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現在在美國的外逃貪官的生存狀態是怎樣的呢?有美國華人媒體這樣形容外逃貪官及家屬:“通常這些人都特別低調,像做地下工作。”
大部分的外逃貪官及其家屬在美國的生活看似與正常人無異,杜克大學教授劉康曾向《南方周末》記者描述說,自己的一些學生就是來自中國官員家庭,“平時跟他們來往不會談及家庭,你也不可能知道,對方的父母有沒有因為貪腐而遭查處。”
由於攜帶充裕資產外逃,這些貪官在美國基本不需要工作,有什麽需要處理的事情,一般都是由妻子出麵。
原中儲糧河南周口直屬庫主任喬建軍在西雅圖購買的房產。
美國西海岸的加州和東海岸的紐約是中國外逃貪官最喜歡去的地方,因為“紐約就是城市,跟上海和北京差不多,可以坐地鐵,不開車也行……即便是生活成本高,房價高,但對他們來說都不算什麽。”
在美國匿名購置房產的難度並不大。隻要買家出全款,不通過銀行,基本就沒什麽限製,甚至買賣雙方不見麵也是可以實現的。因此很多外逃貪官貪官故意將買房過程複雜化,通過“白手套”或者配偶,子女和親屬在美國開設空殼公司,把國內的錢轉移出來,在由空殼公司出麵購房。房屋購買之後,除非涉嫌違法,警方才會調查房產真正主人,否則基本可以高枕無憂。
和普通中國富豪相比,外逃貪官買房有個特點,那就是他們不願意紮堆,一般不會在華人聚集地買房,而是選擇比較隱蔽,但卻高檔但是社區。因此在美國有中國“二奶村”,但卻從沒有“貪官村”。
高光峻律師認為:“逃到美國的中國貪官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比較低調,不願意招惹中國政府;他們大都通過投資移民拿到身分,以為這樣就可以長期在美國生活下去。但是現在的“獵狐行動”逼著這些人不得不出來想辦法。”
這些在美外逃人員有一種誤解,以為自己不申請政治避難,不招惹中國政府,通過結婚的途徑拿到身分,就可以平安留在美國。“但是即使這些人拿到了綠卡,一旦國際刑警組織發布了紅色通緝令,他們遲早是要曝光的。而且如果通過其他手段獲得身分的時候,有一些作假,那麽還會影響你之後申請政治庇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