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底我在北京被主任強行送進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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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份我由於工作調動來到了這個事業單位的科室,科室人不多,加上主任、副主任也就10個人,我們當然屬於那種辦事員了,每天的工作很繁瑣,但是我感覺大家相處還算融洽。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我隱約感覺到科室裏邊的氣氛有點怪異,隻是我自己的感覺,當然讓我說出證據還真的有點難。主任是一個50歲左右的婦女,平時也比較和氣,對下屬的事情比較關心,但是總是感覺有一種封建社會的感覺,雖然這位領導很和善,但是好多事情你必須按照她的想法去做,不然的話後果可想而知,如果你要以為一件事情要這麽做,你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來向主任證明是正確的,當然這些證據還必須是主任承認的證據,沒辦法,按照她的想法做吧,我服從還不行嗎?      問題的開始:科室裏跟我一樣的辦事員小A,先暫且這麽叫她吧,跟主任的關係真的不一般,每次吃飯主任肯定讓小A一起去,有什麽小禮品也是偷偷給小A留著,仔細注意一下小A的嘴巴真甜啊,比如我經常聽到她這麽說:“主任,我給你倒點水吧?主任你今天記著喝藥!主任,你少吃點辣椒,我看雜誌上說這種調味品不能多吃。主任,你今天穿的裙子真漂亮,真年輕。”雖然我聽著有點反感,但是如果真的是關心主任,那也就很正常了。      但是有一次,主任幫著小A處理文件,兩個人用坐在一起用一台電腦,感覺主任真的是在發自內心的傳授知識,小A的每一個動作都要按照主任的意圖來辦,感覺後來小A真的有點不耐煩了,可能是沒有一點自己的能動性了吧。突然,主任接個電話出去一下,小A站起來衝著主任的背影罵了一句“你她媽神經病”,當時房間裏好像凝固了,所有的人都麵麵相覷,表現這麽好的一個女孩子為什麽會說出這種話呢?小A好像什麽都沒發生似的,接著處理自己的事情。      還有一次,主任的母親從家裏過來,好像是送東西還是拿鑰匙,反正忘記了,因為這些事情主任不會給我匯報的,當時還是讓小A來辦理的,在樓道裏我親眼看到小A送主任的母親下樓,送走了主任的母親回來(正好我在樓道旁邊的廁所裏),又聽到小A說了幾句經典:“瘋老婆子,還不死啊,瞎折騰什麽啊?”我真的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是這些話我想主任一輩子也不會知道,因為她也不會相信,誰也不會把這些東西錄下來。看一個人,隻有小事情、小細節才能看出來。後來的事情,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降臨的我的頭上,這個小A到處找的麻煩: 因為當時住的地方比較遠,來到單位就快開始上班了,小A常常當著主任的麵問我:“你多少天不打開水了?那你以後別喝!”接著當然是主任的教導了,以後多打水!!      後來我總是早來半個小時,連著打水兩個月,風平浪靜,當時有一天實在是忘記了,雖然早來了,趴在桌子上睡了一會,醒來後就8點了,又忘記打水了。這次小A又發言了:“你怎麽沒打水呢?這不是睡覺的地方?”我心裏一陣眩暈,好像我就應該是打水工人嗎?這也不是我應該做的啊?我隻是為了大家能喝點水,就這麽簡單的想法!!!!我真的不想和女人吵架,煩!煩!煩!      事情遠沒有結束,後來科室搬到了別的房間,真倒黴!我的桌子正好和小A的在一起了,小A竟然對我這麽說:“你的桌子必須給我讓出點地方,我以前的地方就這麽大”。我一聽這下火了,我是不是太老實了,我是不想和你這個賤貨吵架,我狠狠的罵了她一頓,從來沒發過火。         第二天主任就知道了這件事情,結果是這麽給我說的,小A那麽好的女孩子,你為什麽要罵她,你還敢動手打她,要不是小A人比較好,早就報警了,起碼拘留你半個月!!!我的腦袋蒙了,這是什麽事情啊?到底事實是這樣的嗎?處理結果馬上下來了,我先寫檢查,然後向小A道歉,然後再看我的表現再做決定。      檢查我寫了,但是我還是寫我經曆的事情,我看到的事情,沒有發生的事情一點我也沒寫。主任看了以後不滿意,竟然出現了我從來沒有想到的一幕,主任讓兩個保安把我送到了北京大學第六醫院,讓當時的精神病專家翁××(女)給我做診斷,我氣氛的都沒辦法了,診斷結果我都沒看懂,隻看到幾個大字“抑鬱、偏執,有暴力傾向”。我想這個女專家我沒有記錯,如果記錯了,如果當時北大六院還有第二個姓翁的女專家,我向你道歉!!還有更不可思議的事情,給我開藥了:兩盒“百優解”,每天要按時吃藥。   回單位後,主任讓人看著我堅持吃藥,每天匯報,我找了個機會跟主任做了一次談話,把我以前看到的小A的行為說了,當然是她的一些細節了。結果主任馬上大發雷霆,“小A是好人啊,多好的人啊,你是不是精神病沒好呢?”馬上處理決定又下來了,要不回家治病,要不去北大六院住院,我說什麽都不行了,最後隻能選擇了回家,不能去那裏住院啊?那不是人呆的地方。      這個春節我不知道怎麽度過的,一個同事給我打了一次電話告訴我,那個翁大夫跟咱們主任是以前的同學,關係很好,你隻能自己想辦法了。這等於給我了一個提示,想了想還是認輸吧,找機會離開這裏吧。春節後,大年初十,我帶了不到5000元錢,買了兩份禮物,都是人參補品,就在六院旁邊的小店買的;然後打了兩個紅包,一個1000元;分別送給了翁大夫和掛號的護士長。然後我掛了      一個翁大夫的專家號,我強迫自己的笑容走進了診室,翁大夫問我:“過了一個春節,感覺好點了嗎?”      我回答:“好多了,感覺腦袋好輕鬆,早晨的太陽都那麽燦爛”      翁大夫:“按時吃藥了嗎?”      我回答:“是啊,每天按時吃藥,然後自己在筆記本上做一個記錄”      (這種藥我能吃嗎?我真的有病嗎?我他媽的一片藥也沒吃,一盒扔到了廁所裏,另外一盒賣給了同仁醫院旁邊的藥販子,才賣了10元錢)      然後我接著說,“現在春節過了,單位的事情多了,主任想讓我回去幫忙,您看主任那麽多事情,還為我的事情操心”      翁大夫:“好的,我看你氣色也不錯,說明這種藥物“百優解”對你還是很適用的,我給你開個證明吧,趕緊回去上班”      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隻見翁大夫在診斷書上寫了幾句話:“症狀有所緩解,可以繼續工作”。然後讓我去找護士長領著我去蓋章,拿著這張診斷書,對翁大夫和護士長是“萬分的感謝”啊。 回到單位,辦好了手續和各項關係,我辭職了!!!!            有我這種經曆的人不多吧,你們有誰經曆過這種精神病的診斷呢?如果我是一個殺人犯,有這樣一個診斷的話,我是不是免於刑事處罰呢?我真不敢想象了,這種醫院,翁大夫,還有精神診斷太可怕了。 文:左腳有腳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