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前導演多次高樓扔他人自行車 聽響兒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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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央視前導演馮春醉酒後,多次將他人自行車扛上13層高樓,從樓道窗戶上扔下,砸車聽響兒,隻為泄憤。法院認定馮春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昨日審理此案。馮春稱工作、感情都不順,壓力很大,並稱愧對父母。 為一泄心中“塊壘”,央視前導演馮春喝高以後,多次將他人自行車扛上13層高樓,從樓道窗戶上扔下,砸車聽響兒。昨天,認定馮春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這一案件。



  經鑒定精神無異常


  昨天上午9點,在法警的帶領下,今年33歲的馮春低頭走進法庭。進門的一刹那,他快速抬頭掃了一下坐在旁聽席後排的父母,而後走到了法庭中央。

  事發前,馮春已來京打工10年。他與某文化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在央視少兒頻道動畫劇場擔任導演。網絡資料顯示,他還曾是央視《金蘋果》的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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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馮春在東城法院受審。本報記者王麗娜攝
 出事後,馮春的父母就從老家趕來,等待案件結果,一直沒有回去。坐在後排,這位頭發花白的母親目不轉睛地盯著兒子,眼圈泛紅。無聲的淚水不時地從她的眼裏湧出。拿出手帕拭了拭淚水後,她用另一隻手緊緊攥住了身旁的老伴。


  庭審中,馮春一直低著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所有證人證言,馮春每次的回答都一樣,非常幹淨利落:“是的,我認可。”

  事發後,馮春的父母曾提出給兒子作精神鑒定,並稱馮春的脾氣平時就異常暴躁。

  庭審材料則證實,經司法鑒定,馮春的辨認和控製能力正常,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

  辯護人為其求輕判

  “一失足成千古恨!”昨天,馮春的辯護人稱,事發時,馮春一人在北京打拚,央視工作壓力很大,正好他感情又遇到挫折,酒後一時衝動,方才行為失常。


  辯護人表示,馮春先後扔下6輛自行車的行為,沒有導致人員傷亡,僅造成5930元車輛損失。事發後,馮春認罪態度較好,他已退休的父母也替他賠上了這筆損失。因此,請求法庭對馮春從輕處罰或適用緩刑。

  最後陳述階段,馮春站起來作陳述。他聲音嘶啞、兩眼通紅地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這幾個月,我失去了很多東西。同時,我愧對父母,我要對我的父母說一聲:對不起。”

  話未說完,淚水就從他的臉上滑落。他轉過身去,正對著旁聽席上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

  自稱工作壓力大

  法官剛一宣布休庭,馮春的母親就放聲大哭起來,她邊哭邊叮囑兒子,“孩子,好好的”。


  目送兒子被帶出法庭後,她依然站在兒子走過的通往看押室的通道往裏張望。法官多次相勸,“回去吧,您不能在這兒。”她才抹著眼淚離開。

  庭審後,記者在樓道的拐角處,見到了麵牆而立的馮春。看上去,他已經哭了一場,眼圈通紅。

  馮春稱,今年過完年後,他的工作、感情“一直很不順”。心裏很鬱悶、自感壓力非常大的他,那段時間經常喝酒,以澆心中“塊壘”,深夜方才回家。“喝酒以後,我也不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麽。現在想,可能當時就是想聽個響,圖個發泄吧。”

  馮春還說,他上大學時酒喝多了,有時也會有暴力傾向,但幸虧那時候都被朋友攔住了。

  據了解,案發後,該文化公司已經終止了和馮春的勞動關係。對於將來有何打算,馮春稱,他現在也不知道。“畢竟這事影響太大了。但無論將來做什麽,我都會控製喝酒,控製自己的行為。”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案情回放

  前導演高樓扔下6輛自行車

  事發前,馮春已來京打工10年。今年4月22日淩晨3時許,酗酒後的馮春一個人回到其東城區的暫住地。到了樓裏後,他將停在樓道裏的自行車搬運到電梯裏,搭乘電梯來到13層樓。而後,他從樓道窗戶裏將自行車扔下。5月1日淩晨,在同一地點,再次飲酒過量的馮春又搬上了幾輛自行車,從高樓扔下。事後統計,他先後6次將鄰居的自行車從窗戶扔下,砸壞樓下四輛汽車,致自行車、汽車車主損失5930元。

  5月1日,發現車子受損後,鄰居報警。警方當即調取了事發樓房的監控錄像後進行蹲守。5月3日晚,蹲守了兩天的警方鎖定馮春,並將其帶回北新橋派出所內審查。民警盤查後,馮春認罪。但對具體的事發經過,他稱,“喝得太多,不知道自己當時做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