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夫妻賭梟”,一年收注80餘億
廣東“賭王”,竟找專案組“討說法”
一個賭局,可輸掉一個縣年財政收入
大型國企老總,一次輸掉數億元
賭徒揮金如土,奔馳開累了隨手棄路邊
人際關係怪圈,不豪賭就不能證明實力
警方查封的一家網絡賭博公司
曆時1年零9個月,經公安部指定辦案,在湖北省公安廳的指導協助下,鹹寧警方抽調百餘名警力,輾轉國內15個省市自治區,偵破了這起特大係列賭博案件。
截至目前,警方查實的係列賭博案件累計投注金額已逾500億元,各犯罪團夥非法獲利總計20多億。
這是一起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賭博案件,涉案金額和規模史無前例。案件偵辦中,公安部高度關注此案進展,案件偵破過程中,公安部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目前,有部分案件仍在緊張偵辦之中。這樁係列案件是如何浮出水麵,警方又是如何順線一路追蹤,一步步撕開這些特大賭博犯罪團夥鐵幕的?
鹹寧賭球案牽出武漢特大賭博團夥
“沒有料到,2年前,對一個在本地開設賭球網站犯罪團夥的追蹤,會牽出如此巨大的係列案件!”
鹹寧警方專案組負責人回憶,2007年5月,鹹寧市公安局網監支隊在日常巡查時發現,當地一上網用戶經常登錄境外“皇冠”賭球網站,該賬號係當地以錢進、程勇為首的賭球團夥使用。
2007年9月28日,鹹寧警方正式成立了網絡賭球專案組,展開秘密調查。
經過長期偵查,警方於2008年3月,先後將程勇、錢進以及廣西人賓富興抓獲歸案。經查,程、錢兩人先是在其他的賭博網站賭球,後見利潤巨大,於是聯係賓富興買來賭球軟件,在鹹寧開設網站吸收他人投注。
在辦理該案時,民警發現,程、錢、賓三人在自己開設賭博網站時,還曾在武漢人劉斌開設的賭球網站上下注賭球。
經請示湖北省公安廳,省廳指定劉斌案由鹹寧市公安局管轄,繼續深挖。
2008年6月下旬,鹹寧警方在武漢展開行動,偵破了以劉斌為首的特大網絡賭球犯罪團夥。經查,自2004年12月以來,該團夥開設“波音”、“四季
”、“寶馬”、“新球”、“金沙”網絡賭球平台,吸引了鹹寧、武漢等地3643名會員參與賭球,並利用假身份證辦理銀行卡進行轉賬。
截至案發時,該團夥已接受投注賭資9096萬元,獲利3827萬元,其中劉斌本人獲利2600萬元。2008年7月,潛逃到青島的劉斌被抓捕歸案。
武漢“夫妻賭梟”一年收注80億
劉斌案件偵破後,一個特殊的細節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劉斌案中,有一千萬元左右的贓款去向不明。
其中必有文章!民警發現,自己開設有賭博網站的劉斌竟然同時也在武漢另一賭博團夥中參賭,種種跡象表明,這個以劉永生、顧小燕夫妻為首的賭博犯罪團夥,無論從規模和參賭人員,還是涉案金額,都比劉斌團夥大得多!
省公安廳在聽取匯報後,立即上報公安部,該案隨即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上級要求鹹寧警方務必打掉這一罕見的特大網絡賭球團夥。
2008年7月26日清晨,一名女子走進武漢一家銀行辦理業務,已經跟蹤、蹲守2天2夜的民警悄然走上前去,對該女子輕輕叫了一聲:“顧總……”,該女子本能地一回頭,隨即被民警控製。與此同時,警方多個小組同時行動,將分設在武漢三鎮各處的窩點一舉端掉。
警方審查發現,自2006年10月以來,劉永生、顧小燕夫婦擔任境外皇冠賭球網站武漢總代理,從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投注金額高達81.9億元,非法獲利1681萬餘元。
這個特大犯罪團夥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且賭博資金通過廣東深圳一地下錢莊進行結算和管理,大量賭博資金通過這一地下渠道,流向了海外……
在追查資金流向的過程中,專案組民警趕赴廣東深圳,在深圳羅湖區兩處窩點內,將張某、李某等地下錢莊的工作人員抓獲。通過訊問,警方獲悉,該錢莊是接受境外賭博團夥指令,負責境內多個賭博團夥的賭資轉賬、結算和管理。
案情重大!2008年11月,經請示公安部,公安部將這一係列賭博案的偵辦指定由鹹寧市公安局管轄偵辦。
“廣東賭王”竟找專案組“討說法”
2008年9月,就在廣東專案組將深圳地下錢莊窩點涉及的多個非法賬戶凍結後,一個不速之客找到了在廣東的專案組。
他聲稱其中有一賬戶為其私人生活賬戶,專門用於上網“娛樂”,並不是用其本人身份登記,要求警方解除凍結。交涉未果後,他悄然離開。
在其離開後,警方通過大量的偵查發現,該男子為深圳市人,名叫薑宇,薑宇竟然是一長期與境外賭博團夥勾結,從事賭博活動的大賭梟,被許多職業賭徒稱為“廣東賭王”!但此時,薑宇已潛逃至境外。
隨著對薑宇的深入調查,警方發現了薑在廣東的另一同夥——香港人黃作坤。2008年9月,警方秘密趕往東莞市常平鎮,一舉搗毀了以黃作坤為首的賭博團夥。
經審查,2006年9月,黃夥同薑宇各出資50萬元,在廣東東莞常平鎮開設賭博平台,以香港和澳門的跑馬賽事為賭博對象,先後在當地招收23名員工,接受參賭客戶的電話投注,以及在網站上操作投注,發展參賭會員100餘人,認定涉案金額達47億元,非法獲利1.7億元。
9000萬賭資又牽出45億元大案
警方在追查黃作坤、薑宇的賭資流向時,發現有9000萬元賭資被轉到北京一名叫李欣的賬戶上。專案組繼續順藤摸瓜,又牽出以彭中建、肖玉昆為首的賭博團夥。2008年11月,專案組趕赴北京,將這個以公司化運作的團夥端掉。
經查,2004年6月,彭中建、肖玉昆(均為北京人)等人,在美國、新加坡、韓國等國家租用服務器,合夥開設瑞博賭博網站。以歐洲五大足球聯賽、美國NBA籃球及網球比賽等作為賭博對象,並刊登廣告,吸引全國各地賭博人員參賭。
該團夥還成立易匯天下等公司,與某公司支付平台簽訂第三方支付協議,由其負責網上支付形式接受參賭人員賭資,按要求將賭資匯往深圳的多家公司,然後以支票換現金方式將賭資流轉到肖玉昆、李欣等人賬戶上再分配。肖等人將贏利以借貸、參股、購買基金股票、購車購房的形式進行投資,其它賭資轉入派彩工作室進行派彩。
該團夥先後在北京、成都市租用房屋設立賭球網站的操盤室和辦公地點。經查實,總投注達420萬人次,涉案金額達45億元,非法獲利7.5億元。
另據鹹寧警方介紹,該係列網絡賭博案,尚有多個下級犯罪團夥及成員正在偵查、起訴階段。
同時,在偵查此案過程中發現,還有另一犯罪團夥與這起係列網絡賭博案有密切關聯,該案也被公安部指定由鹹寧市公安局負責偵查辦理。現初步查明,該係列犯罪團夥涉嫌在內地組織人員赴澳門參賭,並在內地結算賭資,是另外一種類型的賭博犯罪形式。目前已初步查明,該團夥涉案金額高達200億元,案件正在深挖之中。
截至目前,鹹寧警方偵辦這起賭博係列案,僅查實的涉案金額已超過500億元,迫使多個省、市“賭王”級別的人物浮出水麵,案件規模堪稱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賭博第一案”。
公安局長怒斥賭博團夥為“吸血鬼”,呼籲提防“賭禍之烈”
超級賭案仍然隻算冰山一角
“案件不斷升級,查處的賭博團夥層級越來越高,我內心愈不能平靜!”
鹹寧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龔道安表示,從2007年9月該市警方從偵辦當地一網絡賭球案開始,案件如同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接觸的賭博團夥也從“金字塔”的底層逐級提升。
龔道安介紹,通過偵查進程可以發現,這一係列的特大賭博案件,其團夥是相互關連,互相交織的。可以這樣認為:網絡賭博是一張無邊無際的網,我們隻是截取了其中一個部分,努力從它的神經末梢直擊神經中樞。僅這一係列案件的實際涉案參賭人員就在數十萬之眾,可以想象,這也僅僅隻是整個賭博黑網的冰山一角。
巨額財富落入境外不法者手中
透過係列案件可以發現,這些網絡賭博團夥與境外賭博勢力緊密聯係,透過地下錢莊,大部分非法盈利流向境外,被轉移到境外賭博公司手中。據有關部門統計顯示,僅2005年,我國至少有5000億的賭博資金流向海外。
國內一些富豪被賭博團夥帶至境外後,在一個賭局中輸掉的金額往往就相當於一普通縣市一年的財政收入。這些被積累起來的巨額財富就這樣流入境外不法分子手中。
龔道安稱,係列案件的查處印證了這一統計,盡管警方初步查明,有證據顯示的涉案投注額就達500億這一天文數字,但實際上因賭博團夥毀滅證據、轉移賬目,更多實際的涉案金額已無從查證。賭禍之烈,確實讓人觸目驚心。
賭博團夥“吸血”削弱社會經濟基礎
龔道安表示,此類特大賭博案件的危害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這些賭博團夥削弱社會經濟基礎,破壞正常的金融秩序,嚴重危及社會穩定,敗壞社會風氣。
“可以這樣說,他們就是一群吸附在改革開放成果上的吸血鬼!”龔道安介紹,某地一有著數千員工的大型企業老總,被賭博團夥引誘到境外賭博,一次性輸掉數億元,公司經營舉步維艱。
這一係列特大案件,涉及我國30多個省市自治區,參賭人員涉及社會各個層麵,不少黨政幹部、政法係統工作人員參與其中,尤其是一些大型民企負責人,往往成為賭博團夥的重要目標,被卷入賭博漩渦後,不能自拔,落得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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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獲的銀行卡中有大筆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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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球網站頁麵
落網“賭王”自曝畸形賭博生態
畸形的賭博文化和賭徒心態,在這一係列案件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專案組民警披露了案件中一些不為人知的細節,讓我們管中窺豹,了解到一些頗有社會地位的人是如何趟入賭博這條濁流,而深陷其中的。
人際關係中的怪圈
“不豪賭,就不能證明自己的實力!”
在該案中,2008年6月,某公司老總采取“賭一拖四”方式,連賭7天7夜,一次性輸掉4億多港幣。
他向辦案民警介紹,自己起初並未參與團夥組織的境外賭博,但是他逐漸發現,自己身邊的一些有頭有臉的朋友都慢慢參與其中,自己顯得相對孤立。做生意講究的就是一個圈子,別人玩你不玩,就顯得你沒有實力,於是,他慢慢的參與其中。
他說,在境外的賭桌上,他認識了很多的當地人,賭桌上你賭的大小,就是你身份的一種象征。他甚至表示,有時你賭的大,在圈子裏借錢、貸款就會方便許多,對生意還有幫助。
同樣,在武漢偵破的顧小燕案中,顧也是通過發展身邊的朋友,逐步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圈子,在這個圈子裏,賭博不僅不是一種可恥的違法行為,反而成了一種相互攀比和炫耀的渠道,很多參賭人員見麵打招呼的第一句話往往是:"昨天我輸了多少萬……”
肆意揮霍違法獲利
嫌開車太累,中途扔掉了自己的奔馳車
在偵辦另一起賭博團夥案中,根據一名落網的賭博經紀人交代,他在北京、上海等地共購置並存放了了陸虎、奔馳、寶馬、途銳等多輛豪華轎車,他到任何一地隨時可以動用其中一台,此外,他還在海南購置了價值數千萬元的房產。
讓人震驚的是,該嫌疑人一次駕駛其中一台奔馳轎車準備返家途中,覺得開車太累,決定改坐飛機返回,就扔掉車鑰匙,將車輛拋棄在路邊。而類似的事情,竟然發生了三次之多。由於從事賭博行業獲利巨大,揮金如土,該嫌疑人一次嫖娼出手是20萬現金,一隻手表價值近百萬,一部手機就是近10萬元。他交待,錢來得太容易,沒有什麽感覺……
賭博團夥瘋狂斂財並不限於賭博本身。在警方打掉北京以彭中建、肖玉昆為首的賭博團夥後,警方了解到,該團夥在去年房地產市場低迷之際,曾先後借出近3億元非法獲利給某房地產公司周轉,而對方以對折的價格抵了大量房產給該團夥。
由於違法獲利數額巨大,肆意揮霍在賭博團夥成員中十分常見。
專案組駐地曾遭圍攻
辦案民警上交局紀委財物數十萬
專案組負責人表示,由於案件重大,牽涉麵廣,涉案人員眾多,不僅有當地巨富,大型企業老總,民營企業家,有些參賭人員還是政府官員和人大代表,加上賭博團夥背後又有著各種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因此,在辦案中,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有一次,赴深圳辦案的專案組在傳喚一犯罪嫌疑人時,住地周圍突然出現了多台車輛和不明身份的人員,這些由賭博團夥操控的人員湧入酒店大堂,向辦案民警施加壓力。
在追查賭博團夥的賬目流向過程中,往往民警剛到銀行尚未實行凍結,幾分鍾內,賬戶上的錢就已被轉往別處。
據鹹寧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辦案中民警不僅接到大量的恐嚇和威脅電話,也有不少人通過各種關係上門說情。對此,該局製定了鐵的辦案紀律,規定收繳財物一律上交,目前上交各類財物數十萬元。
民警剖析特大賭博團夥案
網絡賭博幾乎家家作假
警方介紹,與傳統賭博相比,網絡賭博具有隱蔽性、偽裝性、欺騙性更強等特點,新型賭博查處難度更大。
網上投注和交易,隱蔽性強
與傳統賭博方式相比,網絡賭博采用互聯網和電子平台,具有很強隱蔽性,給發現和查處增加難度。賭博者無論在何時、無論在哪個地方,隻要能夠登陸網站,就可以在他人難以覺察和注意到的情況下,迅速完成賭博行為。
網絡賭博投注時間短,資金交接便利,這些都給網絡賭博跨區域蔓延帶來方便,網絡賭博者可分散隱藏在任何一個角落,給查處帶來難度。
借助電子支付,欺騙性強
絕大多數網絡賭博都通過銀行或通過網絡銀行支付。犯罪分子用這種手段,給參賭人員造成一種錯覺,認為既然支付途徑是合法的,那麽這種支付賭資的行為也是合法的。
一些犯罪分子還在網絡上或刊物上刊登廣告,大肆虛假宣傳網絡賭博是一種遊戲,是國家允許的,欺騙和誘導一些人員參賭。
披上合法外衣,偽裝性強
一些賭博團夥多披上合法外衣,采用公司形式操作。如北京彭中建、肖玉昆團夥,專門成立公司,並與某公司簽訂第三方支付協議,由其他公司接受參賭人員賭資,再通過轉賬、投資等方式,將非法所得“洗”成“合法”所得。此外,一些涉賭人員層次高,一些賭梟身為公司法人代表、企業老板,或國家公務人員等。借著身份的掩護,行境外往來、資金轉移之便。
宣揚網絡時髦公平,誘導性強
相對傳統的桌麵賭博方式,參賭者認為網絡賭博是新型玩法,由電腦自行運作數據,人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較小,所以放心投注。
根據警方調查,幾乎所有網絡賭博背後都有造假後台。當網絡控製者發現下注趨勢之後,就迅速對數據進行修改,決定開盤或不開盤。所有網站都有境外後台,有的後台老板能夠在賽事結果出來之前提前預知,從而控製開盤結果。
完善立法 嚴打“賭禍”
網絡賭博的泛濫,已引起司法界等各方人士關注。他們對於嚴打“賭禍”提出不少建議和自己的看法。
量行偏輕,震懾力度不夠賭
近年來,常有法律界人士呼籲,相對其他犯罪而言,賭博罪量刑偏輕。可賭博帶罪帶來的社會危害有時非常巨大,而其獲利相當豐厚,現有量刑不足以對罪犯起到威懾作用。
據介紹,我國《刑法》第303條是這樣規定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賭博最高可判到10年,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賭博罪讓數百億元資金流向境外,害得無數人家破人亡,對其的處罰相對偏輕。
博罪的規定有待細化
關於賭博罪一條,司法補充解釋為“以賭博為常業的,或以賭博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可確定為賭博罪。但有民警認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確定這兩條是一件不太好舉證的事。如"以賭博為常業",該人賭博多少次、賭博頻率達到何種程度,才能劃入以賭博為常業範疇呢?
有關"以賭博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也不太容易界定。如身家上億元的老板,其舉上億元之資金進行賭博,是否能確定為以賭博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因此,賭博罪需要細化和量化條文,更便於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