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被悶死校車內續 家屬獲賠227平方米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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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11月23日電 今年8月,濟南一起因教師疏忽導致一名5歲半的幼兒被滯留在幼兒園班車內死亡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1月23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一名教師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另一名實習教師和司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8月8日7時許,山東英才·銀座雙語藝術幼兒園陽光分園班車司機齊某接幼兒上學。7時55分左右,班車到達幼兒園,老師楊某在車上抱扶幼兒下車,並安排實習教師張某大廳內整隊,後二人未清點下車人數,也沒有進入車廂內部仔細查看,直接帶領下車的幼兒進入園內。齊某將班車停放在停車場內,在沒有確認乘車幼兒全部下車的情況下關閉車門離去,致使其中一名幼兒滯留車內,直至17時20分許被發現在車內死亡。經法醫鑒定,幼兒係中暑死亡。 這家幼兒園的《寶寶車接送幼兒工作流程》規定:“幼兒下車後,兩名跟車老師核對孩子人數並記錄,下車時由老師抱扶下車,站隊後帶入園內;幼兒下車後,司機整理車內衛生並消毒,停車到規定地點。” 法院審理認為,由於三名被告疏忽大意,過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此前,被害人的親屬已與這家幼兒園自願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幼兒園賠償被害人家屬濟南市區內麵積227平方米住房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