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微博)
1月30日,江蘇徐州豐縣官微“豐縣發布”再通報徐州生8孩媽媽事件,通報稱,1998年6月,女子流浪時被董某民的父親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後就與董某民生活在一起。
豐縣官方稱,結婚時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未對其身份信息進行嚴格核實、未發現有拐賣行為。為防止女子楊某俠犯病時傷人,董某民使用鎖鏈約束,精神狀態穩定後便將鎖鏈拿下。董某民行為涉嫌違法,公安已對其開展調查。
有網友查閱尋子網站,翻出多位樣貌、年齡與這位8個孩子媽媽有相似之處的失蹤女性,其中一位叫李瑩的失蹤女孩引發討論。
有知情網友透露,李瑩是熟人家的孩子,她的爸爸因為思女成疾已經去世了。鄰居說新聞裏的8孩子母親長得有點像李瑩,讓自己留意一下。
這名知情網友還說,“我真的很想知道網上爆料的徐州那個被栓女性的信息是不是真的……如果真如傳言所說,那和我叔叔家失蹤的閨女有點接近。這女孩失蹤時12歲,但身材比較高,和十五六歲的女生差不多。”
另有網友發布兩位女性的麵部對比圖,並寫道:“連比例和臉型都完全相符。三庭基本等寬,高顱頂,以下唇底為基劃分後的下庭內部比例相似。眼型、鼻型、眼角斜度、眼距、下眼瞼的大小也幾乎全部一致。96年上六年級時丟失,與大兒子23歲對應。”
牆內這條微博今天被熱轉 pic.twitter.com/MK8aZIX9YA
— 穀風 (@645Pr0RoZT8CwA7) January 30, 2022
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
為貧困男性解決婚姻難題,中國部分地區仍存在以童養媳、轉親、換親等形式的包辦、買賣婚姻等現象。馬泮豔於1988年出生,重慶市巫山縣人,是“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2000年,12歲的馬泮豔被大伯賣給比她大17歲的男子陳學生。據馬泮豔透露,村幹部親自為大伯和買家寫協議並簽字。
2001年初,時年13歲的馬泮豔遭到陳學生強暴。馬泮豔表示,自己事後報警,並到警局做筆錄,但由於大伯賄賂派出所所長,此案沒有結果。
之後,馬泮豔遭到陳學生囚禁和毆打。2002年10月,時年14歲,馬泮豔生下了第一個女兒,2007年又生下了一個兒子。
馬泮豔表示,自己的姐姐曾多次向警方求助,但因為大伯賄賂警察,警方沒有受理此案。
2008年,時年20歲,即使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簽署過任何文件,馬泮豔“被結婚”,在民政部門的係統中,有了她和陳學生的婚姻登記記錄。
2016年,時年28歲,馬泮豔的遭遇被媒體報導後,引發多方關注。5月4日,馬泮豔到雙龍派出所報案,控告陳學生在自己未成年時強行發生性關係,強奸幼女;大伯馬正鬆、姑父羅元道拐賣幼女;雙龍派出所與辦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瀆職。6月4日,馬泮豔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豔與陳學生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
在此事件引發輿論爭議後,2017年2月24日,中共巫山縣委宣傳部在由其主管的網站巫山網上發布了《巫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就馬泮豔相關情況答記者問》(下文簡稱《情況說明》),其中提到,在獲悉馬泮豔的不幸經曆後,巫山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縣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馬泮豔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麵調查。不過巫山縣政府拒絕承認馬泮豔屬於被拐賣和被強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