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大學生賣淫時被竊 報警謊稱被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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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9歲的女大學生小倩就讀於一所名牌高校。今年5月底,向警方報案“我被人灌了迷魂藥,被一個男的強奸、搶劫……”可是,當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於某抓獲之後,才感到案件有另一番真相——女大學生小倩為了尋求一時刺激,賣淫時遭竊,被對方偷走手機和錢包。 女大學生稱被迷奸 小倩說,她不但受到侵犯,身上的手機和錢包也不見了。 5月27日,一名女大學生帶著哭腔報警:“我被強奸了。”報警的女學生叫小倩,現就讀於北京一所著名高校,是大學二年級學生,年僅19歲。小倩說,前一晚,她在酒吧裏和一名男子相識,那名男子給她點了一杯飲料,兩個人就聊了起來。這一晚,兩人相談甚歡,從酒吧走出來時,已經是淩晨時分。那名陌生男子將有些微醉的小倩扶上車,說“我送你回家。” 小倩說,她一上車就感到一陣陣眩暈和四肢無力。 等小倩醒來時,車停在了一個陌生小區的門口,那個男子將小倩扶上樓裏的一間公寓裏。“我想反抗,可是根本使不上勁兒,等我醒來的時候,衣服都……”小倩說,她不但受到侵犯,身上的手機和錢包也不見了。小倩懷疑那瓶飲料有問題。 根據小倩的描述,將他帶走的男子身高1.70米左右,在30歲上下。案發的小區就在宣武區境內。 錄像調出親熱鏡頭 麵對警察的再次詢問,小倩說她確實是自願跟那名男子上了樓。 “案發小區在我們這邊挺有名,公寓的結構就像賓館的標間,房主經常將房間日租或者當小時房出租。”辦案民警董警官告訴記者,當報案人小倩說出這個小區的名字時,他的心裏就有了譜。“這個小區的一層有監控錄像,我們掃黃時曾經去過那裏。” 調出錄像以後,小倩的報警內容出現了疑點。從錄像上看,小倩和那名男子親熱地走過鏡頭,怎麽會失去意識呢?警方再次找到了小倩詢問真相,小倩改了口。“我以為說迷奸,你們會更重視,他也會被判重一些的刑。我已經谘詢過律師,律師讓我和警察說實話。” 小倩說,她確實是自願跟那名男子上了樓,“隻是聊得開心,跟他到公寓也是為了繼續聊天的。”等他們走進房間後,小倩才感到頭暈,然後發生了強奸、搶劫事件。 結婚登記暴露蹤跡 小倩認出結婚照上的男子就是與她過夜的那個男人。 小倩帶著民警來到案發的公寓。房東告訴民警,房間是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租下的。“他以前和我聯係過,那天他三更半夜敲門把我叫醒,說要租一夜房。”房東向警方提供了租房男子的手機號碼,但是其他情況他一無所知。 辦案民警從電信部門調出了該手機號碼的通話記錄,發現該手機號碼與一家婚慶公司通話頻繁。在婚慶公司了解完情況以後,得知使用該手機號的客戶是於某。”為了確定這個剛剛結婚的於某就是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必須得到該人的照片,讓受害人進行指認。可是,婚慶公司沒有這個人的照片。 “我們想到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所肯定有這個人的照片。”因為不知道於某的真實年齡和登記日期,辦案民警查遍了民政部門的登記,終於查明,在2月14日,一名與犯罪嫌疑人名字相同的28歲男子登記結婚,其他信息也與犯罪嫌疑人近似。“我們拿著結婚照給婚慶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辨認,他們指認這就是於某。”小倩也認出結婚照上的男子就是與她過夜的那個男人。 嫖客被捕真相大白 小倩為求一時刺激,賣淫時被對方偷走手機和錢包。 剛剛結婚的於某又接到了婚慶公司的電話,他尚欠婚慶公司幾千元。“我知道了,明天我去嶽父家拿錢,下午就給你們結賬。”於某在電話中許諾。第二天,警方在東四地區將於某抓獲。於某的親屬對警方的突然到來非常不解,“你們肯定抓錯人了,我們家孩子特別老實。不可能犯罪!” 可是被抓獲到案的於某卻吐露了不止一次的犯罪行為。“我利用網絡約網友見麵,偷過幾回手機……”根據於某的口供,與小倩約會後的第二天晚上,他就約了另一個網友在東直門附近開房,趁其睡熟拿走了女網友的手機等物。 可是,關於小倩這起案件,於某的供述卻與小倩說的有所出入。“我在網上認識她的,聊得很好。我問她能不能做兼職,就向她表達了那個意思……”原來,於某在網上向小倩表達了要嫖娼的意圖,並許諾一個晚上1000元的報酬,沒想到小倩同意了。 於某說,小倩根據他的指示與他會麵,半夜兩人來到小區的公寓。“我看到她的包裏有洗液等用具,就知道她肯定要洗澡。我就想好了主意。”於某說,小倩很警惕,先查看了他包裏帶的現金,“我確實帶了幾千元錢,給她看了,她放了心。其實,這些錢是我籌備婚禮的錢。” 當晚,小倩與於某發生了關係。趁著小倩進入浴室,於某說:“你先洗著,我出去買瓶水。你幫我看著包啊!”說完,於某開門離開了房間。小倩出門看到錢包,非常放心。可是於某遲遲沒有回來,天快亮時,小倩打開了錢包,發現裏麵已經空空如也了。同時,她發現自己的包也被人動過,手機和錢包不翼而飛。 真相大白後,小倩被警方行政拘留,她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我的室友出外拍戲,我自己當時很無聊,為尋求一時刺激才作出這樣丟臉的事情。”於某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