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曾在機場被毆打 趙燕在美國索賠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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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赴美旅遊遭警察無故毆打 爾後身心俱損

 精神一度不穩定 個人生活被打亂生意受影響 沉寂三年 趙燕在美索賠千萬美元

  律師透露賠償已成定局 關鍵在於數字專家建議跨國官司不好打 財力、精力、時間都要考慮到

  北京時間今天淩晨,中國公民趙燕在美被毆案在曆時3年後,進入民事索賠階段。

在紐約,原、被告律師和法庭指派的調解人進行初步接觸。據了解,趙燕本人親自參加了會談。

  從事發到目前的民事索賠階段,案件曆時3年。根據知情人透露,案件發生之後,趙燕的生活完全被打亂了,精神一度不太穩定,生意也受到不好影響。

  趙燕的律師——裏根律師事務所中國部主管孫瀾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雙方正在交涉過程中,細節不方便透露。但他透露:“現在不是賠或不賠的問題,重點是賠償金額的問題,我們就1000萬美元這個數字進行溝通。”文/記者郭媛丹

  事件回放

  國人海外遇不平專家支招打官司

  隨著現在國人到國外旅遊、工作的機會越來越多,如果在國外遇到不公平待遇,需要具備什麽樣的條件才能打場跨國官司?

  本報記者特地谘詢了裏根律師事務所中國部主管孫瀾濤,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院的在讀碩士金朱,北京市中關律師事務所的李青山律師和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的法律官員。

  財力、精力和時間三項考驗訴訟人

  專家首先提出的是打一場跨國官司需要足夠的財力。正在法國讀法學碩士的金朱表示,“首先肯定需要錢,打一場跨國官司,必須要請當地的律師,要交納訴訟費和律師費。”

  李青山認為,在國外打官司,律師的作用非常重要,好的律師需要的費用也相應要高。

  除了足夠的財力,跨國官司還需要精力和時間。“與國內相比較,國外的訴訟時間都拖得很長,程序非常之複雜。在案件審理階段,需要有足夠的精力去應付,還需要有充分的時間。”李青山表示。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的法律官員表示,像趙燕這類案件屬於領事保護問題,如果遇到公民個人跨國案件,應該及時和使館領事部或領館聯係,然後確定是否走法律途徑。

  打跨國官司先算成本

  孫瀾濤表示,打官司首先要有一個訴訟成本的核算,要看看值得不值得。律師要講究一個回報,當事人也一樣。

  金朱說:“還是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平日我自己遇到一些事情,都不選擇打官司,一沒財力,二沒精力,耗不起。”

  此外,如果真的要打個人跨國官司,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的法律官員建議,首先應該找準起訴對象,並要注意保存和收集證據。

  另外可以請當地律師幫助打官司,省時、省力;如果資金足夠可以請當地有名律師,成功幾率高。

  同時在簽署委托合同時要注明,勝訴後,由被告方支付訴訟費。

  在水牛城的紐約西區聯邦法院,由12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裁決趙燕案中的被告洛德斯無罪趙燕同意從中國趕到美國出庭作證,這是趙燕本人自該案開審以來首次露麵。

  美國聯邦西區檢方對涉嫌毆打中國公民趙燕的國土安全部移民局督察洛德斯提出指控,罪名為傷害罪在美加邊境大瀑布旅遊的趙燕遭到美國移民局警察無故毆打,事發後引起國內外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