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少年夜遇婦女施暴致其死 稱打人隻為好玩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十七歲的雙胞胎兄弟劉傑、劉剛(均為化名),與女友嚴某(案發時十九歲)和小雲(化名,案發時十五歲)為“尋求刺激”,無故逼迫一名街頭偶遇的女子脫光衣服,並使用帶釘子的木棍對其毆打一小時,用打火機焚燒其頭發等部位,導致該女子死亡。   六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和搶劫罪分別判處劉傑和劉剛有期徒刑十四年和十七年,嚴某和小雲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和九年,四人被判共同賠償丁某家屬二十餘萬元。   據了解,劉氏兄弟初中畢業後分別考上兩所技術職業高中,但很快輟學。父母隨後給他們找了工作,但二人都不願意去上班。喜歡上網的劉氏兄弟在網聊時分別認識了嚴某和小雲,很快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二零零六年四月起,四人開始以獨行的老人或婦女為目標,實施毆打搶劫。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淩晨,四人在宣武區南新華街甲六十六號一處拆遷房內,偶遇在此避雨的丁某(女,歿年三十六歲)。嚴某和小雲假裝嬉鬧碰撞丁某,劉傑、劉剛隨後借機尋釁,對丁某拳打腳踢,搶走丁某的小靈通和一百一十二元現金。   之後,四人分別持帶釘子的木棍毆打丁某取樂,並脅迫丁某脫光衣服,劉剛還用打火機焚燒丁某頭發和下身,致使丁某死亡。   四人在警方的口供顯示,之前他們還多次毆打搶劫老年婦女,每次搶得數十元不等。對於打人的原因,四人的解釋是“好玩”。   對於判決結果,丁某妹妹認為被告人嚴某案發時超過十八歲,應判處死刑;小雲父母則表示,孩子還小,應該以教育為主,現在的判決有些重。   北京大學社會學係教授夏學鑾說,在社會學上,四人的行為屬於刺激反應行為,是最簡單的動物反應行為。因為沒有任何理由,就以虐待別人為樂,是一種非常低級的動物性行為。   四人的社會化並沒有完成,不但不懂傳統美德,對現在的道德也不了解,形成了價值真空,腦子裏沒有精神支柱,行為逐漸粗野化、野蠻化,而且隻攻擊弱者,是典型的向動物層次行為的退化。原因可能有多種,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如果給他們提供足夠的人文關懷,教他們知道什麽是禮義和感恩,他們就不會對社會這麽仇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