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雲今天並未出庭,但他委托的律師在法庭上稱,上海遠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實際已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該分公司從成立經營的一年多時間以來,根本沒有實質性業務,許多員工都被拖欠了工資。
據樓雲的律師介紹,北京分公司被吊銷執照後,他們曾多次去函到上海總公司要求總公司主持分公司的資產和負債的清算工作,並返還員工工資,但皆因「查無此人」,函件被退了回來。此後,他們還親自去上海公司注冊地,發現公司已人去樓空。
針對樓雲一方所指,原告的代理人提出,作為樓雲的代理人,不應該在法庭上使用「騙子公司」這樣的字眼來攻擊原告。
原告代理律師說,北京分公司之所以沒有實際業務,是因為原本要做一個項目,但由於後來項目沒有談成,所以才沒有業務。至於總公司地址、老板在哪等「敏感」問題,該律師卻含糊其辭地稱「不清楚」。該律師一直強調:「不管怎麽說,先讓樓雲把車還回來。」。
據了解,負責該案的法官已掌握了充分證據,此案不再進行二審,下周將作出最終判決。
據上海遠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訴書中稱,二00六年七月八日,該公司與樓雲簽訂《聘任合同》,聘任樓雲擔任董事長助理工作。同年八月,該公司任命樓雲擔任北京分公司負責人。二00七年九月,該公司決定不再經營北京分公司,要求樓雲負責處理善後事宜,然而樓雲卻不辭而別,拒不履行北京分公司負責人的義務,隻是將北京分公司的相關證照交還給公司,而沒有將此前占有使用的寶馬轎車、計算機等財產予以返還。公司曾就此事多次要求樓雲回公司述職,並交還其占有的公司財產,但是樓雲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最後,該公司將樓雲告上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