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女子被送精神病院事件調查 該院強製他人入院曾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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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李宜雪講了很多遍她被送入精神病院的經過。她的表情往往看不出太大波瀾,語氣平靜,回答提問時習慣分點敘述,說到氣憤時也不會提高太多音量,“我不想在別人麵前表現得情緒激動,會顯得我好像真的不太正常。我盡量讓自己保持一個冷靜理智的狀態”。

2022年4月22日淩晨,李宜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送到江西省精神病院,住院56天。李宜雪稱,被送到精神病院之前,她曾向丁公路派出所告發輔警賴某吉猥褻自己。

李宜雪將這段在精神病院的經曆視作迄今人生遇到最大的坎兒。出院後不到一個月,李宜雪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起訴江西省精神病院,隨後開始在網上曝光她的遭遇。2022年12月6日,該案一審開庭,但尚未宣判。

隨著公眾對這起事件的關注不斷升溫,2022年12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發布通報。根據通報,警方認定賴某吉不存在猥褻行為,鑒於李宜雪先後4次在公共場所揚言自殺,並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晚上睡不著覺,丁公路派出所出於對李宜雪的人身安全考慮,依法將其送江西省精神病院,經醫院精神障礙診斷後收治入院。

李宜雪不認可警方通報中的多處說法。她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在訴江西省精神病院的民事訴訟一審宣判後,她還將分別向江西省精神病院和丁公路派出所提起刑事訴訟。

不予立案的猥褻事件

李宜雪被送入精神病院的開端,是一件各執一詞的猥褻事件。

在李宜雪的講述中,猥褻事件的發生始於賴某吉的主動接近。2022年3月中旬,因一起民事糾紛,李宜雪到丁公路派出所報警,派出所不予立案,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李宜雪為這起糾紛多次來到丁公路派出所。到了4月14日,李宜雪再一次來到丁公路派出所詢問案件進展,第一次見到輔警賴某吉。“4月15日,賴主動電話聯係了我,說這起案子他可以幫我忙,要見麵聊。”

李宜雪說,當時由於南昌疫情嚴重,所在小區處於封控狀態,她沒有辦出入證,所以住在家附近的酒店。接到賴某吉的電話後,李宜雪提議在酒店大堂見麵,“但是他說酒店離西湖分局太近了,在大堂容易碰見熟人,還是在房間聊比較方便。”西湖分局距該酒店僅250米,步行時間少於5分鍾。李宜雪稱,4月15日下午5點多,賴某吉來到她住的房間,穿著便裝,沒有佩戴執法記錄儀。

“進了房間,他先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床邊,我坐在床上,和我交流案情。”李宜雪記得,聊了10多分鍾,賴某吉話鋒一轉,說“如果你是我女朋友,我明天就能幫你平了這件事”,之後就起身親她摸她。李宜雪開始反抗,聲稱要報警,“說了這句話,他就停止了行為。”李宜雪說,賴某吉隨後開始道歉,甚至下跪扇自己巴掌,請求她不要到派出所告發他。

李宜雪回憶,賴某吉直到4月16日早上6點才離開,兩人一夜未眠,賴某吉“一直在跟我訴苦,道歉,打感情牌”,並在當天晚些時候發短信道歉。4月17日,賴某吉再次約她見麵,兩人這次約在酒店大堂一側的餐廳,“他還是那些話,說他這兩天上班心神不寧,然後直接在大廳跪下來了。”因為動靜太大,酒店前台一位工作人員上前詢問,賴某吉隨後離開酒店。李宜雪說這是兩人最後一次見麵。

直到在2022年4月22日被送到精神病院,李宜雪都沒有想到調取酒店大堂的監控錄像。從精神病院出院的第二天,李宜雪聯係酒店,希望調取監控錄像,作為證據,但酒店告知監控錄像已經過期,無法查詢。

2022年12月29日,《中國新聞周刊》來到李宜雪與賴某吉見麵的酒店,前台工作人員稱酒店的監控錄像隻保存一個月,並且2022年4月17日值班的工作人員早已離職。

賴某吉的講述與李宜雪截然不同。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拒絕了《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請求,記者未能聯係到賴某吉。而賴某吉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22年4月15日李宜雪兩次撥打其電話,邀約他到酒店見麵,中途曾打算離開,後被李宜雪電話叫回。賴某吉還放出了部分當晚與李宜雪的對話錄音,他在錄音中說“你不要叫我來酒店”以及“我又沒辦事”。

賴某吉說,他從未對李宜雪有過猥褻行為,並表示李宜雪在房間內精神狀態有異樣,行為讓他感到害怕,“打開門進去之後,就看到衛生間從走廊那個門到房間裏麵,地上都是水,床上也是濕的。”

對於賴某吉的說法,李宜雪稱其放出的錄音經過剪輯,非完整錄音,並說“如果他沒上床,怎麽會知道床是濕的?”

根據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於2022年12月21日發布的通報,經調取李、賴雙方筆錄,收集李宜雪入住酒店工作人員以及商場保安、鄰居、家屬證言,查看李、賴雙方通話記錄、現場錄音等材料,認定賴某吉不存在猥褻行為,公安機關已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由於輔警賴某吉私自會見糾紛當事人,違反工作紀律,丁公路派出所對其作出通報批評並予以停職。因該違紀行為,賴某吉未能通過員額製輔警過渡政審,遂於2022年9月5日離職。

收治入院前的三小時

李宜雪被送到精神病院,發生於猥褻事件的一個星期後。

“那件事發生之後,我就有了失眠的症狀。”2022年4月21日晚,睡不著的李宜雪想出門散心,走到酒店附近的一家商場。商場停車場旁有一處三層高的室外樓梯,李宜雪在晚上10點左右走到室外樓梯上,“想吹吹風靜一下。”李宜雪補充說,她那天沒有輕生意圖。

由於當時南昌部分區域執行封控管控措施,商場周邊街道幾乎沒有行人,李宜雪獨自站在室外樓梯,引起了保安的注意。李宜雪稱保安讓她下樓,她不願意,兩人發生口角,保安隨後報警,稱李宜雪要跳樓。

李宜雪回憶,保安報警後沒過多久,開來一輛警車,車上是4名她之前在丁公路派出所見過的民警。過了10分鍾左右,又來了一輛警車,一共來了8名民警,加上商場保安共有9人。李宜雪說,雙方當時僵持了一會兒,然後她說出了賴某吉猥褻的事情,“我一說這件事,一個民警就關掉了執法記錄儀,支走了保安,然後他們就沉默了十幾秒。”在李宜雪沒有注意時,一位民警上了樓梯,隨後“把我拽到一樓,然後把我塞進警車,開到丁公路派出所門口”。

在丁公路派出所門口,李宜雪沒有下警車。她回憶說,“一位姓趙的民警進到派出所,差不多10分鍾後出來,手上拿了一遝紙質材料,然後警車直接就開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

2022年12月29日,《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向商場一位陳姓保安主管求證2022年4月21日晚的情況,該主管稱除非有公安機關介入,否則拒絕采訪。丁公路派出所王所長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李宜雪在2022年4月21日當晚未提起賴某吉猥褻一事,並表示這已經不是李宜雪第一次在該廣場實施輕生行為。在警方通報中,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也稱李宜雪先後4次在公共場合揚言自殺,依法將李某雪送江西省精神病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8修正)》(以下簡稱《精神衛生法》)第二十八條,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製止,並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陳碧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如果當事人確實存在自殺、自傷的危險,公安機關有權決定是否需要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否則,該處理而未處理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當事人及其家屬可以提起行政不作為之訴。

不過,陳碧補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十四條規定,需要送往指定的單位、場所加以監護的,應當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並及時通知監護人,“這個案件,還需要核實警方是否履行了上述義務”。

入院治療程序是否合法?

李宜雪被丁公路派出所民警送往江西省精神病院的時間,是在2022年4月22日淩晨1點左右。兩個小時後,她作為患者住進江西省精神病院,在裏麵接受近兩個月的治療。

根據李宜雪的出院記錄,江西省精神病院對她的入院診斷是“人格障礙”,入院情況寫道她“反複發脾氣、人際關係不穩十餘年、表現偏執敏感、以自我為中心、記仇易報複”。

但李宜雪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診斷存在質疑。她說麵診時,醫生隻問了她兩個問題,一個是“你是不是經常心情不好”,另一個是“你是不是經常容易為一些事糾結,導致失眠”。她對這兩個問題都給出了肯定的答案。李宜雪說,麵診過程中,民警出具了一張肇事肇禍證明。隨後她被帶出房間,一位民警與醫生進行了交流。等李宜雪再被叫進房間時,住院手續已經辦好了。

2022年12月28日,《中國新聞周刊》記者來到江西省精神病院,希望了解醫院對李宜雪的診斷依據和診斷過程。江西省精神病院拒絕接受《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

在李宜雪訴江西省精神病院案中,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提交的答辯狀中表示:“原告李宜雪因肇事肇禍被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強製帶入我院,經門診醫師評估,當日按肇事肇禍程序收入我院。”

警方通報中,丁公路派出所將李宜雪送江西省精神病院收治的法律依據包括《精神衛生法》和《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

根據2007年出台的《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不能辨認或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發生以下肇事肇禍行為之一的精神病人應予以收治監護,包括殺人、傷害等嚴重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的;放火、爆炸、投毒、破壞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搶奪、損毀公私財物的;嚴重擾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後果的。

陳碧認為,《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對於收治對象的限定明顯小於《精神衛生法》。至於李宜雪是否符合應予以收治監護的對象,陳碧說“哪條可以用在李宜雪身上?我沒看出來”。

另外,根據《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經鑒定確認發生肇事肇禍行為或有肇事肇禍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應強製送精神病院治療,同時逐級上報,並由設區市公安機關簽發《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入院通知書》,交由精神病院治療。”陳碧認為,這條規定有可能被擴大適用,侵犯相對人的人身權益,並且和上位法發生了衝突,“各地行政法規應當與上位法《精神衛生法》相符合”。

2010年前後,國內曾頻頻發生“被精神病”事件,在各方推動下,中國首部保障精神障礙患者權益的法律於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精神衛生法》明確,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根據《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並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才應當對其實施住院治療:(1)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2)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如果是第一類情形,經監護人同意,醫療機構應當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但監護人不同意的,醫療機構不得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而是由監護人對其做好看護管理。如果是第二類情形,國家可以實施強製收治,但患者或者監護人如果對診斷結論有異議,可以要求再次診斷和鑒定。

陳碧說,當事人的監護人可以起到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作用,如果當事人屬於自殺自傷的情形,監護人可以拒絕住院治療;如果當事人屬於傷人的情形,可以要求再次診斷;還不滿意的,可以再要求司法精神障礙鑒定。

而在李宜雪被江西省精神病院收治入院的當晚,其監護人並未簽字同意李宜雪住院治療。李宜雪回憶,當晚是由丁公路派出所民警在入院通知書上簽字,隨後她就被帶到了住院病區。根據警方通報,李宜雪入院當日,“民警將李宜雪入院治療情況告知了其家屬”。

李宜雪的爺爺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2022年4月22日李宜雪入院當日,沒有任何家屬在通知書上簽字,到了早上,才有人通知李宜雪父親,她已被強製送到精神病院。

李宜雪認為,她訴江西省精神病院,重點就在於該院的強製住院治療程序是否合法。

在江西省精神病院,因肇事肇禍程序強製住院治療的患者不在少數。

曾茵於2022年5月底被家人送到江西省精神病院,被診斷患有雙向情感障礙後住院治療近兩個月。曾茵回憶,同一層有不少是通過肇事肇禍程序被警察送進精神病院的,其中有人已經住院治療超過一年。曾茵說,有些肇事肇禍病人確實比較暴力,會攻擊人,“感覺真的有病”,但還有一些肇事肇禍病人相處起來看不出症狀。

根據《江西省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實施辦法》,對公安機關強製送治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精神醫學鑒定費用、基本治療用藥費用由財政給予報銷,住院床位費減半。另外,上述辦法指出,按每強製收治一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補助100元的標準,適當增加公安部門強製收治管理專項經費。

南昌市財政局曾於2014年4月和2015年4月,兩次公開市財政撥付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治療補助經費情況。根據披露,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江西省精神病院共收治出院肇事肇禍精神病人308名,南昌市財政局撥付補助經費91萬元。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江西省精神病院共收治出院肇事肇禍精神病人310名,南昌市財政局撥付補助經費91萬元。

《中國新聞周刊》聯係了南昌市財政局社保科,了解最近幾年江西省精神病院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數量,以及市財政撥付收治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治療補助經費的情況,未獲得回複。

“我不是精神病人”

“我選擇先告精神病院,是因為我想通過告贏精神病院證明我是一個正常人,之後才好繼續告派出所,否則別人會拿我是一個精神病人說事。”李宜雪說,她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起訴,是她維權的第一步。

從得知要住院治療的那刻開始,李宜雪就開始了“我不是精神病人”的自證。

大多數時候,李宜雪的自證是通過吵鬧,極力否認自己是精神病人。一進住院病區,她就開始大叫,說她不是精神病人,憑什麽住精神病院?她說,“護士告訴我,你不要情緒這麽激動,你越哭越叫,就越像個精神病,你就越出不去。”

但李宜雪很難壓抑自己的情緒。剛住院的幾天,她拒絕服用醫院開出的奧氮平、曲舍林等藥物,“護士就會用約束帶把我綁在床上,把藥灌進去。”李宜雪說,一旦被綁在床上,就不會被輕易解開,她曾被綁過七天七夜。後來案件開庭時,李宜雪看到醫院提供的材料中有厚厚一遝約束單。

李宜雪說,住院到一個月左右時,因為她情緒崩潰,產生了輕生的意圖,“出院之後我爸爸才告訴我,當時醫生就想對我使用電擊療法。因為電擊療法需要全身麻醉,要家屬簽字,我爸爸不同意,所以沒有采用。”

李宜雪的爺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李宜雪住院治療後,其父曾多次想把女兒接回來,但都被醫院拒絕了,“不要說接回來,去看她都不允許”。

後來,李宜雪逐漸接受在精神病院住院的事實。她會在每天早上6點起床,7點吃早餐,10點半吃午餐,下午4點半吃晚餐,其餘時間都和其他約60位病人一起在活動室活動。在活動室,有人會不停地走圈圈,有些人會坐著一言不發,還有很多人會聊天,彼此交流為什麽會住進醫院。

在入院時,江西省精神病院對李宜雪的診斷是“人格障礙”,出院時又多了一個“強迫性障礙”。這是江西省精神病院根據李宜雪在醫院的行為作出的診斷。李宜雪說,她喜歡反複地洗手,有時一天要洗三次澡。而在醫院裏,三五天乃至一星期才能洗一次澡,這讓她難以忍受。正因如此,每次洗澡,李宜雪都會洗40分鍾左右,“所以經常會被罵,也會因為這個被別人認為不正常。”

在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起訴書中,李宜雪的訴求包括確認醫院在整個收治、治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行為,以及重新進行司法鑒定,證明自己精神一切正常,並要求江西省精神病院承諾今後永不收治她。

李宜雪向法院申請精神司法鑒定的過程並不順利。李宜雪說,南昌市能夠做這類精神司法鑒定的隻有三家機構,其中一家是江西省精神病院,另外兩家是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和江西神州司法鑒定中心,它們分別以“隻接受顱腦受重創的精神鑒定”和“提交材料不足”退回了李宜雪的申請。

2022年11月27日,李宜雪到一家三甲醫院進行鑒定,根據麵診、腦CT以及一些量表,醫院給出“無抑鬱症狀、無焦慮症狀”的參考診斷,李宜雪將其作為證據遞交給了法院。李宜雪說,後續如果要再進行精神司法鑒定,也不會在江西省內做,而是會選擇北京、上海等城市。

對李宜雪而言,有一個讓她心生希望的消息——曾有一位試圖摘掉精神分裂症帽子的人,在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官司中勝訴。

南昌男子萬友生在2008年12月7日被他人強製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第二天在其母親等人的強烈要求下離開醫院。在出院小結中,醫院診斷萬友生患有“精神分裂症”,萬友生之後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

在案件曆經一審、重審、二審後,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收治萬友生住院時不符合規範,但未認定“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是否合規。萬友生提出申訴。2018年8月2日,江西省高院作出判決,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在未對萬友生進行必要的檢查亦未進行任何治療的情況下,在出院小結中診斷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