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組織30多名女子賣淫 用器具訓練賣淫性技巧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夫婦組織30多名女子賣淫 用器具訓練賣淫性技巧 “不上班要請假、遲到早退要扣錢、不準同嫖客互留電話、想幹活先交押金、定時接受性技巧培訓”。一對夫妻利用一整套的“公司製”管理控製著30多名女子賣淫,一年內獲利40萬元。日前,廣州市中院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三年。   一年內獲利40萬   歐陽玉梨,綽號“興姐”。2006年3月以來,歐陽玉梨先後租賃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新華路65號某房及新華街站前路海逸旅店某房,以收取“押金”、“房費”、“台費”的方式組織代某、梁某、陳某等30多人長期從事賣淫活動,一年內獲利40萬元。他們還購買成人用品對“小姐”進行專門的培訓,製定相關的製度管理“小姐”。   2007年4月10日淩晨2時許,歐陽玉梨和其丈夫曾廣成落網。日前,法院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歐陽玉梨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曾廣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遲到早退要扣錢   據悉,凡是想跟著“興姐”的,得先交押金,押金數目從500元到2000元不等,交完押金還得通過麵試。據賣淫女子“阿茵”回憶,2007年4月,她被通知前往海逸旅店麵試,通過後,才能留下來跟著“興姐”。   一名“小姐”出去接一次客,回來後要交100元或200元的台費給“興姐”。受害女子“小雪”表示,她一共賣淫30多次,總共交納了5000元台費給“興姐”。   “興姐”還為她們製定了嚴格的“上班”時間。賣淫女子“娜娜”稱,每天晚上8時30分準時到旅店上班,無故遲到要扣押金50元,無故不來要扣500元,回家過年超過兩個月不回來要扣1000元,回來後需重新交押金1000元,遲到、早退也都要扣錢。   定期訓練性技巧   為了利益,“興姐”還為她們準備了消炎藥。“興姐”的老公曾廣成則負責向賣淫人員收取房費,幫助賣淫人員購買礦泉水、零食、夜宵等。   據調查,“興姐”旗下的這間“公司”生意非常好,經常有回頭客。生意興隆之後,“興姐”的弟弟還買來麵包車接送賣淫人員,當然,是要收車費的。   “興姐”又是怎樣幹這一行的呢?據她供述,她要求小姐們不準同嫖客互留電話;上班的時候要聽從安排;提供性服務時必須帶安全套;定期婦檢。此外,她還用人造器具訓練賣淫人員的性技巧。   “興姐”還稱,交押金的目的是方便管理和控製她們,如果她們偷了嫖客的財物,可用押金賠付;如果違反以上規章製度,還要扣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