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與12歲女童發生性行為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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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中文大學一名教授的兒子,初相識一名十二歲的女童後,這名性格衝動的二十六歲青年便與女童到時鍾酒店發生性行為,事件揭發後,法院二十九日裁定該青年入獄兩年四個月。   青年的父親在案發後,聲稱要脫離父子關係。香港區域法院主審法官判刑時指,社會性觀念愈來愈開放,青少年可以從多方麵得到性知識,但社會有責任保護他們。被告已是成年人,明知女事主隻有十二歲,是知法犯法,須判監嚴懲。   據悉,被告曾留學於加拿大,感化報告指他品學欠佳,性格衝動、懶散、欠判斷力。