。

“整容”是判決書和全部案卷都沒有的,也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的,更何況現在勞榮枝臉上還有被法子英打的撕裂傷縫了三針,幹嘛不一塊整掉?



三、王大人核準死刑無視本案足以載入史冊,流傳千古的各種奇葩

1、剝奪辯護權之嫌:家人已經委托了律師,還挖空心思指定法律援助律師,而且是兩名占滿坑。法援律師拒絕跟家屬見麵,基本不接家屬電話,不回家屬信息,還苦口婆心勸犯罪嫌疑人配合偵查人員審訊整整一年。

2、無視程序之嫌:都已經被評為2022年十大最有影響力的刑事案件,還不夠7人合議庭要求的較大影響力?

3、未審先判之嫌:案件未審判公訴人就接受采訪,不談事實,不談證據,隻談人品,給犯罪嫌疑人冠以“女魔頭”“傻白甜”稱號。

4、孤證口供定罪之嫌:以48歲犯罪嫌疑人20年前的模糊回憶為基礎的口供,作為認定其主導犯罪過程,是主犯,應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根據。

5、不質證:所有51名證人全部不出庭,幾乎所有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全部排除,幾乎所有對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證據全部采信。

6、妨害作證罪之嫌:關鍵證人千裏奔波衝到法院作證就犯罪嫌疑人不但被拒之門外,還被法官安排警察控製一天一夜,並由兩台警車押送上高速公路確定無法參加庭審了之後才離開。要是公平公正為啥不敢讓人出庭說話?

7、惡意幹擾律師辯護之嫌:公檢法三家齊出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律師閱卷、與律師談話聽取辯護意見、最後會見犯罪嫌疑人階段惡意舉報辯護律師,幹擾辯護工作。

8、講笑話之嫌:一二審居然認定勞榮枝提議在鬧市區被害人家搶劫完了放一把火,這樣提議是因為搶劫了生怕別人不知道,所以舉火為號,為抓自己的警察爭取時間嗎?類似笑話裁定書講的太多。

9、開玩笑之嫌:得出結論太喜感,一個15歲讀師範,18歲教小學,喜歡彈鋼琴、彈古箏、彈吉他、拉小提琴,喜歡畫畫,喜歡養小動物的19歲懵懂少女勞榮枝主導和控製一個15歲持刀搶劫判3年,出獄又持刀搶劫判10年,以開要債公司和開賭場為生,挑斷數人腳筋,身邊小弟十多個,又有一幫劉軍這樣跑到勞榮枝學校威脅她必須跟法子英在一起的獄友,6魚叉紮黑社會老大胸前12個窟窿沒被抓獲,期間卑劣手段強奸勞榮枝多次墮胎,而且差點打死和毀容勞榮枝,家中有官員哥哥姐姐又有黑大兄長排行第七人稱法老七的殺人不眨眼的職業犯罪人法子英。

(勞榮枝家庭背景:勞榮枝家屬委托多名知名律師是因為很有錢嗎?)

9、提前核準死刑之嫌:1月7日,又被王處長、王教授、王博導提前核準死刑。

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製度和相關機構視為無物,在全國關注的重大案件死刑核準時刻發這樣毫無根據的言論,代替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判決,您的刑法真的是在北大學的嗎?您在西北當處長久了是不是就覺得處長真的很大了?就算是最高院長,也無權直接核準和宣布。

勞榮枝家屬表示上班就會跟西北政法大學領導聊聊,同時約王大人到法院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