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網上被誣遭警察強奸後當性奴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最近,一個標題為“警察(穿著製服的黑社會)強奸女學生,將其當為性奴,後強迫其賣淫!”的帖子被反複轉載,內文還言之鑿鑿地附著當事人的真實電話和地址。帖子一出,立即在網上網下掀起軒然大波。據調查,帖子所涉內容純屬子虛烏有。被點名道姓的“主角”———番禺區東湧鎮一女高中學生目前已報案。   7月30日,“酷廣州網”上出現了這樣一個聳人聽聞的帖子:敘述者是廣州市番禺區東湧鎮高中學生,其自稱16歲時便交了一個比自己大六歲的男友。“男友”的身份是一名警察。“開始他對我也很好,每次上街都給我買上千塊的東西。交往三個多月他就把我帶到酒店開房強奸了我”。此後,“警察”便露出猙獰麵目,經常打罵她,最後還逼她放假到其朋友開的發廊裏賣淫。“我要是不聽他話乖乖接客,他就要挾要找我父母麻煩”!   帖子中稱自己好後悔,好想繼續做爸爸的好女兒,但“不知道怎麽擺脫他!各位哥哥姐姐救救我,幫幫我我擺脫那個禽獸”!帖子裏還有詳實的人名、住址、電話甚至中學名稱。大批網友看到帖子後,極其關注,不少人致電過去,卻發現整件事是一個有計劃的陰謀。   一樁無中生有的誣陷   記者隨後調查得知,帖子裏的小冰(化名)在真實生活中是一個文靜懂事的女孩子。帖子裏,除了人名、學校、地址、電話等真實外,其他都是無中生有的惡毒誣陷。其身邊的同學、老師、親友都證實,小冰從來沒逃過課,沒單獨逛過街,到酒店開房更是天方夜譚。而且東湧鎮裏隻有一間酒店,目前還沒開業。平時小冰很少上網,而發帖時間正是學校上課時間,當時她人正在學校,根本不可能去上網發帖。就在帖子發出來一兩天後,有同學告訴了她;她立即告知了家裏人。   據了解,帖子發出後不久,警方就到校找她,了解了真實情況。據小冰說,她曾與一位未謀麵的男子互通過短信,對方表示要追求小冰,但被小冰明確拒絕。男子之後表示“要令小冰名譽掃地”。也許事端由此而起。目前,小冰一家已經報案,警方也已著手調查。   記者就此事谘詢了相關律師。據稱,根據相關法律,該帖已對小冰構成名譽侵犯,是一種故意誹謗行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相關條款規定,“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帖子中將警方形象醜化為“黑社會”,損害警方、學校、個人的名譽,已經觸犯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