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大老虎竟讓商人充當“地下組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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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消息,3月31日,陝西原副省長馮新柱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中紀委指其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這種將商人視為地下組織部長,任其幹預幹部選任的情況在此前落馬的中管幹部中並不多見。

  專家稱,部分官商勾結現象已不是簡單的經濟性腐敗問題,而是嚴重的政治性腐敗問題,建立新型的、親清的政商關係就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

  



  本文圖片來自 微信公號 觀海解局

  他分管扶貧,卻利用扶貧謀私利

  出生於1960年7月的馮新柱是陝西洋縣人,先是在陝西省鄉鎮企業經貿公司幹了8年,1989年進入陝西省農電管理局,漸次升為副局長。

  2001年,馮新柱履新銅川,曆任常務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2015年,獲任副省長,分管農村、農業、扶貧、救災等方麵的工作。今年1月3日,其因涉嫌嚴重違紀而落馬。而就在13天前,他還赴安康市調研產業扶貧工作。

  雖然分管扶貧,但中紀委在雙開通報中指其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並稱此人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

  除此之外,馮新柱還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接受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以及違反生活紀律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人的一條問題是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今年3月1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指出,實踐中,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有5類,其中第一類就是接受他人請托,采取打招呼、批條子、主持會議研究等手段為他人調整或提拔職務提供幫助。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此前落馬的大老虎中,被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並不鮮見,比如周本順、黃興國、李嘉、許前飛、蓋如垠、鄧崎琳等皆有此方麵的問題。但像馮新柱這種受商人請托而選任幹部的,卻極為罕見。

  有廳官的辦公室主任由商人安排

  商人如何能左右幹部選拔任用?雲南省曲靖市委原副書記李雲忠的案子或許能給我們一些警醒。

  當地有個姓徐的煤礦老板,腰纏萬貫,在曲靖號稱黑白通吃。他看準李雲忠愛財,先後10餘次送了1370多萬元,再加以脅迫,使李雲忠變成了牽線木偶。其中,徐某多次要求李雲忠提拔其推薦的幹部,李雲忠都有求必應。徐某成了名副其實的地下組織部長。

  比如在2010年2月,徐某約李雲忠到他家吃飯。席間徐某直接對李雲忠說:老哥,你的辦公室主任不行,我給你推薦一個,周某的文字很強,人也不錯。之後,李雲忠按徐某的吩咐,將周某調任曲靖市委組織部任辦公室主任。

  



  官方對此的評語是:一個組織部長,任人唯錢,大肆賣官,甚至被老板用金錢操控,使組織部成了官帽超市,廉恥在何處?

  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山西金業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身上,此人被稱為山西首富、三晉首席煤老板、太原地下組織部長

  媒體曾披露,張新明江湖氣很重。太原市一位公務人員表示,他很張揚,什麽事情都敢做,我曾聽到過他在電話裏罵太原一個部門的副局長,全然不顧周邊什麽環境,有沒有人。

  警惕官商勾結演變成政治性腐敗

  歸根結底,這就是政商關係的畸變:有資本希望在掌握經濟權力之後,謀取政治上的權力。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類似關鍵商人的出現,意味著部分官商勾結現象已不是簡單的經濟性腐敗問題,而是嚴重的政治性腐敗問題,一些商人不僅利用官員手中的權力獲得壟斷經濟利益,有的甚至成為地下組織部長,危害非常嚴重。

  自然而言,建立新型的、親清的政商關係就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親是團結、協同、互相尊重,清則是清白幹淨,政府廉潔,企業規矩。

  



  

(李雲忠案涉案商人)

  正如《中國紀檢監察報》所指出的,彼此清白是交往的基本規矩,可以近但不能黏。決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紅頂商人之間的依附關係,也不能搞成西方國家大財團和政界之間的買辦關係,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的酒肉朋友關係。

  所謂親,就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坦蕩真誠地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同時民營企業家也要親政,守法誠信,斬斷投機的雜念,不尋租、不行賄、不破壞市場規則、不做蠅營狗苟之事。

  此外,領導幹部也要做好反圍獵,自律和他律一個都不能少。用權先問對自己、親人、家族有沒有好處,自然就會城門洞開、防線失守。要阻斷這種交易,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製約,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

  是一見誘惑就丟盔棄甲、繳械投降,還是不忘初心披堅執銳、正道直行一個人最終得到的,還是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