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成為暴力女犯 強製女生當街脫衣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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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記者前往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訪,在那裏認識了幾個16、7歲的女犯,她們的罪名是“強製侮辱婦女罪”,究竟是什麽原因讓這些外表柔弱的花季少女成為了暴力女犯呢?

  女生暴力事件隻是如今青少年暴力傾向發展的一個縮影。暴力文化對青少年群體的影響不容小覷。電視、電影、動漫和網絡世界裏傳遞的“有仇必報”“暴力至上”等觀念,及部分家長“不要示弱、吃虧”的過激教育,使得青少年有機會便會在現實生活中“複製”甚至予以“創新”。

  詳細內容:

  主持人:觀眾朋友們您好!歡迎收看法治在線。幾天前我們的記者前往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訪,在那裏認識了幾個十六七歲的女孩,她們的罪名是“強製侮辱婦女罪”。究竟是什麽令這些外表柔弱的花季少女成為了暴力女犯?

  被害人筆錄:她們叫我跪下給她們磕頭,並且對我拳打腳踢,要我把衣服脫掉,……

  民警:實施動手的一共有五六個女孩子。除了一名在18歲以上以外,其他都是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記者手記:

  我永遠無法忘記那雙眼睛,她是那麽清澈,那麽單純,讓我始終很難將她與犯罪相連,更何況那是一場暴力犯罪……這是一次讓我備感沉重的采訪。

  2005年10月22日,上海市浦東警方接到報案,在位於川沙鎮某公墓西側的綠化帶,一名十三歲的女孩遭人毆打侮辱。

  被害人筆錄:她們叫我跪下給她們磕頭,我當時被他們打得走不動了……其中一個人要求我把衣服脫掉,我不願意,她們就輪番上來打我耳光,我被他們打的沒辦法,她們在綠化帶輪流對我進行毆打,我隻好將身上穿的所有的衣服全部脫掉,然後他們分別用自己的手機對我進行了拍照。……

  被害女孩告訴警方毆打她的大約有五六人,那是一群年齡約十六七歲的女孩,女孩被迫拍下的照片部分被流傳出去。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然而一個多星期後,距離上次案發現場幾公裏外的高架橋下,類似的案件再次上演。

  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安分局 蔣坤:當時被害人就說,她被一幫女孩子綁架到川沙鎮東興村的一個地方,偏僻路段,采取暴力強迫之後,被迫地脫光衣服,然後被對方拍照。

  這次被脅迫的是一名19歲的女孩,叫做明明,她告訴警方,她認識其中的幾名女孩。

  民警:實施動手的一共有五六個女孩子。除了一名在18歲以上以外,其他都是在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線索,警方找到了作案的五名女孩。在位於上海市郊的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我們見到了這幾個孩子。

  記者手記:少管所裏有花園、池塘和操場,它建設得更象個學校,隻是除了那標誌性的高高的圍牆;這裏的人生活規律得很像學生,隻是學校裏的學生在瞻望,而這裏的人大多則是在回憶。我很難想象出這些少年犯觸摸記憶時是怎樣一種狀態。

  2007年7月10日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這裏是位於上海市郊的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現在這裏關押有大約600名少年犯,二十年前,那部家喻戶曉的電影《少年犯》所講述的就是這裏的故事。這一次我們的鏡頭,又將記錄下的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

  小雲:很多人都跟我說,從來沒有想過,看你這張臉會去做這種事情,很多人都想不通。

  小雲,曾兩次強製侮辱婦女,2006年經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理宣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莉莉:我自己回想的時候,我也很吃驚。我到看守所第一天,被抓的第一天,我自己都沒有辦法接受,這件事情竟然是我做出來的。

  莉莉,因強製侮辱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這個今年剛剛17歲的女孩有著一雙亮晶晶的眼睛,讓我們無法想象她會是其中一起強製侮辱婦女案的組織者。

  那麽究竟發生了什麽,令這些外表柔弱的女孩作出如此極端的行為?

  2005年11月3日的夜晚,在一家酒吧內莉莉遇到了明明。

  莉莉:就通過朋友的名義,讓她出來玩。然後讓她等在哪一個地方,然後我們就過去了。

  莉莉和他的朋友將明明騙至一座高架橋下的偏僻地帶後,就雙方的過節開始談判。

  小雲:感情方麵的事情,就是什麽搶男朋友這種之類的。本來是想跟她好好談談,沒想到她回答的語氣有時候重了一點,有時候也衝了一點,所以後來就把我們火氣都調上來了。

  那一幕,就像電影中的情節,談判不成,莉莉的報複計劃便開始實施了。當時身在現場的小雲與被害女孩明明並不相識,但出於朋友義氣,她還是動了手。

  小雲:其中還有一個發了一句話,他說每個人都要打她一個耳光嘛。後來就想,如果不打的話,也不好,反正就是一下耳光的事情,也無所謂,然後就上去打了她一下耳光。(為什麽會覺得不好?)因為朋友之間,如果不打他們就會說你。(記者:就會沒麵子)對。

  在一陣拳打腳踢後,有人提出讓被害的女孩脫光衣服,一場報複行動從那一刻開始升級。

  莉莉:以前我們在一起玩的時候,看到過人家手機上麵有一種錄像啊,也是同樣的。然後就這麽模仿他們的,就想他們能做的,我也能做。

  小雲:隻是單純地覺得好玩,因為他們在打她,我又在旁邊也沒有事情幹。然後我就在那邊,用手機拍下來。

  在這期間,有人接到了幾個男孩的電話,不知出於一種什麽樣的心理,她們決定讓這些男孩子也來現場目擊她們的這次報複行動。

  記者:當時他們看到這一幕的時候,什麽反應?

  莉莉:他們都驚了,嚇了一下。

  被害人筆錄:他們是開摩托車來的,其中一輛正好開到我麵前。莉莉就對那個開摩托車的人,讓他開著車燈照著我,然後莉莉就對著我拍照。

  目擊者男孩的筆錄:看到我們來了,莉莉就對我們說,將摩托車燈光照著明明的裸體,她好拍照,我朋友就照做了。然後莉莉她們就用手機給明明拍照。我對莉莉說不要再搞了,她不睬我,說“把她裸照拍下來,她就不敢報案了”……

  小雲:當時男孩子也勸過我們,當時我們就沒聽他的。(為什麽?)因為就是那種別人越是勸,我們越不肯幹,越是想這樣,逆反心理。因為我們從小都是獨生子女嘛,因為有時候爸媽有時候比較寵,就是說有自我的主見,不太喜歡聽別人的。而且那時候已經是在氣頭上了,別人越勸,那當然肯定是會越怒,越不肯收手。

  記者:你們整個過程多長時間? 莉莉:一個多小時,兩個小時左右吧。

  事實上,根據警方的調查,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遠比報案時被害人陳述的更加嚴重。

  民警:事實上的情況呢,要比被害人報案所稱的要嚴重的多,以暴力威脅,脅迫之後,讓被害人自己脫光衣服。然後呢,再強迫被害人在裸體的情況下跳舞……

  為了徹底宣泄心中的不滿,也為了尋求刺激,那一夜,她們讓明明作出各種下流的動作,那一刻她們並沒有意識到,她們的行為早已超越了法律的界限。那麽這些外表柔弱的女孩為什麽喜歡用這種極端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