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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秋生及其妻吳惠貞不滿香港《壹周刊》上月刊登報道,指黃秋生對妻不忠及已與妻子離婚,兩人認為有關報道失實令他們感到極為尷尬,昨天(9月25日)委托律師入稟高院控告《壹周刊》誹謗,要求高院向《壹周刊》發出禁製令及追討賠償。
原告黃秋生及吳惠貞,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於今年8月2日出版的第908期《壹周刊》,刊出一篇封麵報道,該報道的標題是《新歡細22年,黃秋生拋妻棄子》。
原告指該報道令讀者以為黃秋生對妻不忠及拋棄自己的家庭,而吳惠貞則遭不忠丈夫拋棄而主動提出離婚,兩人因不能維持婚姻關係而正式離婚。
入稟狀指,該報道嚴重損害黃秋生夫婦的聲譽,令他們感到極尷尬,他們因此向被告追討遭誹謗的賠償。
另外,又指被告明知報道失實,但為求促銷,不惜采用煽情報道手法及在封麵刊登顯眼標題,令黃秋生夫婦受到更大傷害,他們因此向被告追討額外及懲罰性賠償。黃秋生昨日不在港,記者未能聯絡他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