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賀詩
視覺中國
1992年洛杉磯暴亂被稱為20世紀美國最大的暴亂,持續4天,震驚世界。
這次事件是災難性的。據美國媒體報道,由於大量搶劫、攻擊、縱火和謀殺的發生,共有58人喪生,2300多人受傷,1萬多人被捕,5000多棟建築物被焚毀,財產損失超過10億美元。
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稱其為“riots(暴亂、騷亂)”,不惜出動加州陸軍國民警衛隊、海軍陸戰隊、步兵師,總計兵力上萬名,以幫助當地警方平亂。
“不法分子全城打砸搶燒”
洛杉磯暴亂要從1991年3月3日說起。
當日,一個名為羅德尼·金的黑人小夥酒駕被查,反抗時被4名白人警察輪番棒打,直到求饒。這個過程被人全程攝像,並將錄像帶交給了電視台,最終弄得世人皆知,4名警察也因此被拘捕。
當地媒體作了一次民意調查,超過92%的民眾認為警察有過度使用暴力的行為。
時任市長湯姆·布拉德利立即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否認陪審團的判決結果,“我們不會容忍少數叛徒警察毆打我們的公民……我們絕不能通過采取盲目的行為來危害我們所取得的改革,我們絕不能盲目反擊來推動進步。”
這樣的說辭沒能起到明顯作用,此後3天時間裏,暴力行為愈演愈烈——搶劫商店、縱火甚至殺人,不法分子無惡不作。
據美國媒體報道,洛杉磯全城當時已經徹底陷入混亂,有白人遭黑人虐殺的記錄,底層白人也渾水摸魚搶劫商店,前來救火的消防隊員甚至被暴徒襲擊。
發生在洛杉磯的瘋狂舉動引起了周圍其他城市的“響應”,拉斯維加斯、舊金山、芝加哥等地區也有騷亂行為發生。
“洛杉磯如同打了一場小型戰爭”
為平息這場暴亂,時任美國總統老布什發表了全國講話,“我向你們保證,我會使用必要的一切力量來恢複秩序。”
很快,國民警衛隊、第1海軍陸戰隊、第7步兵師的總計上萬名士兵被派往洛杉磯。軍隊在洛杉磯全城實施宵禁,由國民警衛隊控製街頭秩序,陸軍和海軍陸戰隊則負責對付不法暴力分子,《洛杉磯時報》形容,“洛杉磯如同打了一場小型戰爭”。
1992年5月3日,軍隊宣布洛杉磯宵禁取消,這場震驚世界的洛杉磯暴亂終於結束。
《紐約時報》報道稱,當時很多美國政客依然對政府的反應感到不滿,他們批評說“軍隊出動太慢、人員太少”。
實際上,美國對於暴亂的處置從來都是“鐵腕”的。美國警務理念強調“控製犯罪”,哪怕是交通違章等輕微過錯,也被看成會引發不安全的犯罪行為,要嚴加處理,更不必說大規模暴亂了。
2005年,卡特裏娜颶風襲擊新奧爾良,有人借機哄搶盜竊食品、飲用水,甚至演變成入室搶劫,並引發了其他暴力事件。當時,路易斯安那州州長凱瑟琳·布蘭科要求美國軍方派遣4萬名軍人前往新奧爾良市,他們受命可以在必要情況下開槍擊斃暴徒。
布蘭科說:“這些部隊剛從伊拉克回來,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現在他們將在我的指揮下恢複街區秩序。他們拿著M-16步槍,裏麵裝有實彈。這些軍人知道怎麽開槍擊斃歹徒,他們會這樣做的,如果有必要,我希望他們這麽做。”
與此相反,2011年,倫敦暴發了騷亂事件,186名警察受傷。但倫敦警察在騷亂中的表現依然備受批評。有受訪者稱,麵對暴亂者,警察站在那兒一動不動、“等著挨打似的”。一位名為John的美國人接受英國記者采訪時說:“政府早應出動軍隊,使用武器,用武力鎮壓騷亂者了。你們英國人難道在向世人展示優雅?”
美國政府如何鎮壓騷亂?
麵對公共場合發生的暴力事件,美國警方又會采取怎樣的處理流程?
以華盛頓特區警方的SOP(標準處理流程)為例,當警方遭遇到必須使用武力的情形時,可逐步使用“精神震懾”“肢體對抗”“OC(Oleoresin Capsicum,俗稱辣椒水)攻擊”“機械攻擊(包括非致命子彈攻擊)”“化學攻擊(使用催淚瓦斯等化學製劑進行攻擊)”“致命攻擊”等6種手段,這些手段遵循“此前的選項失效後,才可升級選用”的原則。
若使用了第5個級別“化學攻擊”或第6個級別“致命攻擊”,現場指揮官需在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提交書麵報告。
分析人士認為,華盛頓特區警方SOP的規定彰顯了美國警方“果斷動武”的強硬特性。比如在第4個級別裏,SOP認可警察可以向人群發射各式非致命子彈,同時也提示說,雖然這些子彈被認為是非致命的,但從槍裏射出的任何東西都會有致命的危險。
當然,美國警方秉持的原則是:一切武力都是以對方放棄繼續作惡為目的。比如警察操作規程中規定,在使用辣椒水或催淚瓦斯後,需在20分鍾內給對方用冷水衝洗的機會,接下來還要施以醫藥援助。再比如操作規程中將防暴警棍作為防禦性武器對待,一般不準擊打頭部等致命部位,如果警察用防暴棍擊打了對方頭部,將被自動判定成使用了致命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