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我才談戀愛 難忘對性很朦朧的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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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夏天,我25歲才開始談第一次戀愛。可這時我對性知識仍然是知之甚少,僅有的一點性知識,也是在下農村時和在工廠裏,聽人們開下流玩笑中朦朦朧朧感受到的。所以,我常常幻想女性的陰部可能是在下腹部那裏。由於沒有受到性文化的大量熏陶,對性也就不是那麽大膽張狂。   我和女朋友談戀愛時,有一天晚上,恰遇雷雨,我們不能在街上漫步,就呆在一間朋友的小屋裏,而朋友到外地出差去了。我和戀人依偎在黑暗中的床上。要是現代接受性愛多的人,那肯定就會肉體相結合了,可我們隻是依偎在一起,相互講些情話,撫摸一下也就適可而止了,我們心裏都有一個底線:隻要沒正式結婚,就不能有肉體上的結合。   1980年5月,我27歲,戀人25歲,才去拿了結婚證,因為當時全國正提倡晚婚,要求男女年齡相加要達到52歲才允許拿結婚證。按說,拿了結婚證,就可以在肉體上大膽結合了。可我和妻子決定國慶節舉行婚禮,在此之前,我們不敢在肉體上結合,不是不想,而是怕懷了孕(我們對避孕知識可以說一無所知),那時,似乎有這樣一種約定俗成,如在舉行婚禮前懷了孕,即便拿了結婚證,在廠裏也會影響不好,會受到人們的笑話,甚至會受到領導的批評。   夏天的一個晚上,我和妻子布置新房後躺在一起休息,我挨著妻子芬香的肉體,覺到有一些衝動,就把妻子的內褲往下拉了拉,將下體在她的下腹部挨了挨。結果,就這樣一親昵愛撫的動作,卻引起了一場恐慌。   一個月後,妻子慌慌張張地找到我說:“糟了,我怕懷孕了,月經期已過了好幾天,是不是那晚……”   我妻子與我一樣對性知識也十分缺乏,還以為那晚下體相挨就能懷孕,我雖然在嘴上說,“那晚我們並沒有真正在一起有過那事呀!”但心裏也不敢肯定那樣就不會懷孕,隻好安慰她說:“要真是懷了孕,我們就提前結婚(把舉行婚禮視作真正的結婚)!”   我雖然這樣安慰妻子,但妻子依然很緊張,她生怕提前懷孕丟人,第二天到醫院偷偷打了一種能終止懷孕的針,結果這樣一來,月經就更是推後了。   妻子每天都急得和我商量怎麽辦,商量了十幾個晚上,準備了整套應急方案後,卻不料,有一天晚上妻子跑來興奮地對我說:“我月經來了。”我們頓時如釋重負。   我和妻子正式結婚後,在性方麵還是有些含蓄和羞澀的,都不敢叫對方看見自己赤身裸體,妻子每回洗澡和換衣服時,都要把我推出去。就連晚上她起來解手,也不敢開燈。一天半夜,她摸黑起來解手,結果,將尿解到了倒放的高腳痰盂裏,叫我們笑了這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