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當成老婆兒子 自覺沒麵子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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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離婚,我38歲像28歲,她35歲看上去比45歲還老。”這是周明軍打進法援熱線說的第一句話。因為妻子長得比自己老,他整日鬱鬱寡歡,他想離婚,但卻不知怎麽離,與妻子共同生活了19年,育有一雙兒女,但卻沒有結婚證。   共患難不能同享福   周明軍的老家在安徽,21歲那年,他與韓婷按照農村的習俗,舉辦了婚禮,但沒有領取結婚證。婚後,周明軍萌生了外出打拚的想法,韓婷很支持。二人跟家裏借了2000元,來到了南京。   在南京,周明軍、韓婷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在水產中心打雜。這一幹就是三年。周明軍說,因為有了這三年的努力,他對水產市場很有信心,於是借錢投資,在菜場租了個小攤位,夫妻倆起早貪黑地幹,幾年拚下了,賺了不少錢。   從一個小攤位,發展到現在5個攤位,周明軍夫婦用了10年的時間。如今,他們有房有車,還有一雙兒女,可謂衣食無憂。能過上這樣的生活,是周明軍的夢想,可夢想成真了,他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而讓他痛苦的就是韓婷的長相。   歲月無情地在韓婷臉上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跡,可卻偏偏眷顧周明軍。用周明軍的話,如今38歲的他,看上去像28歲。相比之下,韓婷卻顯得蒼老了很多。“不是我無情,實在是現在太殘酷,如果你看到我們站在一起,你肯定也會疑惑我們的關係。”周明軍說,一次,他陪韓婷去看望一個遠房親戚,親戚早早在火車站等候,看到他們出現後,居然指著他跟韓婷說:“你兒子長這麽大啦,長得真俊呀。”   丈夫鐵了心要離婚   周明軍說,他現在都不敢和韓婷一塊出門,有時朋友聚會,大家都帶著老婆,看著別人一對對都挺般配,他心裏就特別羨慕,但他從沒帶過韓婷,他怕看到別人異樣的眼光,所以,他要離婚。   當從記者口中得知周明軍要離婚後,韓婷堅決不同意。“哪個女人不想永遠年輕漂亮,可女人本就比男人老得快,更何況我這也是苦出來的,再加上病痛折磨,我能不老嘛。”韓婷說,兩年前,她肺上長了個腫瘤,手術前她身心備受折磨,好在術後化驗出是良性的,可以說,這場大病讓她老了10歲。如今,身體還沒有完全康複,周明軍這種時候提出離婚,讓她日後怎麽辦?   對於韓婷的想法,周明軍說他能體會,他願意用錢來彌補,隻要韓婷同意,他甚至可以將店鋪全部給韓婷。但是,韓婷的回答仍然是“不”,她決不離婚。“你可以說我無情,也可以說我自私,但這種生活如此繼續下去,誰也不會開心,還有什麽意義呢?”周明軍說,如果韓婷還是不同意,他隻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律師:按事實婚姻處理   麵對丈夫的絕情,韓婷不知如何是好,她無力地問記者:“我們連證都沒有,法院會受理嗎?”對此,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欒雲根認為,雖然周明軍與韓婷結婚沒有登記,但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頒布之前,這種情況法律會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訴訟到法院就按照夫妻關係處理。本案中,如果周明軍找不到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將很難獲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