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頻對父母施暴 雙親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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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的施暴行為讓母親覺得寒心 記者 周凡力 攝


     
 “我們不給她零花錢,就會引來拳腳打罵!”昨日下午,重慶魚洞大江廠的龍女士說起15歲的女兒就不寒而栗———這個假小子一樣的女兒一頭板寸,抽煙喝酒樣樣來。如今,寒心的父母都不敢回這個家了。

母親喊女兒起床遭拳腳

“楠楠(化名)起床了,都睡到下午了。”昨日下午,龍女士輕輕搖了兩下熟睡的女兒,沒反應。“滾出去!”楠楠突然就是一口髒話,母親再去解釋時,門摔上了,屋裏傳來一陣罵罵咧咧。

事情並沒有完結,女兒突然衝出臥室喝道:“你給我進來!”此時女兒早已飛起右腳踢向母親,然後又是一腳,母親順勢倒在了沙發上。龍女士抽泣著走出門,女兒光腳追下來抓住母親的頭發嗬斥:“你把我瞌睡吵醒了……”髒話夾雜著拳腳飛向母親,與龍女士一起的朋友也被這個晚輩踹了一腳,父親也沒能避免……

父親不敢回酷暑天無處去

“這種情況發生。”兩口子在樓下長籲短歎。楠楠的父親說,這段時間女兒更暴躁了,昨日中午他怕惹著她不敢回家,30℃的高溫無處可去,在銀行裏坐了幾個小時。昨日下午,接到記者報警的民警稱,和楠楠的父母都很“臉熟”了,但對於未成年人隻能說服教育,沒權力拘留扣押。

昨晚,兩口子一個睡在茶館,一個則投奔朋友那裏去了。

每月要七八百零花錢

楠楠的父母開了一個茶館,楠楠向父母一次要二三十元零花錢是家常便飯,如果不給輕則出口漫罵、重則向父母動手。“今年‘五一’那天,她來茶館向我要20元錢,我沒有給,她就當眾掀了桌子,揪住我的頭發不放手,拉都拉不開。”龍女士說,直到110來了才罷休。龍女士為了阻攔父女動手,還崴斷了右腳,至今一瘸一拐。

前幾天是她的生日,楠楠邀請了幾個朋友在家裏耍,不許父母在家裏,“等我們回來後,牆上都是 蛋糕,啤酒瓶滿地。”母親說,有一次還讓母親下樓給她買煙,否則就不讓她出門,兩口子一個月要給女兒七八百元的零花錢。“我們甚至想送她去工讀學校之類的管製學校。”楠楠父母實在沒有更好的辦法管教女兒,希望讀者撥打時報通66099999提供管教良方。

母親講述

小時候身體不好太溺愛

在親友眼中嘴甜“仗義”

“她一直到七八歲走路都走不穩,好像協調能力不好。”龍女士含著淚水說,“十一二歲時還和我不分床睡,抓著我的頭發才能睡著,後來送到武術學校才隔斷。”龍女士說,女兒小時候就經常一元兩元的要零花錢,想到孩子有病就隨了她。

龍女士說,2004年時她在學校一個星期請幾回家長,而且總是要錢。有時候孩子的父親不分青紅皂白地打她,把玻璃都打破了。2004年後,楠楠學了武術便開始反抗,今年來拳腳更加頻繁。

奇怪的是,楠楠在親友的眼中卻算個“行俠仗義”的孩子。龍女士的一位朋友說,她在外麵嘴巴很甜,都是叔叔阿姨的叫,見到盲人過馬路還上去幫忙。

母親說,從她懂事起就不戴花、不穿裙子,一直是短發。“有一次她還剃了一個光頭回來,現在穿41碼的鞋子,而且還偷穿她爸的衣褲。”龍女士說,“有一次她對我說,誰是她的‘媳婦’,做女孩沒意思她想做變性手術。”

班主任

“許多女生都怕她”

“教了這麽多年書還沒見過這樣的學生。”巴南教育中心的班主任黃老師這樣評價她,“她總是打扮成男孩,有暴力傾向,許多女生都怕她,有一次她還往住校生宿舍一女生床單上吐痰。”

黃老師說,楠楠智力正常,總認為朋友第一,父母可要可不要。一旦她的行為習慣不能改變,到了18歲就不好說。

律師

可恰當限製其自由

律師蒲萬純認為,楠楠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有暴力傾向,父母可以采取恰當措施限製其人身自由。

心理醫生

家長也要做心理指導

重醫附一院心理衛生中心主任蒙華慶分析,從其吸煙喝酒厭學,衝動任性看,有比較明顯的品行障礙。原因應該與家庭環境和教育技巧上有關係,父母的遷就溺愛,其自身先天容易衝動,不易馴服,都是導致惡果的因素。

蒙主任建議,首先可對楠楠和她的家庭做心理谘詢指導。父母對待孩子該嚴的要嚴到位,不該嚴一定要拿準,平時還要多關心,必要時需要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