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趕走離婚女兒因她不停換男友回家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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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潔的父母生有6個子女,廖潔是最小的一個,從小父母寵著,哥哥姐姐讓著,形成了她要強的個性。26歲那年,廖潔出嫁了,但因為個性太強,廖潔婚後和丈夫的感情一直不穩定,爭吵不斷,結婚4年都沒要孩子。父母看在眼裏,急在心裏。   廖潔的父親廖守仁永遠記得1997年2月3日下午4點多的時候,廖潔提了個箱子來敲家門。進門坐定後隻說了幾個字:“我離婚了!”說著把在玄武區民政局剛領的離婚證扔在了桌上。   廖守仁和老伴被這突如其來的消息震住了,他們有很多問題想問女兒,可又擔心女兒的情緒,隻好安慰她讓她在家裏住下。   廖守仁夫婦倆住著三室一廳的房子,多個廖潔並不感到擁擠,經濟上也算寬裕,然而在廖潔搬回家住了10年後,老兩口提出要她搬出去。   是什麽讓親生父母將女兒“掃地出門”呢?廖守仁對記者說:“不知道是我們老了跟不上潮流,還是我這女兒與眾不同?”   原來,離婚後不久的廖潔很快又結婚了,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她廠裏的同事。因為是外地人,在南京沒有買房,廖潔就和父母商量讓他們住家裏,老兩口雖然有些不樂意,但為了女兒終身幸福,還是答應了。   這一次的婚姻在3年後以離婚收場。自那以後,誰和廖潔談結婚的事她就和誰急,廖守仁夫婦也從開始的嘮叨到不敢過問。   但是廖潔一直都沒有斷過男朋友,最讓老夫妻倆不能接受的是,她的男友經常堂而皇之地在廖潔這裏過夜。   “我跟她談過好幾次,要麽好好找個人結婚,要麽搬出去單獨住我們不管。像現在這樣,老有不同的男人進出我們家,鄰居看了也會說閑話的。”廖老說著直歎氣,他甚至願意貼錢給廖潔租房子。   然而廖潔並不領情,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房子是家裏的老公房,雖然房改的時候爸媽把房子買了,但我戶口一直在裏麵,就有居住權啊!我又沒有第二個地方可以住。至於生活上那些事,時代不同觀念不同而已,我覺得婚姻沒有保障,不如自由點好,父母看開點就不是問題了。”   廖守仁夫婦有權讓廖潔搬出去嗎?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王健律師分析說,該房產作為公房時,廖潔是共同居住人。   但目前房子已被廖守仁夫婦購買,買的過程中權利已經進行重新處分了,房屋居住權已經變為所有權。   廖守仁夫婦對該房屋有著占有、使用和處分的完整權利,他們有權起訴到法院讓廖潔搬出。   考慮到親情,王律師建議此事還是父女間協商解決。(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