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袁詠儀喬遷新居收“大禮” 保安要曝其隱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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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月26日)記者收到一位自稱張智霖、袁詠儀(靚靚)所住大廈之物業管理主管來信,揚言對靚靚之生活習慣與私隱很清楚,隻要有報酬便願意爆料。記者就此事致電張智霖,EQ甚高的他沒太大反應,並直言行得正站得正,沒什麽好擔心的!

張智霖與靚靚剛搬新屋不久便遇上麻煩事

 

    張智霖、袁詠儀剛搬新屋不久便收到“大禮”——昨日記者接獲一名自稱是張智霖、袁詠儀所住大廈之物業主管來信,指自己對袁詠儀之生活習慣與私隱知道得一清二楚,還附上張智霖之的手提電話號碼。信中揚言如有報酬,定必提供更多資料!
 
    倘若真有其事,身為保安人員,將住客私隱作賺錢工具,行為認真卑劣!記者就此事致電張智霖,EQ甚高的他,對此事反應不大,隻表示:“不知是不是跟我前幾天罵的那個看更有關,因為有小朋友在大堂踢球,咪我就提醒看更幾句,但都不知是不是有關。(擔不擔心私隱曝光?)不擔心,一家人都生活正常,無什麽可以爆。(擔不擔心家人、靚靚的安全?)不擔心,手提電話好多人都會知。(會不會改手提電話?)不會。”
 
    記者亦就此事試圖聯絡該名物業主管求證,但因對方正在開會,惟至截稿時仍沒有回複,故暫時未知該封索酬信件是否真的由該名主管所寄出,抑或是有人冒名嫁禍。
 
    至於身為保安人員去信報館欲收錢爆住客資料是否觸犯法例,律師黃國桐表示:“不算是刑事,但就破壞了保安人員應有的誠信和信托責任,若真是爆料的話,當事人可以循民事訴訟索償。(如果該位物業主管是被冒認的話,冒認者會觸犯什麽法例?)當然會觸犯誹謗罪,而誹謗罪亦分民事與刑事,若是惡意誹謗,就屬於刑事,最高刑罰會判坐10年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