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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牛釘子戶” 60平方米索要330萬拆遷款

文章來源: 文且聽風 於 2009-09-10 01:35:18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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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廣州出現“最牛釘子戶”,60平房米的房子索要330萬拆遷補償款。釘子房遲遲不能拆遷導致廣州地鐵6號線的一個豎井無法開工,至今已損失1200萬元。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9/9/10/200909100840373d9e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杉木欄路37號原租戶的大兒子吳某國稱,正找證人以證明房屋不是公房。 



   地鐵六號線文化公園站旁一棟兩層高的磚木結構房子租戶不肯接受兩套補償方案,拖了三年仍未拆除。道路擴建辦工作人員表示,租戶對60平方米的房子索要 330萬元補償。由於房子正位於六號線折返線工程的豎井上,導致豎井工程一直沒辦法開工,直接影響地鐵六號線該段三年無法施工,至今損失已達1200萬元,從而直接影響到六號線的開通。

  小樓屬國土房管局

  這棟小樓位於杉木欄路37號,記者昨天在現場看到,該樓屬於上世紀40年代的磚木結構建築,表麵看上去年久失修。負責拆遷的荔灣區道擴辦負責人黃部長介紹,這棟樓是公房,產權人原來是市國土房管局,2009年6月因地鐵建設需要已過戶到地鐵總公司。房管部門早期曾出租該樓的一樓後座及二樓給吳某居住,吳某每月交80多元房租。

  吳某於2008年4月去世後,次子吳某業未辦理更名手續,且一直未在此居住,而長子吳某國(香港居民)則一直住在此。根據公房管理的政策,如果承租人死亡或外遷,要將租戶更名到同戶口、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員身上,吳某國作為香港居民無權租用廣州市內公房。

  拒絕兩套補償方案

  為了騰出房子,國土房管部門和地鐵總公司提出了兩個補償方案。方案一是一次性給予10萬元左右的棄租補償,這是根據有關規定按房屋評估總價的30%計算;方案二就是提供芳村花地大道金通街8號101房(36.3平方米)、16號204房(34.2平方米)兩套共70.5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吳某業續租,同時支付搬遷補助費。該房一樓前院的租戶接受了方案一10萬元的棄租補償,已於年初搬走。但吳氏兄弟對兩個方案都不接受,提出補償330萬元才肯搬。而在 2007年10月,銀信房地產評估公司對該房子的估價是384081元。

  工程等足三年未開工

  “六號線折返線工程需要在這棟樓的位置上挖一個豎井,為了等拆除這棟樓,我們足足等了三年。”施工單位負責人賈經理向記者訴苦,該棟樓兩米之外就是地鐵六號線折返線和文化公園車站的工地,原定在今年4月份完工的工程,由於這棟樓拆不了、豎井建不了,足足拖延了三年。

  據了解,2007年10月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對這棟樓發出了《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拆遷公告》。市政府拆遷裁決處在今年8月10日已作出裁決,要求租戶於15日內騰空房屋,租戶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到法院起訴,但訴訟期間不停止裁決執行。



  租戶:房子不是公房 正在尋找證人


  “我們已向廣州市中院提起訴訟,目前正積極尋找房屋建造者證明我們是房子的主人。”房子目前的居住者吳某國(香港居民)昨天接受采訪時並不認同房子是公房。他透露,8月26日廣州市中院對此案首次開庭後還沒有定出下一次開庭時間,他希望訴訟期間不要進行強製拆遷。據吳某國描述,房子所在地塊解放前屬於一個潘姓的地主,該地曾被日本侵略者炸平。馬來西亞歸國華僑吳某國的母親在1939年用1500 個大洋的嫁妝,請馬來西亞工匠在廢墟上修建了該房屋。地主的後人也默許了吳家的行為。正是由於這個曲折的過程,吳家並沒有該地的地契和房契。而在1958 年,房子被合作社收去,吳家成了房子的租戶。

  “我媽90歲的妹妹現在憑記憶,幫我們在馬來西亞尋找當年修房子的人。希望有人能證明房子是我們的。”吳某國表示,由於事隔半個世紀,尋訪的難度非常大。他也對要價330萬元一說含糊其詞,表示下一步要再請評估公司進行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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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牛釘子戶” 60平方米索要330萬拆遷款

文且聽風 2009-09-10 01:35:18

核心提示:近日,廣州出現“最牛釘子戶”,60平房米的房子索要330萬拆遷補償款。釘子房遲遲不能拆遷導致廣州地鐵6號線的一個豎井無法開工,至今已損失1200萬元。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cnews/2009/9/10/200909100840373d9e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杉木欄路37號原租戶的大兒子吳某國稱,正找證人以證明房屋不是公房。 



   地鐵六號線文化公園站旁一棟兩層高的磚木結構房子租戶不肯接受兩套補償方案,拖了三年仍未拆除。道路擴建辦工作人員表示,租戶對60平方米的房子索要 330萬元補償。由於房子正位於六號線折返線工程的豎井上,導致豎井工程一直沒辦法開工,直接影響地鐵六號線該段三年無法施工,至今損失已達1200萬元,從而直接影響到六號線的開通。

  小樓屬國土房管局

  這棟小樓位於杉木欄路37號,記者昨天在現場看到,該樓屬於上世紀40年代的磚木結構建築,表麵看上去年久失修。負責拆遷的荔灣區道擴辦負責人黃部長介紹,這棟樓是公房,產權人原來是市國土房管局,2009年6月因地鐵建設需要已過戶到地鐵總公司。房管部門早期曾出租該樓的一樓後座及二樓給吳某居住,吳某每月交80多元房租。

  吳某於2008年4月去世後,次子吳某業未辦理更名手續,且一直未在此居住,而長子吳某國(香港居民)則一直住在此。根據公房管理的政策,如果承租人死亡或外遷,要將租戶更名到同戶口、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其他家庭成員身上,吳某國作為香港居民無權租用廣州市內公房。

  拒絕兩套補償方案

  為了騰出房子,國土房管部門和地鐵總公司提出了兩個補償方案。方案一是一次性給予10萬元左右的棄租補償,這是根據有關規定按房屋評估總價的30%計算;方案二就是提供芳村花地大道金通街8號101房(36.3平方米)、16號204房(34.2平方米)兩套共70.5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吳某業續租,同時支付搬遷補助費。該房一樓前院的租戶接受了方案一10萬元的棄租補償,已於年初搬走。但吳氏兄弟對兩個方案都不接受,提出補償330萬元才肯搬。而在 2007年10月,銀信房地產評估公司對該房子的估價是384081元。

  工程等足三年未開工

  “六號線折返線工程需要在這棟樓的位置上挖一個豎井,為了等拆除這棟樓,我們足足等了三年。”施工單位負責人賈經理向記者訴苦,該棟樓兩米之外就是地鐵六號線折返線和文化公園車站的工地,原定在今年4月份完工的工程,由於這棟樓拆不了、豎井建不了,足足拖延了三年。

  據了解,2007年10月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對這棟樓發出了《房屋拆遷許可證》和《拆遷公告》。市政府拆遷裁決處在今年8月10日已作出裁決,要求租戶於15日內騰空房屋,租戶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到法院起訴,但訴訟期間不停止裁決執行。



  租戶:房子不是公房 正在尋找證人


  “我們已向廣州市中院提起訴訟,目前正積極尋找房屋建造者證明我們是房子的主人。”房子目前的居住者吳某國(香港居民)昨天接受采訪時並不認同房子是公房。他透露,8月26日廣州市中院對此案首次開庭後還沒有定出下一次開庭時間,他希望訴訟期間不要進行強製拆遷。據吳某國描述,房子所在地塊解放前屬於一個潘姓的地主,該地曾被日本侵略者炸平。馬來西亞歸國華僑吳某國的母親在1939年用1500 個大洋的嫁妝,請馬來西亞工匠在廢墟上修建了該房屋。地主的後人也默許了吳家的行為。正是由於這個曲折的過程,吳家並沒有該地的地契和房契。而在1958 年,房子被合作社收去,吳家成了房子的租戶。

  “我媽90歲的妹妹現在憑記憶,幫我們在馬來西亞尋找當年修房子的人。希望有人能證明房子是我們的。”吳某國表示,由於事隔半個世紀,尋訪的難度非常大。他也對要價330萬元一說含糊其詞,表示下一步要再請評估公司進行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