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賽-羅韓鬱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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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鏢為羅韓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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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賽-羅韓鬱悶咬手指
美國洛杉磯警方前日證實,法庭已向好萊塢“壞女孩”林賽·羅韓發出逮捕令。2007年8月,林賽因酒後駕車等5項罪名被判監禁緩刑3年、強製社區服務和接受酒後駕駛教育等處罰。但負責林賽酒後駕駛教育的工作人員本月13日向法庭告發說,林賽未能遵守緩刑附加條件。
前日,洛杉磯警官馬克·羅森也在記者會上發表了聲明:“我們希望羅韓小姐能夠到警局自首,警方並不急著逮捕她,她的律師希望在下周搞定整件事,但如果失敗,我們將自動認定羅韓小姐已經認罪了。”羅韓回應稱:“逮捕令就是一個大謊話。我會因此損失手頭上所有的代言和演出合約,這太可怕了。”
2007年5月,林賽·羅韓開著奔馳汽車撞到一棵樹上,隨後被逮捕;7月,她開著一輛運動型多功能車在後麵窮追前私人助理的母親,再次被捕。隨後,年僅21歲的羅韓被關進監獄,但因為認罪態度誠懇,她僅被關押了84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