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肉票的自述:民國、當代綁匪70年進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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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說:“這孩子上他姥姥家兩個月不回來他娘還惦念呢,何況叫你們給綁來!這孩子是聽他娘的話換他爺爺來的。我問你們,誰家的媳婦能舍得讓自己的老兒子換回一個年邁的老公公呢?這樣一個孝順的孩子,你們知道將來能出息一個啥樣的人,我絕不讓你們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

一、 1932年15歲小肉票回憶:這樣一個孝順的孩子,不許你們割耳朵

那是1932年的陰曆二月初八,一場罕見的大雪剛剛過後。那時我還不滿15周歲,已準備好上農安中學念書的行裝,打算第二天天亮坐大車啟程。這時,忽然響了幾下槍聲,我看見父親正拿著那支套筒子步槍和一支匣槍驚慌地跨出了屋門,竄到什麽地方去了。繼而就聽到院中很近的槍聲和呼喊聲混在一起了,聽聲音好像是在用槍射擊人。這時,我和母親都驚呆了,預感到天大的禍事即將發生了。我和母親悄悄地溜在東裏屋我嫂嫂的炕上,發現我哥哥早已跑了。屋內除我們外,還有我嫂嫂的母親宋大娘。時間不大一個大麻子臉高個頭的胡子一手端著油燈,一手舉著手槍闖進屋來。他一把把我從炕上抓出來。叫我端著燈,他騰出手來翻這翻那找東西,同時向腋下夾了幾件我嫂嫂的毛衣毛褲什麽的。這時,我宋大娘說:“這毛褲埋汰了,”用手往回拽。那胡子也不說話,一巴掌打在我宋大娘的臉上。之後問我有沒有“蓋子”,我說有。我領他到東廂房去取鍋蓋。一進屋正好看見一個馬鞍子,他也不管我給他的鍋蓋,便背起“蓋子”(馬鞍子)領著我向大門外走去。正在這時他看見我爺爺從東邊走來便不管我了,他把我爺爺綁上之後一直朝屯子西頭的“秧子房”(集中關押人質的地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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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夥胡子是由“為民”、“老天合”、“八方好”三個綹子臨時湊到一起的。共約300人的馬隊,先到我家的那個大麻子叫“老天合”。他早就認識我爺爺。後來才知道“老天合”上一天由本屯一個內奸崔某領著他在屯子內外各處走了一遍,“插了簽兒” (摸了底),已做好了安排,誰從哪進,誰占哪院,綁誰家的“票兒”,“秧子房”設在哪個院等等。無怪他們能這樣順利地一舉攻破了這個“大響窖”(有槍的大屯子)。

我被“老天合”放開後溜到一個小戶人家,給那家臨時當了個傻兒子,整整一天不敢出屋。

這一天這幫亡命徒在各個院裏殺豬宰羊,翻箱倒櫃,把東西共裝了滿滿的8大車,光我一家就裝了兩大車。整個院子鋪上了厚厚的一層糧食,車上套,馬備鞍,一些牲口都在院子低頭吃糧食,幾口鍋不停地做飯,做了一頓又一頓,吃了一夥又一夥。我母親聽說我爺爺被胡子綁去,“秧子房”設在屯西頭的我八爺家,她悄悄地溜出去看了一下。

當我母親去的時候。“秧子房”當家的報號“說理”的,正在用二龍出須的馬鞭子打我爺爺裸露的胸背部。要金鎦子,要大洋,要大煙土,要全鞍馬。我爺爺說:“這些都已經叫他們拿去了。”可是他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一個勁兒地打,把我爺爺打急了,便豁出去了,破口大罵。我母親邊拭著眼淚,邊向牟老爺的家走去。這時已夕陽西下,天漸漸地黑下來了。牟老爺是我屯中一位能說會道很有威望的長者,我母親對他說:“老叔哇,你看見右任了沒有?您能否跟胡子說說叫右任把他爺爺換回來,我爹年歲大了,又被打成那個樣子……”牟老爺的眼睛立即就濕潤了,嗓子也哽咽了。他翹了一下大拇指頭,一句話也沒說,打個咳聲就走了。他對我說明我母親的打算,我也一句話沒說,下地就跟牟老爺到“秧子房”換我爺爺去了。胡子把我綁上,在我背後也縫上一尺見方的白布之後就叫我爺爺走了。臨出門的時候,那個“秧子房”當家的叫“說理”的說:“老頭!快點準備‘大項’(贖款)和‘小項’(送禮),不然等著見你的孫子的‘耳級’(耳朵)吧!”

這時,外麵傳來了“挑!”(出發)的號令,接著院內屋內都亂套了。“一棚,二棚……”(一排,二排……)的喊聲,人吵聲,馬嘶聲,其中我聽見有人喊:“秧子的,‘連子’在東邊!”我年輕時就手疾眼快,最喜愛騎馬,我首先跑到東邊的槽上搶了一匹又高又大的背鞍子的兒馬子,用胡子的黑話來說,就是一匹帶“蓋子” 的“騷連子”,我腿短夠不著馬蹬,又被一根繩子鏈在鞍鞽子上,沒有整理和說話的工夫,隨著一聲“滑”(走)的口令,我們便蜂擁地擠出大門,向屯子東頭馳去。到了我的家門口(老天合住的地方),天已經完全黑了,不知為什麽都停了下來。這時有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姑娘,邊哭邊喊我,她是我的右權妹妹,舉著一條大人穿的破棉褲對我說:“娘怕你冷,叫你把它套在外麵穿著。”有一個好心的胡子幫我好歹地套上了這條又大又厚又硬的棉褲,緊接著就拚命地向圈子的東大門外飛奔而去。恰巧就在這時候,後邊的追兵來了,槍彈聲從頭上的高空飛過,幸虧我騎馬的技術高超,無論啥樣的烈馬,一旦被我騎上,隻要馬不跌倒,我是不會掉下來的。

忽聽“媽呀”一聲,“說理”粘管了(打傷了),也不知從哪來個飛彈打在他的右外踝上。我們幾個“票兒”心裏都十分高興,大夥小聲議論,“他是打那個老爺子打傷天啦”。

第二天的早晨我們到了一個叫做“二樓”的“不響的卡拉”(沒有抵抗力的屯子)休息了。我們七個票兒一個挨一個盤腿坐在半鋪火炕上,剩下那半鋪炕躺著那個受傷的“說理”。炕熱,屁股下坐的是濕穀子,褲子涼再加上騎馬磨破了屁股,所以褲兜裏濕漉漉地難受。

“說理”這家夥可真惡。長的是一副凶相,鐵青陰沉的臉上長滿了絡腮胡須,中等個頭。年齡不過30歲,眼大無神,像雙死羊眼,看誰至少也得三五秒鍾目不轉睛,他躺在炕上挨著我們,手中拿著馬鞭子,死死地盯著我們幾個人。誰一打盹,他猛地就向誰臉上抽一鞭子。他說:“好哇!你們都‘條亂了’(困了),‘抻了條’ (睡了覺),想逃跑哇,沒門兒!”

雪化了,道路泥濘,道邊仍有未化的殘雪。我騎在馬背上看著這麽一大隊胡子,穿紅掛綠,個個喜氣洋洋。有一個胡子竟穿著我祖爺的裝老衣裳,口中哼著一些下流的歌曲和一些不倫不類的小調。

下午,到了一處破爛不堪的瓦房子,幾個胡子在做飯,一些胡子急著搶東西吃。我的肚子早已餓了,不知是誰用一個破瓦盆子端來半盆豬食一樣的小魚,小魚煮得一塌糊塗,看不出是個魚的樣子,用手抓燙手。這頓“飯”誰也沒有吃成就又“挑”了。

自從搶了我們屯子以後。再未攻打或偷襲過任何一個“響窯”,停停走走一直向正北方向流竄。

有一天上午,綹子經過乾安縣的龍泉鎮,走到鎮南側約100米的大道上,龍泉鎮內向我們開了槍,子彈擦耳邊而過。

發出短而急的“吱吱”聲音,有些像鳥叫,而不是悠悠的長音。這時炮頭“打得狠”高喊:“借道走走!”接連高喊幾遍,對方仍然開槍,他一麵下命令:“拉開一馬的檔!”(馬與馬之間的距離要空一匹馬的空隙),一麵跑出隊伍奔龍泉鎮,距鎮約50米處站下來繼續喊話。突然一顆子彈正打中他的帽疙瘩(他戴的是帽頭式的四喜帽子)。這時他馬上轉回馬頭跑進隊伍,口中不住地罵道:“早晚一定‘踢開這個卡拉’(攻擊此響窯),叫他雞犬不留!”大隊便飛馳而過。

隊伍繞過了一些響窯,直奔洮兒河方向馳去。

天氣一天天地暖和起來了,到處可以見到剛剛冒出地皮的小草。

我們在洮兒河南岸的一個屯子(屯名忘記了)住了下來,一呆就是3天。我算了一下,我已經被綁離家1個月零幾天了。此間從未洗過手臉,兩隻小手真像是一雙老鴰爪子。這天,大當家的“為民”笑嘻嘻地來了。他穿一身將校呢的軍服,長得很魁梧,很像個大官兒。幾個小胡子見他進屋,都站了起來,讓他“台上拐著”(炕上坐),也沒說上幾句話就連連誇我什麽孝順啦,聰明啦,鼻梁高有福啦等等。最後叫我認他作幹佬兒。在屋子裏的一些小胡子和幾個“票兒”都急忙地逼我說:“還不快下地磕頭,你這孩子真傻!”我既不磕頭也不表態,表現出十分靦腆的樣子。“為民”還是很和氣地對我和全屋的人說:“我家也是大糧戶,為了逃避一場人命官司,不得不拿出自己家的槍和馬。拉出來走上了這條絕路哇!”他命令一個小胡子給我打一盆水,叫我洗了臉,這也是一種特殊的待遇了,之後他又對我說:“你分給我了”。原來,“為民”、“老天合”、“八方好”三個綹子的大當家的,在這裏分贓了,分完了車馬財物之後,又來分我們這些“票兒”了。我的價格是銀洋 1萬元,一個人頂好幾個人的贖價,其餘的6個人分別被分到“老天合”和“八方好”那裏去了。

從此他們三股土匪便分道揚鑣各行其道了。我被一個叫“合財”和一個叫“西來順”的兩個胡子看管著離開了大隊人馬,步行到各處散遊,如小集鎮,網房子啦,“活人兒”和土匪的家等地,走到哪住到哪。這時我已被鬆了綁,活動也比較自由了,精神也活潑了一些,天氣暖和了,我把棉衣的棉花掏出來當夾衣穿。

在人們彼此談話中,我才知道這些胡子都被招安了。“為民”當了東北軍第八支隊炮兵團的一個上尉連長,他的真名就叫徐為民。據說在投降的條件上還與官方協定了我們這些“票兒”仍必須拿錢來贖。但投降後就成為正式軍隊了,在軍隊裏再綁著個“票兒”帶著一塊走,實在太不雅觀了,因而,在條件中規定,可以由兩個穿便衣的人帶著“票兒”,與隊伍保持密切聯係,直至贖出為止。

一天,突然給我扒光了上衣,用繩子綁起,為了不讓我動,背上還橫綁一條大扁擔,讓兩個上肢伸直用繩子固定在扁擔上不能拿彎兒,整個身子像個十字架。綁定之後領我從街西頭的住處一直走到街東頭一個小土地廟附近的一塊空地。不知什麽時候,也不知從哪裏出來五六個人,手中端著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我的周圍,好像要槍斃我一樣。我一點思想準備都沒有,為什麽忽然對我殺氣騰騰?我十分害怕。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他們都在交頭接耳地互相打聽這是在做什麽。一個持槍的胡子故意大聲告訴大家:“這個小‘秧子’被我們綁起來兩個多月,家中不來人,不‘上項’(送錢),他在這裏吃得又白又胖,比在家裏都享福,我們是在‘叫秧子’啊。”原來不知從哪裏傳來一股謠言說:“小秧子”家來人了,偷偷地看見孩子在這裏不遭罪,所以暫時不打算贖了,家人現在可能還沒有走。所以他們才突然拉我出來遊街示眾“叫秧子”。家人能看見更好,即或看不見,左傳右傳漸漸地也能傳到我家。這樣就能很快拿錢贖我,小胡子也就可以從中分紅了。

他們當中一個人手持二龍出須的馬鞭子,左右開弓來回在我前胸後背狠狠地抽打起來。大約40多鞭子,皮膚馬上條條隆起,各個鞭花處都破裂冒出血水來,打完之後又把我帶回原處,一進屋就把我按倒在地,用剛扒出來的小灰撒在我的傷處,再用腳蹬在身上,使我在地上來回滾動。我被糟蹋得不像樣子,放聲大哭起來。

第二天,還是這幾個“胡子兵”,因為他們既是胡子又是兵,進房來也不說話,就把我的左耳朵用兩支筷子夾上了。筷子的上下端用細麻繩勒緊,我知道這是要割我耳朵了,我哭著要求鬆點綁筷子,那人說:“越緊越好,夾鬆了割不齊更疼。”正在這時,進屋一位老者,看樣子有50多歲,挺精神,幾個胡子兵看見他,都站起或轉過身來說聲“泰和”,向他致意。他一進屋就大聲喊:“不許割耳朵!快給鬆開!”接著他又說:“這孩子上他姥姥家兩個月不回來他娘還惦念呢,何況叫你們給綁來!聽說這孩子是聽他娘的話換他爺爺來的。我問你們,誰家的媳婦能舍得讓自己的老兒子換回一個年邁的老公公呢?這樣一個孝順的孩子,你們知道將來能出息一個啥樣的人,我絕不讓你們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說來也怪,這些人誰也不敢吱聲,乖乖地把我耳朵鬆開了。他剛剛進屋,那個叫“西來順”的胡子小聲罵道:“這個老東西!早不來,晚不來,他媽的偏偏在這個時候來,算幹啥吃的!”可憐我的耳朵一直疼了好幾天。

後來我才知道,這位老者家住離此處不太遠的一個屯子,是大當家“為民”的父親,他聽趕集的人回去說在燒鍋熬鎮看見了“為民”的部下在“叫秧子”,又聽說他兒子當了連長,才從家裏騎馬特意來這裏打聽一下。他是個吃齋念佛的人。我不信佛,看來我的這隻耳朵,也應當算是老佛爺給保佑下來的了。

又過了兩天,那個被稱做師爺的“搬舵先生”來了。他姓張名叫太公,當個小尉副官。

這位“師爺”進屋後,笑嘻嘻地交給我他事先寫好了的一封信,叫我照原樣抄下來向家“飄海葉子”(去信)。我用毛筆抄了他給我家寫的“海葉子”,照樣簽上了我的名字和日期,交給了他,直到今天我還能一字不差地背誦下來:

祖父大人:

膝下敬稟者,萬福重安。孫自被綁以來,家中無人來看,舍孫於九泉之外,無人可憐,每日三次拷打,痛苦難堪,周身俱破,坐臥不安,有心尋死,匪把我看,現在為民綹子已“落點”(駐在)乾安,欲知詳情,請與去人細談,送信人雇妥,銀洋20元。見信持款速來,否則孫命難以保全。

孫崔右任叩首

四月三日

大約過了20幾天,那個送信人回來說:“家裏看見‘小票兒’的信都痛哭流涕,家人都說雖然是孩子的筆體,但這不是孩子寫的內容,準是照抄的。”這個送信人還對胡子說:“他家中可難了,連給20元也是東借西湊的。前些日子家中為救這‘小票兒’,準備了1500元埋在糞堆裏,又被人盜去了,直到現在因無車馬還沒有送糞。現在已接近芒種,我看見今年的地有撂荒的可能。賣房子賣地沒人買,我看見全家都‘挑袍’(蓋衣服)睡覺,他們急得團團轉。”

我回家後知道他們的這番話全是真實情況,這也是我母親在這人跟前說了不少好話,還從中給了不少“進項”的 結果。

這一個月來,我由被“叫秧子”、夾耳朵,到給家寫信和聽到送信人回來說的這番話,心中十分悶悶不樂,我想家了,特別是想我的娘了。不知不覺兩行熱淚順著臉頰流下來了。

陽曆五月初的一天.“西來順”和“合財”兩個人領著我離開了這個住了很久的燒鍋熬鎮,在天黑前趕到了“為民”家住下。他家有個老太太,長得十分可親,在她的頭上成天裹著一塊白布。這老太太是徐為民的母親,她常年給她的母親戴孝。使我終生不能忘記的是,那個端午節的早晨,當我起床時發現,不知什麽時候這位老太太偷偷地在我的手腕腳腕和脖子上都係上了五色線繩,並且在我洗臉的盆裏還放上了艾蒿,在我吃早飯的時候,還給我煮了5個雞蛋。

後來,這個八支隊炮兵團和徐為民的這個連,都駐防到農安縣城。家裏就這個機會托人把我三哥崔右純也安插在這個軍隊裏,給徐為民這個連隊當了個上士文書。之後,又找些能說會道的頭麵人物,把徐為民連長請到南門外宋大娘(我嫂嫂的母親)家中,殷勤款待,大擺筵席,又抽大煙,又送金鎦,最後隻花了2000元現款算廉價地把我贖出。我回到家中的那一天是陰曆七月十八日,我在土匪中間整整流浪了160天。

摘自《中國黑道》,資料提供者傅蒼樹。

二、 2000年,“肉票”陳小明自述:受盡了非人折磨

我叫陳小明,我是吉林省四平市×××公司經理。2000年6月29日一7月11日之間。我被河北省××市××鎮××村村民楊戰伍夥同當地黑社會將我非法綁架,毆打13天,被搶劫人民幣現金827.5元,被敲詐勒索9萬元。

2000 年6月27日,我按照和楊戰伍約好的時間,帶領李勝(梨樹縣人),從四平趕到河北省石家莊市。在此之前,楊戰伍多次打電話約我到他那裏去購貨(油氈紙、地板磚)。因為我和他以前做過生意,就依約前去。6月29日上午8:30,楊戰伍租了一輛車號為冀AQ2×××號出租車,把住在石家莊西糧招待所的我和李勝接走。中午時到達××鎮,並安排我倆住在××鎮京通旅社。6月30日上午8:00左右,楊戰伍以看貨為由,用事先備好的車號為冀AQO×××號出租車把我和李勝拉到離××鎮很遠的一處非常偏僻的地方。他們把車停下來(事先準備20多人和10多輛摩托車),將李勝打下車,然後把我劫持到××市×x鄉××村,他們把我綁起來,關進一間小黑屋裏,上了鎖。大約下午15:00—16:00之間,楊戰伍和陶成功領著5、6個人開門進來,不容分說,拳打腳踢,把我痛打一頓,然後走了。當晚20:00—122:00之間,又進來一夥人(大約7、8個),為首的是一個戴墨鏡,穿紅色短袖襯衫的男人。別人稱他為“老大”。他一進來就破口大罵,問我欠楊戰伍的錢怎麽辦?我不知道怎麽回事,就說:“我不欠他錢,他是約我來做生意的。”他說:“不欠錢就是打得輕。”他回頭一招手,過來三個人,他們手裏拿著繩子、木棒、鐵棍,一邊打一邊嘴喊著:“不欠錢,老子扒了你的皮,說,欠不欠錢?不說,我活埋了你!”他們打累了,就叫人用三輪車拉來一個水缸大小的圓形油桶。要把我裝在裏麵。陶成功及其家人勸阻,因為這是陶成功的哥哥家,他怕鬧出人命。接著那個“老大”拿著刀頂著我,讓我給楊戰伍寫一個17萬元的欠條,我不同意,他就要給我放血,並又開始拳打腳踢。被逼無奈,我就按他們說的寫了欠條,楊戰伍拿出紅印泥,強行在欠條上按上我的手印,然後把欠條收起來。那個“老大”又搜我的全身,把我的錢包搶走,裏麵有人民幣600元整,並說:“就這點錢,連哥們喝酒玩小姐都不夠。”他還威脅我說:“我和公安局已經聯係好了,把你小子送到局子裏去。”然後他們走了,我隱約聽到走到門外的他們打電話說:“我現在配合得還可以,看情況再決定下步怎麽辦。”大約23:00左右,陶成功拿著一個塑料桶進來,讓我往裏大小便,門又上了鎖。

7 月1日早晨,陶成功開門進來,勸我:“快給家裏打電話,你不交錢。楊戰伍絕不會放你。”我說:“你把楊戰伍叫來,我和他麵談。”楊來了後,我問他:“你為什麽綁架我,我什麽時候欠你的錢了。”楊說:“就是去年我給你匯的貳拾萬零陸仟元錢。”我說:“貸款我們公司都返給你了,再說我個人也不欠你錢!”他說: “說別的沒用,我等錢用,你必須拿出拾柒萬,否則別想走。”我說:“我根本不欠你錢,憑什麽給你,再說,我也弄不到這麽多錢!”陶成功說:“這數目確實太大,你們倆商量商量!”這時那個“老大”進來問:“你們談得怎麽樣了?”我說:“他要的太多。”那個“老大”說:“你們別爭了,你最低交出拾貳萬元,否則你別想活著出去。”說完出去了。我和楊戰伍繼續商量,最後他定到拾萬元。我說我沒錢。陶成功說:“就玖萬伍吧!”我在他們的打罵威脅下,實在別無辦法,隻能答應,就又寫了一張玖萬伍仟元的欠條,簽字,按手印(現在拾柒萬元和玖萬伍仟元兩張欠條都在陶成功手中)。

7 月1日上午9:00—1l:00,楊戰伍還有那個“老大”等五個人用一輛三輪車把我押至××市××鄉××村(這個地點是我向陶成功口中套出來的)楊戰隊家 (這個人名是我在他家一個通訊本和別人給他寫的半截信件上看到的,該人戴一副很厚的近視鏡)。到達後,楊戰伍他們強逼我給家裏打電話送錢(在這期間,楊戰伍強行將我全身僅有的227.5元錢搶走),並揚言我不照做他們就在這裏殺了我。我看他們一個個窮凶極惡的樣子,別無選擇,就給同來的又被他們打下車的李勝打了電話,讓他找我表兄拿錢贖我,並告訴他必須在7月2日交錢,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打完電話,他們就把我關進一間沒有鐵窗的屋子(就在當天下午,他們才把鐵窗安上),同時在窗外,院牆外,屋頂上都派了人看守。既防止我逃跑,又防備外麵來人救我。7月2日一4日,下了三天雨,這些人一直沒有撤。

7月2日下午,我在楊戰伍他們的電話中得知家裏已來人。楊戰伍告訴我:“你家人來了,但他們報了案,我公安局裏的哥們告訴了我,報案我也不怕,局子裏咱有人,你等著瞧吧!”

事實真如他所說,楊戰伍自始至終沒有離開我,但他馬上知道了報案人和報案地點。7月2日下午14:00左右,公安局出動警車救我時,警察的人數,車輛數及行動方案,他都一清二楚,並在警察到來之前,把我轉移,致使營救失敗。而且楊戰伍使用的移動電話說是公安局內部某個人的,這個電話一直開著,不許別人借用。

為了應付公安機關的追查,楊戰伍又多次打電話找到××市法院他的一個朋友,商量如何使犯罪事實不留後患。然後楊戰伍一夥進屋來(逼我寫下不是非法綁架的證明書),並由法院的那個人將證明書送到公安局,證明書上他們讓我把時間寫為7月1日(實際上是7月8 日)。同時楊戰伍給看管我的人發斧子、鐵棍、木棒等,告訴他們來人救我時,往死裏打,他又派人去買炸藥,說如果公安局來救我時就把我和公安局的人一同炸死。

7月9日夜間,大約1點到2點之間。楊戰伍、“老大”、楊戰隊還有騎摩托車的兩個人,用桑塔那把我押到××市××鎮××鄉××村何留風家(此地址從摩托車駕駛證和來函上看到的),又關押起來,此時我已被折磨得神誌不清,大小便失禁,身體極度虛弱。

7 月11日,楊戰伍三人用冀AB2×××號桑塔那車把我押到××鎮北一處像是水庫的地方。然後他們留下人看管我,三個人出去了。很久之後,他們把李勝帶過來,說錢已收到,放我走,李勝給了冀AB2×××號桑塔那車150元,這時,司機把自己的BP機摘下來交給同夥的三個人,並說:“我回來之後呼你們。”這輛車把我倆送到××市化肥廠門口,然後離開。李勝把我扶到火車站,半路昏倒,不知李勝怎麽把我帶上火車,回了四平。

以上事實是我在回家後頭腦清醒後回憶起來的,在這13天之間,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楊戰伍一夥人濫用私刑,用殘酷的手段逼我寫下所謂的“欠條”和不是非法綁架的證明書,用訛詐的手段從我家人手裏勒索去9萬元人民幣。我呼籲省市公安局領導能查清這件綁架、敲詐、搶劫案件,幫我挽回經濟及精神損失。在一個文明法製社會裏。楊戰伍等人無視法規,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猖狂作案,令人發指。希望各級領導們能夠秉公辦理,打擊這些窮凶極惡的罪犯,在這裏,我及我的家人熱切盼望著政府和公安局領導及幹警能夠伸張正義,為我這個受害者討回一個人間公道。

被害人:陳小明口述

修喬記錄整理

2000年7月13日

附: 李勝口述的證實材料

我叫李勝,係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人。

2000年6月27日上午,陳小明讓我和他一道去石家莊看一批貨(地板磚和油氈紙)。我倆在27日下午17時乘火車從四平出發。

6月28日下午14時到達石家莊,住西糧招待所。到達後,陳小明給一個叫楊戰伍的人打電話。

6 月29日上8:00左右,楊把我們接走。車到離城鎮很遠的一個地方(地名不知)停下來,(有20多人和10多輛摩托車)將我一頓亂打,踢倒在地,然後把小明拉走,我記下了車號是冀AQO×××。十點多我返回××鎮出租車點,經過一番打聽,我得知司機名叫平均,傳呼號為96888轉67×××。下午十四點多,我返回石家莊西糧招待所,並將此事告訴陳小明家中。十七點多我返回××鎮出租車點,找至冀AQ0×××司機,我說:“你能否幫我找到我的朋友?”他說可以。大約20:oo左右,有個人給我打電話(不知是誰)說:“你的朋友欠楊戰伍的錢,你的朋友讓你往他家打電話準備錢。”我說:“多少錢?”他說:“20.6萬元。”我說:“我怎麽跟你聯係?”他說:“你呼我, 031l一717台呼2870×××。”21:00我趕至4××市公安局報案。他們讓我到××刑警中隊報案,我說:“我不想去那兒,想在這報案。”他們告訴我明天再來。

7月1日6:00時,我接到楊戰伍的電話,電話號碼為13803369××x。說讓我告訴陳小明的家裏送過來20.6萬元。並威脅說:如果不按時按數將錢送過來,就將陳小明殺掉,不允許我報案。報案也沒用,公安局有他的人。

7 月1日9:00到××市公安局報案,公安局刑警辦公室××主任說此案應該到××中隊去辦理,那是他們的管區。再三哀求也不受理,我就要求找局長。××這才勉強立案。當時是下午一點左右,由段××和賈××主辦。下午16:00,段、賈二人告訴我:如果是綁架案我們不管,請到××刑警中隊報案,要是他們之間有經濟糾紛的綁架案件我們管。在這種情況下,我到局長辦公室找到×副局長。在這段時間,楊戰伍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你現在在公安局報案我已經知道了,但不是你的主意,是陳小明的表哥讓你報的案,你必須撤案,否則我就殺掉陳小明。”我說:“我根本沒有報案。”這時有個姓陶的跟我通話,說陳小明欠楊戰伍的錢: “你快通知他家拿錢,報案也沒有用,如果把事情弄大,你也要小心點。”我說:“大哥,我真沒有報案,另外我也通知家裏,明天就到。”我不知道為什麽楊戰伍他們這麽快就知道了消息,因為我和陳小明的表哥通話時隻有警察在場。我把情況向×局長做了匯報,×局長很重視。

7 月2日,×局長安排我和刑警大隊長田x×見麵。下午2點鍾,陳小明的弟弟從四平過來,我與楊戰伍他們聯係見麵,說給他們送錢。田隊長安排警察和我一起去叫楊戰伍等人見麵,16:00左右,我到他們指定的地點送錢.他們說讓我換車,我說我帶的錢這麽多,必須和家裏請示一下,他說:“你要換車就傳我。”我說: “行。”經過和田隊長請示,田隊長決定不換。我再呼他們時,沒有回話,我大約呼了十五次,也沒有回音。一直到18:00左右他們也沒有回話。田隊長讓我到 ××刑警中隊辦公室去,見了麵,田隊長說:“這個案子不好辦,恐怕時間要長一些,我讓××刑警中隊管此案,由丁隊長和中隊長主管,你今後有什麽案情和他們聯係。”20:00,楊戰伍和我通電話說:“我知道警察和你來救人,你們一共來了三輛警車,我告訴你,公安局裏有我們的人,想要人的話馬上撤案,以後我再跟你聯係。”

7月3日,丁隊長說:“有兩個案犯被抓住,正在審問中。”7月5 日,警察把抓住的人放了,說不是綁架陳小明的那些人。7月8日,我又接到楊戰伍的電話,電話號碼為03ll——9061×××。讓我轉陳小明家人,送來 9.5萬贖人,否則要殺人。7月10日,家中來人把錢送到。我打電話告訴楊戰伍,他告訴我:“你到××鎮××村村委會找直國慶書記。他會和你辦理放人之事。”14:30左右我和陳小明表哥找到×局長,把情況介紹一下。x局長安排兩名偵察員協助一起去××村。

我們趕到××村村委會已是18:00,找到村支書記直國慶,直又把治保主任薛大強(這時兩名偵察員說認識治保主任,在這種情況下兩名偵察員暫時撤掉)叫來。直書記和治保主任說:“這件事我倆知道,如果你要誠心交錢,‘我可以擔保把人放出來,但是你們必須先把案撤掉”,我說:“可以,但是我和你們刑警隊關係不熟,要撤案必須你倆和我一同去。”到警隊以後,直書記找到田隊長。田隊長說:“不行。”20:00左右,直書記和薛主任要吃飯。我花了150元請他倆吃飯。21:30直書記說找楊戰伍的妻子問一問行不行。22:30直書記回來之後說:“隻要你把錢交上,再寫上自願的證明材料,我就可以放你的人了。”我倆正在寫材料時,x x鎮刑警中隊趕來,把這事給衝散了。直書記說:“今天的事就不行了,明天上午你再過來。”

7 月11日,我們又來到××鎮X×村。直書記說:“我去找村長,讓他幫你辦撤案一事。”12:40直書記回來說:“村長今天回不來了,咱們先吃點飯,下午不用撤案,直接辦。”中午在治保主任家開的飯店吃飯,我花掉120元。下午15:00左右,直書記把民兵連長趙某和治保主任薛大強找來,由村委會擔保,隻要我交錢,他們就放人,他還讓我寫下了自願以錢換人的材料和不追究的保證書(所用稿件是村委會專用紙),在場的人都按了手印。直書記把楊戰伍的妻子找來,楊戰伍的妻子把錢拿走了。然後我跟直書記租了一輛三輪車接人。

在一個水庫邊上,那個“老大”帶著八個人,迎住我們,然後把我帶到一輛桑塔那轎車前,告訴我陳小明在車上,並讓我給司機150元錢,司機把BP機摘下來交給同夥的三個人(看押陳小明的人),說:“我把他們送走之後再呼你們。”司機同意把我們送到火車站。同時直書記對我說:“我不能白給你們辦事,你得給我錢。”說著,把我手中的500元錢搶走。

桑塔那車把我們送到××市化肥廠門口,就把我們攆了下去。陳小明不能走路,我扶著他坐車趕到石家莊市火車站,回了四平。

李勝口述 修喬記錄整理

200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