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者口述 婚後的他對我不再“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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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請分清先生是“變懶”還是“變心” 其實,婚前性行為也不是什麽洪水猛獸,關鍵是要有安全意識。在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前提下,它是有其正麵意義的,比如有人認為它是一種特別的較深入的性情“探”索與“體”檢,可以為未來的決定提供必要的參考係數以及進一步的婚姻熱身等。但是在本文裏,我們著重關注的是婚前性行為可能帶來的負麵影響、該有什麽樣心理建設以及兩性關係裏不為人熟知的奧秘。 馮小姐的心理投訴:我們才結婚不到兩年,可是他卻對我不再有“猴急”的衝動,甚至性趣缺缺!這與婚前的情況有著天壤之別,難道當初“奉子成婚”是錯誤決定?我在婚前就懷孕是比較被動,結婚成為一種別無選擇的退路。雖然也有過矛盾與掙紮,但是他的一句話,讓我最後與他走進了婚姻,他說:“我們都有肉體接觸了,而且有了愛情的結晶,你難道看不出我是多麽需要你?”是的,我當時是用“他需要”來判斷他的愛情,而且這個“需要”更多的是“性”。我對性原來是沒有什麽偏見,但是,現在我有些後悔:是不是因為婚前給他太多,“性”透支了,所以才有現在的“報應”?他是不是不愛我了?是不是我不再有魅力? 從馮小姐的口氣裏,可以探聽出她內心的挫敗感。其實,這與個人魅力或者他愛不愛的問題沒有什麽直接關係!他們已經有了三年以上的性關係史了,雖然才結婚不到兩年,但事實已經進入了所謂的“三年之癢”的時期了。根據調查,大部分的愛情隻能維持十八到三十個月,之後不是以分手結束,就是決定過著波瀾不驚的兩性生活。事實上,在看似非常可悲的短暫數字裏,足夠彼此相識、約會、結合、甚至生子!三十個月之後呢?看到對方絕對不會出現緊張、臉紅、心跳加速、手心冒汗的情況了!激情不再,愛情也成為一種習慣。沒什麽好懷疑自己的魅力,他已經很正常的將她視為親情中的一部分、視為生活的伴侶。而對於他的性趣減退,相信也是正常行為吧!畢竟年齡增加、疲勞、工作壓力、孩子出世等因素都會使男性欲望降低,更何況就自然生理而言,要他有當初的昂揚激情還真難為他!對他而言,享受天倫恐怕比激情性愛來得值得與重要! 林小姐的心理困惑:最近剛結婚,原本該與老公享受新婚時期的甜蜜恩愛,但由於我們交往太久了,愛情長跑六年了,好像到了強弩之末,所以老公對於“炒飯”這件事反應很差強人意,根本就沒有“春宵一刻值千金”的緊迫感覺。他認為我們能夠天天相處就很幸福了,要有過細水長流的生活的準備,可是我卻不喜歡這樣的生活,總覺得好像缺少什麽。他是不是有性冷感?還是因為婚前的性行為讓他不再有強烈的探索欲望? 顯然,林小姐又是一個婚前性行為的懺悔者與懷疑者。性愛是男女交往中很自然的一部分,可以很重視或者看得很輕淡,視雙方而定。有可能問題出在太太跟老公對於這件事的認知不同,不一定罪魁禍首就是那個“提前的性”,所以這需要溝通。其實性欲是身心受到性刺激而產生的感覺,而性冷感指的是性欲不足或減退。不過,性欲的強弱度則沒有特定的標準,即使同一個人,也會隨年齡健康狀況、精神狀態、生活環境、與伴侶的關係及性經驗等因素而有所差異。也許是他們的生活太平淡,所以其老公對於“炒飯”才會興趣索然,如果希望達到她想要的,不妨先從製造新鮮感開始做起!例如擺些香氛蠟燭製造氣氛、約老公喝點小酒談天、穿些輕鬆性感衣服以及聽聽兩人喜愛的音樂,甚至可以約老公一起觀看A片,都是既可以增添生活情趣,又可以激起性愛的小小訣竅。另外,女性的主動,也是一帖不錯的春藥。 丘小姐內心的不安:都說女人是因為愛而性的,可是我不愛他了,而且已經分手了,但是我實在無法忘記與他纏綿的時刻!雖然我們已經分手兩年,如今我也有相愛的另一半,而且結婚了。我無法忘記過去,無法對現丈夫提起性致,我該如何找回他帶走的性欲?我好後悔曾經輕率地與他發生性關係,那個陰影已經影響到我現在婚姻的品質與幸福。 有時候,我們愛著的,不是現實的那個人,而是回憶裏的他。顯然丘小姐隻是難忘那個回憶。在回憶的時候,隻是回味從前的自己。我相信“他”不但帶走了丘小姐的性欲,更偷走了她的心!雖然她不承認依舊迷戀著對方,事實上她還想著他,而且是“好的時候的他”。這其實就是所謂前任情人所造成的問題,而不能簡單地歸罪於過去的“性”。現在的“性”問題與上半身有關,而不是下半身,因為後者沒有記憶。試著誠實地麵對自己吧!寫下為何跟前任男友在一起有很棒的性愛的原因,好好的先麵對最真實的自己。在自我了解之後,還必須實際一點,如果她仍然相信他是唯一能讓自己有這種感覺的人,那麽不但不實際,還很愚蠢!此時,她必須要殘忍地明白事實,看清楚她現在跟丈夫的關係,別隻是找一位替身,別試著去做卻懷念著“他”。愛情不是綴補,性愛也不是替代,當然也不必勉強自己的真心,但是她要有麵對現實的決心與忘記前任情人的定力! 剛結婚時,不妨準備個瓶子,每做一次愛,就放一顆豆子進去。一年後,每做一次,就拿出一顆,如果你能把瓶子拿空,算你幸運。這是婚姻的現實,所以婚前的體檢應該包含這樣的一個心理建設:婚姻與戀愛不同,不要拿愛情去比照婚姻裏的是非。 婚姻裏的“性情”,並不是虛無縹緲、看不見的浪漫情懷,而是一種真實的情感表達。一般要落實在日常生活的柴米油鹽醬醋茶裏,就是要讓對方知道“我仍然愛你”、“我重視你”、“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我願意滿足你的需要”或者“我感謝你所做的”。但男女在情愛的感受與表達上,有極大的差異,要通過成熟的技巧才能拉近彼此的距離,互為滋養,彼此支持。究竟男女之間對情愛的表演存在什麽樣的差距?怎麽做最恰當?過去的觀點是:男人渴望更多的性,女人需要更多的愛。現在仍然如此,隻不過,婚姻裏的男人對性不再那麽迫不及待,相反,女性對“愛”的要求卻有變本加厲的趨勢。 通常,一個驚慌失措的太太,可能是源於先生做愛次數的下跌,但是更本質的讓她不安的應該是生活裏的關懷減少了。婚前還是男朋友的“他”為了性可以為自己赴湯蹈火;結婚了,性需求就成了理所當然的義務,甚至出現了男女“倒掛”的尷尬局麵。這樣,做太太的才發現事情有些不對頭,然後本能地從“性”裏找問題,忘記了最根本的不滿是先生“變懶”,而不是“變心”更不是“變性”! 文章摘自《還有一道葷菜叫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