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大學生應聘家教 被奸殺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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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報7月29日報道 以為兒子找家教為名,將女大學生誘騙後綁架,並勒索其家人;勒索未果後,男子將其殘忍殺害,拋屍江灘。昨日,罪犯沈洪保因綁架罪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案件回放 家教試講被害 2004年7月,在江漢關一海鮮城打工的沈洪保,因經濟拮據便萌生了綁架勒索錢財的念頭。其事先做好了租房、用他人身份證辦卡開戶、準備細塑料繩及堵口用的寬膠帶等犯罪準備。8月15日,沈洪保到漢口武勝路勞務市場,以為兒子請家教為由,將武漢某大學大四女生小饒騙到自己位於漢口熊家中巷的租住屋內,並約其第二天到其“家中”為其兒子進行家教試講。 8月16日,小饒如約來到沈洪保租住處,沈趁饒不備將其打倒,威逼饒說出其舅的電話後,用準備好的細塑料繩將饒雙手、雙腳捆到單人床的床板上,用毛巾、寬膠帶等堵住小饒口後,出門打了第一個勒索電話;當晚,沈洪保酒後將饒強奸。 8月17日上午,沈洪保又向饒舅打出勒索電話,要求於17日中午前打3萬元進指定賬戶,否則“撕票”。 沈洪保到銀行沒有取到錢,返回租住處,將被捆綁的饒掐死,後出門買來水果刀分屍、裝屍塊用的20餘隻黑色塑料袋及3隻白色編織袋,於當日下午5時許將死者分屍。 8月18日淩晨,沈洪保下班後借得一輛自行車,沿江而下至漢口諶家磯長江化工廠背後江邊,將裝有屍塊的包裝袋拋至草叢中。此後不久,畏罪心虛的沈洪保辭職潛逃回老家躲避,直至被擒。 法審現場 罪犯:利用大學生求職心切 法院認為,沈洪保為非法索取錢財而綁架、殺死人質,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手段殘忍,情節嚴重,應當判處死刑。案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並報最高人民法院複核,遂作出如上判決。 昨日上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綁架犯沈洪保宣判死刑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沈洪保交代,他從報紙上了解到剛畢業的大學生求職心切,隻要開出優厚的條件,他們都願意來試一試。為了在作案時不會遇到太大的反抗,沈洪保就專挑 女大學生作為目標。 案件資料 ◎罪犯沈洪保,現年 37 歲,遼寧省遼中縣人,無職業,1992 年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1996 年 4 月刑滿釋放。 ◎被害人小饒,生前是武漢某大學英語係大四學生,恩施州利川人。 警方提醒 目前,一些大學生找家教心切。大學生求職盡量通過正規的招聘會或中介機構進行,特別是女生一定要提高警惕,應聘過程中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受侵害後,一定要及時報案,防止受到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