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對夫妻辦完離婚互換對象再結婚 四人曾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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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重慶晨報》報道 現在的丈夫是朋友原來的丈夫,自己原來的丈夫卻成了朋友現在的丈夫……這種互交丈夫和妻子的情節,一般在電視或電影裏才會看到。但上周,這樣具有戲劇性的場景,卻在渝北區婚姻登記中心上演了。

  兩對夫妻相約離婚

  上周四下午,位於渝北兩路一碗水的渝北區婚姻登記中心,突然走進來四個人,他們看上去隻有30多歲,是兩對夫妻,而且四人好像約好的一樣。“我們結婚證弄丟了,可以離婚嗎?”在離婚登記處,其中一對夫妻向工作人員谘詢。

  按規定,要離婚,必須出具結婚證;若丟了,要先補辦結婚證才能辦理離婚。了解情況後,這對夫妻讓一起來的另一對夫婦先辦離婚,他們則到結婚登記處去補辦結婚證。當時結婚登記處比較清閑,他們很快就補辦好了結婚證。

  辦完離婚換丈夫妻子

  他們又返回了離婚登記處,四人挨得很近,好像在商量什麽事情,聲音很小。填寫離婚申請、交證件、審核,很快他們四人的離婚證都辦了下來。他們站起身來,但是並沒有下樓離開,而是徑直朝結婚登記處走去,申請結婚。

  他們不是已經離婚了,難道後悔了,準備重新和好?記者疑竇頓生,走近一看才發現,要結婚的還是四人,但他們站的位置已經交換了。把結婚證弄丟的夫婦已經分開站了,兩人分別和另外一對夫婦中的丈夫和妻子結婚。看到兩人20分鍾前才補辦了結婚證,工作人員都愣了,“你們兩個剛才才辦結婚證,怎麽又來了,難道去離了?”

  記者從側麵采訪了其中一位當事人。她朝四處望了一下,小心地告訴記者,這沒有什麽,他們四人曾經是很好的朋友,現在成了這樣的局麵,也屬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